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道中书院对外宣导两则事项的通告
1.2016年初道中发起“零基础宣导测评”,历经四期测评会(郑州、南宁、台州、郑州),对于提升读经推广意识、选拔培养读经宣导人才、建立有规范意识的专职宣导团队,起到了积极的正面作用。
随着道中书院深入的宣导实践,我们已经探索出一条更加有效的替代模式,具体如下:
2.进阶宣导班学员和初中高阶(含讲师班)学员结业后,有至少10场次读经宣讲,且有图文为证,报备宣导中心,经微信公众平台向读经人朋友圈公示后,可认证为“道中书院宣导员”;若再有10场次宣讲,可认证为“道中书院宣导讲师”;
3.初中高阶(含讲师班)学员参加过至少两轮“一县一万人计划”宣讲活动,且有道中图文为证,可自动认证为“道中书院宣导员”;若再有10场次宣讲或又参加过至少两轮“一县一万人计划”宣讲活动,可认证为“道中书院宣导讲师”。
4.之前通过“零基础宣导测评会”选拔认证、已经公示的宣导员和宣导讲师,继续承认。自今日起,道中书院宣导中心,将依据上述新规则,进行宣导进阶认证。凡不合规范乱用名号者,宣导中心有提醒义务;凡提醒后拒不更正的,宣导中心将公开公示通告违规情况。
1.冯文举、王欢锋、兰海东、崔娜娜、守真、杨东等道中书院在职教师,具备授课能力,能代表道中书院对外宣导。
2.道中书院自2017年春季迁址信阳郝堂以来,进行大幅度教学改革、提能增效,高阶班改革幅度最大,是以培养“六小篇研习会”讲师为目标,包括“宣导讲师班”;但也不是所有参学学员最终都具备授课能力。
为规范道中对外宣导,本着对道中众师友负责任的态度,正式宣布以下结业学员,具备授课能力,可以道中学员的身份对外宣导。
一、于宏,女,黑龙江人。
二、曲明星,女,黑龙江人。
三、张金凤,女,江西人。
四、萧丽娜,女,河南人。
五、经涛,男,安徽人。
高阶三期:崔娟娟老师带领
高阶四期:兰海东老师带领
高阶五期:崔娜娜老师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