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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付国豪机场遇袭案宣判,3名被告罪名成立!
今年1月6日,法官李庆年就案件裁定其中3名被告参与暴动、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非法禁锢罪罪成。黄逸豪非法集结及非法禁锢罪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4名被告依次是赖云龙(20岁)、毕慧芬(23岁)、何家乐(29岁)及黄逸豪(29岁),前3名被告同被控一项暴动罪及一项对他人施与严重伤害罪,指他们2019年8月13日至14日期间,在香港机场一号客运大楼离境大堂G行段,与他人参与暴动及袭击付国豪。黄逸豪被控同日同地与他人参与非法集结,他与毕慧芬各自被控一项非法禁锢罪,指他们与他人将付国豪非法及损害性地禁锢,并在违反付的意愿下将之羁留,众被告否认以上控罪。3名罪成被告原被控“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罪”,但法官改判他们“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罪名成立。
另外,赖云龙及何家乐承认袭击、阻碍公职人员,以及在公众场所藏有攻击性武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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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拘捕戴耀廷等50余人
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
1月6日清晨,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捕香港前立法会议员杨岳桥及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前副教授戴耀廷等50余人。除上述两人外,国安处人员还拘捕了刘颕匡、袁嘉蔚、何桂蓝、梁晃维、范国威、伍健伟、梁国雄、冯达浚,前立法会议员朱凯迪等人。部分被拘捕人士在社交媒体表示,被拘捕的原因是参加去年夏天立法会选举所谓的“初选”,被指涉嫌违反国安法的“颠覆国家政权罪”。
2020年7月,在立法会候选人提名前夕,以戴耀廷为首的反中乱港分子和反对派政团“民主动力”串通组织所谓“初选”,以“公民投票”为幌子裹挟民意,为反对派参选协调造势。随后,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明确表示,香港法例并没有所谓“初选”机制,任何所谓“初选”并不构成特区立法会选举或公共选举程序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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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路双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