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批量下调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9月25日我行已对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主动实施利率批量下调。存量房贷利率下调于调整当日生效,此次调整不溯及既往,之前的房贷利息不作调整。我行将分批次向客户发送短信告知利率调整结果,敬请留意。您也可通过我行掌上银行、贷款经办行、营业网点、95599、“中国农业银行微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云客服”等渠道查询利率调整结果。
对“二套转首套”认定、利率定价转换等需申请后实施利率下调的客户,可通过我行掌上银行或向贷款经办行提出申请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我行将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及时予以调整并周知客户。
掌上银行客户查询调整结果或申请办理时,可登录我行掌上银行首页,点击“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 □详情查询 □申请办理”。
如果您还没有安装我行掌上银行,可以提前扫描下载安装,二维码请见下方。
农情服务,天天进步。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大力支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5日
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
农行掌上银行操作指南
为便利客户,我行提供线上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查询、申请功能。您可登录我行掌上银行,查询利率调整情况,申请“二套转首套”认定。同时,对符合首套房贷利率调整条件,但定价方式为固定利率或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客户,您可一键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后下调利率。快来看看如何使用吧!
第一步
登录农行掌上银行,点击首页广告栏“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或贷款栏目“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或搜索“房贷利率调整”,进入利率调整详情查询及申请办理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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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选择您需要申请办理的房贷业务,点击“查看详情”按钮,查询对应房贷利率调整详情。
情形一:如果您的住房贷款符合本次利率调整条件,我行在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实施利率批量下调,您可查看调整前后贷款利率信息。
您可在“农行掌上银行-贷款-查看详情-我的贷款-还款详情-还款计划”,查看每月还款额。贷款的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可在“农行掌上银行-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贷款详情”中查询。
情形二:如果您的住房贷款不是首套住房贷款,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您可点击“首套住房认定申请”,提交身份证明、承诺书、家庭住房套数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等材料,申请贷款利率调整。
第一步
点击首套住房认定申请。
第二步
上传身份证明、承诺书、家庭住房套数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等材料,点击提交。
第三步
材料提交后,我行将及时为您审核,您可登录我行掌上银行查询审核进度。2023年10月22日(含)之前提出申请的,如您的首套住房标准认定审核通过,我行在2023年10月25日起纳入批量调整。2023年10月23日(含)后提出申请的,我行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审核,对认定申请通过的,我行及时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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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您可查看调整结果。
情形三:如果您的住房贷款符合首套利率调整条件,但贷款定价方式为固定利率或以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您可点击“利率定价转换申请”,申请将贷款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下图以贷款定价方式为固定利率为例。)
第一步
点击“利率定价转换申请”。
第二步
确认利率定价转换及调整。
第三步
申请成功后,我行将及时实施利率调整。您可查看转换及下调结果。
情形四:如果您的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已低于(含等于)本次调整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水平,您的贷款不纳入本次调整范围,敬请谅解。
温馨提示:如您在业务办理中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咨询95599或贷款经办行。
农情服务,天天进步。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大力支持!
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
客户关注问题解答
为认真贯彻《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3〕17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更好服务客户,我行积极组织实施相关工作。2023年9月7日,我行发布《中国农业银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操作性安排;2023年9月15日开通了利率调整查询服务;对符合《通知》和《公告》要求的客户,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下调。现将客户集中关注的问题解答如下:
1.采取批量调整方式,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答:为了便利您的操作,凡是符合《通知》和《公告》要求的,我行于2023年9月25日起批量下调,无需申请。我行发布的《公告》和批量调整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请您放心。调整完成后,我行会以短信形式告知,您也可到我行营业网点打印业务凭证。短信和业务凭证均具有法律效力。
2.如何查询调整结果?
答:您可通过农行掌上银行、贷款经办行、营业网点、95599、“中国农业银行微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云客服”等渠道,查询调整结果,请您及时关注。
3.“二套转首套”如何申请办理?
答:为了便利您的操作,我行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服务。您可通过我行掌上银行,自助发起首套房认定申请,线上提交身份证明、承诺书、家庭住房套数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等材料,并拍照上传。您也可线下向贷款经办行提出申请办理并提交材料。
在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22日提出申请,我行审核认定符合首套房标准的,将在2023年10月25日起进行批量调整。在2023年10月23日(含)后提出申请的,我行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调整。
4.《公告》提到的LPR是什么?
答: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是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贷款参考利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公布LPR,目前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如2023年9月20日公布,1年期LPR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4.2%。
5.房贷利率是如何运用LPR定价的?
答: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房贷利率以发放时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加点可为负值)形成。其中,LPR部分因房贷期限较长,以5年期以上LPR为主;加点部分由银行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客户信用情况、期限、利率浮动方式等要素,与客户协商确定,加点数值一旦确定,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具体表示方式为:“LPR加XX个bp (1bp=0.01%)”、“LPR减XX个bp”。
举个例子:小王有一笔20年期房贷,发放时执行利率为4.3%,当时5年期以上LPR为4.2%,则房贷利率为LPR+10个bp。小李有一笔20年期房贷,发放时执行利率为4.1%,当时5年期以上LPR为4.2%,则房贷利率为LPR-10个bp。
6.为什么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加点数一样但房贷利率却不一样?
答:不同房贷客户与银行约定的重定价日不同,重定价日这一天LPR部分,按当时的LPR重新定价。因此,即使加点数相同,随着LPR发生变化,重定价后的房贷利率仍可能存在差异。
举个例子:小王和小李的房贷利率均符合本次下调条件,下调点数均为20个bp,重定价周期均为1年,但小王和小李的重定价日不同。
小王房贷利率的重定价日是每年的1月1日,2023年1月1日的LPR为4.3%。调整前,小王的房贷利率为4.5%(4.3%+20个bp);调整后,小王的房贷利率为4.3%(4.3%+0个bp),明年1月1日按最新一期5年期以上LPR确定新的房贷利率。
小李房贷利率的重定价日是每年的8月1日,2023年8月1日的LPR为4.2%。调整前,小李的房贷利率为4.4%(4.2%+20个bp);调整后,小李房贷利率为4.2%(4.2%+0个bp),明年8月1日按最新一期5年期以上LPR确定新的房贷利率。
7.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房贷利率是LPR部分变了,还是加点部分变了?
答:本次房贷利率仅就加点部分进行调整,房贷利率的LPR部分在下次重定价日之前不会发生变化。
举个例子:一笔5年期以上房贷,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利率为4.5%(4.3%+20个bp),4.3%为2023年1月1日LPR。该笔房贷符合本次存量房贷利率下调条件,可下调20个bp,则下调后利率由4.5%(4.3%+20个bp)调整为4.3%(4.3%+0个bp)。
8.什么是重定价日和重定价周期?
答:重定价日,是您与银行约定进行利率调整的日子,一般是每年1月1日,或者每年与贷款发放日“对应的月日”。在重定价日这一天,房贷利率中LPR部分,按当时的LPR重新定价。重定价周期,是两次重定价日之间的时间长度,一般房贷重定价周期为1年。
房贷发放后,LPR部分按重定价日当时的LPR重新定价,每次重定价后房贷利率变化幅度等于本次重定价日LPR减去上次重定价日L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