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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争创】金台检察:积极开展驻所检察工作
今年以来,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两所强制戒毒机关相继成立了驻所“检察官办公室”,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开展驻所检察监督工作。
01
开展巡回检察
9月中旬,市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冯社宝、金台院副检察长陈楠、驻所检察官和两级院干警共七人组成巡回检察组,利用两天时间对陕西省宝鸡强制隔离戒毒所与宝鸡市公安局戒毒所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在巡回检察中,通过召开汇报会、个别访谈、查阅资料、比对监控视频、发放调查问卷以及实地走访等方式,重点监督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措施变更、执行和涉及强制隔离戒毒行政诉讼案件及其他违法行政行为。
02
运用巡回检察成果积极推进工作
现场巡回检察任务完成后,检察组认真梳理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逐问题对戒毒所进行了反馈,充分运用检察成果,重点从严控违禁违规品、依规处置收缴物品、完善戒毒人员提前解除情况资料、规范管理戒毒人员离所审批手续、建立所外就医人员档案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建议。
03
检所座谈推动工作整改提高
10月22日,省宝鸡戒毒所分管管理的景旗军副所长带领管理科干警赴金台院,就整改回复情况和陈检、第四检察部干警进行了工作座谈。景所长对检察组通报反馈情况和建议意见逐项落实了整改计划,并就进一步加强场所安全防范监管、落实日常管理安全防范措施以及戒毒场所安全稳定等工作现场进行讨论交流。陈检对戒毒所在戒毒管理方面做了充分肯定,对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活动,做到理由充分、过程依规、程序合法提出了要求,希望检所能够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确保日常工作衔接顺畅。
04
受邀出席所内评估业务会议
10月29日,省宝鸡戒毒所开展诊断评估工作,金台院驻所检察官应邀出席会议,并首次对该所综合诊断评估工作进行全程检察监督。
今后,金台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对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检察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依法强制隔离戒毒职能,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来源:金台区人民检察院
文字:陈楠 陈静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