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宝鸡市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专项督导检查

宝鸡市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

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专项督导检查


近日,宝鸡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推进会精神,及时部署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专项督导总协调职责,一方面积极筹备召开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专项督导检查动员会,另一方面积极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全省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争取市委重视支持,有力促进专项督导检查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10月31日下午

10月31日下午,宝鸡市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专项督导检查动员会在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邢志坚参加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高清苗主持会议。会议学习传达了全省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推进会精神,介绍了“一号检察建议”出台背景、主要内容,解读了全市专项督导工作方案。会议强调,要站在促进社会治理的高度充分认识“一号检察建议”的重大意义,宣传好、监督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推动建立预防性侵未成人违法犯罪机制,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维护未成年人切身利益。检察、公安、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协作配合,围绕校园安全重点环节监督落实,建立未成年人综合保护长效机制。会议要求,要坚持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制度建设到位、严厉惩处到位,确保专项督导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1月4日上午

11月4日上午,中共宝鸡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邢志坚关于全省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推进会主要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研究了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和“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会议认为,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有利于促进校园安全管理,有利于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有利于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对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未成人保护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加强协作配合,扎实开展专项督导,不折不扣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11月1日至5日





11月1日至5日,副市长李瑛和市检察院检察长邢志坚分别带队,到扶风县、陇县、千阳县、麟游县、岐山县和渭滨区实地督导、明察暗访,走访中小学、幼儿园18所,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教室、餐厅、保安室等区域,发现女生宿舍出入登记管理不规范、监控设施未投入使用、并且有监控盲区,学校聘用人员审查把关不严格、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等问题39个,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反馈,促进整改落实。

(文字:谢继峰)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

公众号:bjjc0001



长按二维码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