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三有”争创】岐山检察:坚持“五个强化”助推“三有”争创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院“三有”争创部署要求,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五个强化”,推动“三有”争创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提高干警业务素能

坚持一把手亲自抓,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省市院关于“三有”争创活动的部署要求,教育引导干警充分认识开展“三有”争创活动的重要意义。发挥党员先锋、典型示范作用,狠抓业务知识培训,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开展传帮带教育模式,提升年轻干警司法实践经验。

二是强化作风保障作用,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紧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主线,突出政治建设、表率作用、建章立制,通过开展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参观勤廉教育基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等活动,筑牢干警廉政思想防线,提高队伍忠诚履职、公正司法能力。


三是强化考核引导作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充分听取各部门意见,结合“三有”争创目标修订完善《干警考核实施细则》,各内设机构结合职能特点制定部门考核积分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强化干警争先创优意识、追赶超越意识,鼓励干警敢担当、勇创新、有作为,提高检察工作质效。

四是强化目标引领作用,争创一流检察业绩

聚焦办案第一要务,制定17项“有进步”目标,14项“有站位”目标,2项“有品牌”目标。对照短板弱项细化进步举措,定期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议,找差距、补短板。凝心聚力打造刑事检察“案-件比”和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检察工作品牌,“案-件比”下降到1:1.01,对2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工作并积极协助其重返校园。




五是强化理念导向作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



自觉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走出“小检察”的思维定势,积极服务大局。围绕岐山县四大战略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深入56个企业开展政策普及和法律服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出利民便民措施5条,为民办实事3件。受理信访案件13件,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活动21次,利用法治宣教中心靶向开展法治教育19批次550余人,树立良好检察形象,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岐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岐山县人民检察院

文字:王淑毅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