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剧普法】一方购房、共同还贷,离婚时该咋分?
今年夏天,以三位30岁女性视角展开的都市剧《三十而已》,凭借具有烟火气的情节和演员走心的表演,开播以来流量不减,刷爆了很多人的朋友圈。
剧中演绎的婚姻生活让观众们操碎了心。其中,钟晓芹和被观众称为“陈养鱼”的陈屿之间的婚姻纠葛着实让人感慨。两人最终重归于好,“洗白”的陈屿也贡献了一波“追妻狂魔”的操作。
起初,双方一时意气用事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陈屿单方主动表示要将自己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分给钟晓芹一半。感情没了,财产还在,“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又该如何分割呢?
众所周知,我国的离婚制度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双方就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时,通过民政局办理。当前,各地民政局一般会提供制式离婚协议供双方协商填写,内容涉及双方个人信息、离婚意向、子女抚养问题、动产不动产归属以及债权债务的负担等。填写完毕后一份由民政局归档留存。诉讼离婚,在双方就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问题中的一项或多项无法达成一致时,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很明显,在第十三集中,陈屿和钟晓芹是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双方可以根据协商情况按从0%到100%的任意比例分割该房产。按照剧情,剧中房产的首付、还贷情况和协议模式都符合这一条的规定,所以该房产的归属应为双方协商一致的各占50%份额。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第二款给出了答案: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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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欣(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王佳茹
核稿:路双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