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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孤寡老人去世留下巨额遗产,法官:他可以分一半!
一滴水,能折射太阳光辉。
一桩案,能彰显法治道理。
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民族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是一个国家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如果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就会魂无定所、行无依归。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承担着执法办案、明断是非、定分止争、惩恶扬善、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法院的一纸判决不仅仅是对一起具体案件的处理,更是对社会风尚的一种引领。
人民法院每年都要审结大量案件,其中一些看似很“小”的案件却产生了巨大影响力,它们传递法治正能量,引领道德新风尚,赢得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天回顾的是一场特殊的法庭调解案,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沈满洪以及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常鹏翱进行了精彩点评。
案情回顾
6月16日,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山东村,上演了一场特殊的法庭调解。
现年66岁的老徐,是慈城镇山东村的一位普通村民,他与苏老太做了几十年邻居。苏老太早年丧夫,无儿无女,一人生活。老徐常常帮苏老太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儿。上世纪90年代初,老徐家修房子,见苏老太家的房子年久失修,已出现部分坍塌,就干脆将苏老太接到了自己家住。2008年,老徐家的房子被拆迁,老徐又出钱给苏老太在村里租了房子。 这期间,政府组织了一次土地登记,因苏老太的房子早已坍塌,且村里又经过了拆迁重整,种种原因,苏老太变成了无房户。 2012年开始,苏老太逐渐体弱多病,需要专人照顾护理。老徐在跟山东经济股份合作社党支部书记洪秋国商量后,将苏老太送到了敬老院安度晚年,还为她支付了每月2000元的费用。2017年,92岁的苏老太去世,老徐按照当地风俗,为她操办了后事,并掏钱购置了墓地。
专家点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常鹏翱
代表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 沈满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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