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市检察院党组2021年工作汇报
宝鸡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
市检察院党组2021年工作汇报
2月14日,宝鸡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市检察院党组所作的2021年工作汇报。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市检察院党组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把党的全面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把省委、市委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落细,为宝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市检察院党组在汇报中指出,过去一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市检察院党组带领全市检察机关围绕“保持全省先进、进入全国前列”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岐山县院被授予“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扶风县院被表彰为“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渭滨区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市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金台区院未检办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4件案件被军事检察院、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38个集体和55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市检察院党组表示,2022年,市检察院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一体推进党的建设、职能发挥和自身建设,积极实施党建铸魂、检察护航、业务提质、人才强检、脱薄强基“五大工程”,奋力谱写宝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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