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支,盘活集体资金超1亿元!开创国企集企合作共赢发展新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壮大集体经济服务城市发展的决策部署,市国资委(市集体办)充分发挥“两块牌子”体制机制优势,以国有企业作为持续带动和促进集体经济优质高效发展的强大动力源,持续推动国企集企在“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以及集体企业资金高效利用、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等重点领域深化合作,打造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合作共赢新模式,为深圳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
特别是近年来在金融投资领域,深高新投、深创投、国信证券等市属国企通过提供债券认购、融资担保、投资教育等优质金融服务,积极引导股份合作公司创新金融思维、开拓投资渠道,在有力保障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引领集体企业转型升级多元化发展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
近日,在市国资委(市集体办)的指导和推动下,市属国企深高新投、区属国企罗湖投资控股公司与罗湖区蔡屋围、黄贝岭靖轩、湖贝等11家股份合作公司举行股权投资基金签约仪式,共同设立全市首支“市、区国企+股份合作公司”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达1.7亿元,重点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助力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
该基金的设立,盘活股份合作公司低效资金超1亿元,打响了国企集企共建股权投资基金“第一炮”,开创了国企集企在金融领域合作的又一新模式。
▲ 市国资委(市集体办)党委委员、副主任张锋,罗湖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左金平,深高新投总裁张中华等领导共同出席并见证签约。
此次罗湖区11家股份合作公司
与市、区国企合作
率先成立股权投资基金
有利于引导集体经济更好融入
全市“20+8”产业布局和高质量发展大局
为有效盘活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
实现集体经济转型升级、换挡发展
提供了“罗湖经验”
实现了示范引领
2019年以来,罗湖区积极推动辖区股份合作公司与市属国企在金融投资领域深化合作,为此修订出台了扶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1+1”文件,在全市率先建立股份合作公司基金投资风险补偿机制,累计盘活集体存量资金超13亿元,拓宽了股份合作公司投资渠道,增强了投资积极性,提升了投资收益。
其中,蔡屋围实业股份公司认购高新投增信的民企债券7000万元,成为全市首宗股份合作公司与市属国企合作,支持深圳“四个千亿计划”为本地上市民企纾困的成功案例。
罗湖投资控股公司借此基金成立之机,以其持有的高新投融资担保公司部分股权一年期收益权,与本区股份合作公司进行1.51亿元资金合作,纵深推动国企集企金融合作发展。
市属国企深高新投始终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定位,近年来持续在深圳“20+8”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深耕,孵化、培养、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此次基金的设立,将有助于缓解深圳本地创投行业募资难题,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精准支持深圳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达到取之深圳、用之深圳、与深圳共同繁荣发展的多赢目标。
下一步,市国资委(市集体办)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报告中“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精神,进一步创新优化具有深圳特色的国企集企合作共赢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统筹、指导、桥梁三大作用,用心用情做好国企集企发展的“服务员”“勤务员”“宣传员”,全力构建国企集企协同发展新格局,为深圳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贡献公有制经济力量。
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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