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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宝鸡检察:宣传法律新动态 回应百姓新期待
普法宣传
6月8日上午,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结合法律的新理念和新规定,对民法典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中与百姓息息相关且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采取现场问答、发放宣传资料、讲解近期案例等方式开展了法治宣传。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被称为我国的“万法之基石”,其中将人格权独立成编,更加彰显了保护人权的重要性,是适应新时期发展需求的重要举措,推动了刑事检察工作保障人权进入新阶段。此次宣传期间,重点就民法典中的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人格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对群众进行逐一讲解,并详细告知群众如果遇到不法侵害的救济途径,切实提高公民保护自身权益的法治意识。《刑法修正案(十一)》自今年3月1日实施以来,与民法典多处规定相衔接,增设了相应的罪名,对近年来社会多发问题给予积极回应。比如增设了妨害安全驾驶罪、袭警罪、冒名顶替罪、高空抛物罪、催收非法债务罪、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等罪名,对近年来新出现的犯罪行为的追责提供了刑法上的依据,讲解中群众连连称赞到“对这些影响社会公平的现象就得严惩”,《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出台,充分保障了人权,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下一步,宝鸡检察将会把《民法典》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最新理念和具体规定融入到检察工作当中,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使命担当,在维护社会健康发展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文字:邓少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