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微信群变“赌场”?获刑!
微信作为沟通交流的通信软件其自带的转账支付功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一些不法分子竟将线下的赌场开到了微信群。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两名男子通过建立微信群赌球30余场次,犯开设赌场罪均获刑。
2021年6月起,张某和苏某建立了一个名为“欧洲杯”的微信群,以欧洲杯足球比赛为赌博对象开设网络赌场。
二人利用微信群招募赌客50余人次,开设赌场30余场,收受赌资14.5万余元。不久,二人便被公安机关查获。随后,案件被移送至米东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根据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微信交易记录及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材料,认为被告人张某、苏某的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遂依法对二人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某、苏某对本案的犯罪事实、指控罪名及证据材料均未提出异议,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苏某建立微信群,拉多人入群,把微信群作为赌博场所,这种将线下赌场转移到线上“虚拟场所”组织人员进行赌博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张某、苏某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网络以微信群招募赌客方式开设赌场,情节较为严重,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张某具有自首情节,被告人苏某是从犯,并在到案后及庭审过程中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结合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和社会危害性,可以确定对二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故决定对二被告人均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和缓刑。
近日,米东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苏某犯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判处罚金。两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自愿认罪悔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官提醒
广大球迷应理性娱乐、文明观赛,选择健康的方式参与各类足球赛事,切勿贪图一时刺激或利益参与赌球。作为微信群的建立者、管理者要对所建立的微信群负责,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规范群内所有成员的言行举止。同时呼吁广大群众,如发现身边有人在网上赌球或组织网络赌球,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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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赵祺 祝雯
编辑:陈遥
核稿:路双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