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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检察: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三有”争创活动暨品牌创建工作推进会



10月26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三有”争创活动暨品牌创建工作推进会。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邢志坚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持续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奋力谱写宝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会议指出,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聚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以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为指针,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一体推进党的建设、职能发挥和自身建设,首批确定的17项品牌项目初见成效,40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位居全省前三,其中23项指标位居第一,16件案件被军事检察院、省院评为典型案例,41个集体和68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会议强调,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推进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立检察人员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做到“见人、见事、有平台、有阵地”。全面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会议强调,要聚焦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宝鸡建设。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洗钱犯罪联动打防合作机制,创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深入开展服务乡村振兴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深化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惩罚性赔偿实践探索,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制度,发挥“向日葵”未检工作室作用,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


会议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意见》,强化主动监督、精准监督理念,主动作为、能动履职,推动法律监督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及时总结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经验,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主动争取、接受外部监督,全面加强内部制约监督,发挥案件管理部门中枢作用,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会议强调,要突出“关键少数”,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一把手”要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办理疑难、复杂、影响性案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检战略,培养一批会办案、会写文章、会讲课的人才骨干。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推进。


会议要求,要解放思想谋发展,提升“三有”争创成效。放大格局、革新理念、敢想敢干,瞄准全国先进确立目标,顺应现代科技发展大趋势,抢占发展先机,勇于创造宝鸡经验和宝鸡方法。坚持改革创新,认真落实政法领域综合配套改革任务,进一步加强谋划和推进品牌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力度。大力发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强化考核激励,以作风转变推动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



会上,各县区院检察长汇报了品牌创建工作情况,市院未检、毒品案件类案办理、职务犯罪检察办案团队、民事息诉和解、公益诉讼助力秦岭生态保护工作品牌进行了书面交流。市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县级干部,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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