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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点】女子16次举报男友患新冠肺炎,原因竟是……

中国普法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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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上班

为了教训男友
为逃避赡养老人的责任

……

全国各地多处上演“神奇剧情”

谎称自己或他人患有新冠肺炎

不仅占用社会资源

同时扰乱社会秩序


女子报警16次称男友患病

竟是为了教训男友


  近日,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女子报警,该女子称其男友发烧、咳嗽,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接警后,民警全力查找其男友王某,经专业检测,王某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排除患新冠肺炎的可能。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报警人马某酒后与男友王某争吵后,王某失去联系。为教训王某,她16次拨打110谎报疫情警情。随后,马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为不上班还能拿工资

谎称自己与女儿患新冠肺炎


  2月11日,江苏省苏州市一家超市的员工张某正在上班时接到妻子电话,称女儿在家好像发烧了。他立即向主管请假回家,之后女儿的病情很快好转。但有些疲惫的张某,想第二天不上班还不被扣工资,于是打电话给主管,谎称女儿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已经被医院隔离。



  蒙在鼓里的主管向超市相关负责人汇报后,立即要求张某在家休息,自行隔离观察,避免与他人接触交叉感染。同时,安排超市内与张某有过接触的员工回家隔离。


  当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核查时,张某又让妻子谎称自己和女儿被医院查出患上新冠肺炎。但经过调查很快发现,张某和妻子所反映的情况与事实有出入,而且张某一家近期并未去过湖北,也没接触过其他有可能感染的人员。经卫生防疫人员对张某全家进行病毒筛查,最终证明他们并没有感染新冠肺炎。


  最终,张某因虚构家属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事实,导致其工作的超市多名员工被居家观察,扰乱了超市正常经营秩序,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为逃避赡养责任

谎报老人感染疫情


  朱某(天津市西青区人)为了不想再承担对岳父及其母亲的赡养义务,使二人尽快离开自己家,2月11日-2月14日期间,他多次报警称,两位老人近期从天津市确诊病例隔离区域来到此地,并伴有咳嗽、发热症状。



  还多次向西青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区卫健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举报,致使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多次对被举报人进行疫情排查检测,在给被举报人带来生活困扰的同时,也造成了疫情期间本就紧张的防控资源的极度浪费。


  甚至给自己女儿学校的班主任打电话,谎称孩子的曾祖母有发热症状,想通过校方给家人施压。经卫生防疫人员对被举报人进行新冠肺炎病毒筛查,最终排除了新冠肺炎病例。


  目前,朱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男子说谎

竟是为了考验医院


  1月28日晚,男子左某拨打120急救电话,称自己高烧、咳嗽,后经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检查,排除左某感染新冠病毒的可能。可是左某不肯善罢甘休,于2月15日再次拨打120急救电话,自编自演了一场感染新冠病毒的“闹剧”。



  经民警调查,发现左某没有去过湖北,也未曾与疫区人员接触,所谓的高烧、干咳等症状更是子虚乌有。之所以要编造谎言,目的竟是为了“考验"一下医院,想知道真的感染新冠病毒后医院到底怎么办。


  2月18日,左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不想上班谎称接触确诊患者

致47名员工被隔离


  近日,江苏常州接到一企业报告,员工朱某自称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刚复工的企业被叫停,其47名员工被隔离。经警方核查,朱某系P图谎称自己当天在确诊病例去过的超市购物。日前,因为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朱某被警方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之中。


法条链接


  正值抗击疫情关键时期,切勿传递不实消息。谎报疫情,虚构确诊事实的行为,既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表现,更是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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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共青团中央微信公众号,综合整理自CCTV今日说法、微博@JSTV荔枝视频

编辑:路双英 王佳茹 刘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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