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警察事件:阴谋没有得逞,某些人又要大失所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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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明人明察
上海松江警察事件,很快有了处理结果。松江分局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处理条例》对涉事民警朱某作出行政记大过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涉事女子张某作出警告的处罚决定。
这个处理结果,大致符合网民对这个事件的定性:涉事女子阻碍执行公务,而涉事民警处置手段过当,采取的控制手段过激。决定出来后,虽然还有一些争论,不少人认为对民警的处理过重,对这个妨碍公务的妇女处理过轻;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对警察的处理过轻,但所占比例相对要小,这种分歧尚在合理范围内。
这个视频被发到网络之后,因为有孩子被摔这个因素,触发了人们心中最柔软的地方,马上就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
多数人认为,警察的执法肯定是有存在问题的,也就是松江公安分局认定的“采取的控制手段过激”,但是那个妨碍公务的妇女也不是没有责任,她把车违章停靠在人行道上,本来就违法在先。民警开具罚单,属于正常的执行公务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公民具有配合的义务,但这名妇女开始纠缠民警,撕下罚单,警察欲离开现场时,妇女张某追至警车旁,扒车门、拉扯后视镜,还推搡民警,这些已经具有明显的妨碍公务性质了。
警察对其采取制止措施,是没问题的,但是问题是这个警察没有充分注意到这名妇女怀抱的儿童的安全,用比较激烈的方式,把妇女摔倒在地上的同时,也致使孩子被摔在了地上。这个动作对孩子的安全是具有危害性的,好在孩子的身体没有出现严重问题,只是皮肤擦伤。
这个视频上传之后,因为上海警方的处理及时,没有给谣言留下太多的时间和空间,网民的整体表现也很理性。虽然也有一部分网民,在警察没有过错与要求严厉追究警察的刑事责任两种较为对立的看法之间,产生了激烈的争论。
但网民主流的看法,就是认为警察执法过当应该处理,而妇女的违法行为也不能放过。孩子无辜被摔,不仅仅是警察的责任,也不能因此放弃对违法妇女的追责。上海警方对事实的认定和处理方式与网民的主流看法是基本一致的。更多的争论是发生在对于警察和妇女的责任大小如何划分的问题上。
警方的这个处理结果,不可能让每个人都认可,争论肯定还会有,但是基本上做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舆论效果的统一,并没有引发更大的舆情危机。这也是近年来处理的比较及时和得当的一次涉警公共事件。
这次因为涉及幼小儿童而具有强烈视觉冲击效果的事件没有从个体事件变成针对警方整体的一场舆论攻击,更没有上升为对体制的批判,可能要让一些人失望了。
同时这说明,网民越来越理性,对于重大舆论事件的判断能力在提高。
这个事情要是出现在2011年,可能就是完全不同的舆论效果和社会效果。2011年是网络公知大V舆论影响力达到顶峰的一年,那一年有两个标志性的网络舆论事件成为“谣翻中国”的经典案例,在动车事件和红会事件中,“谣翻中国”的力量得到了最畅快淋漓的表演。利用各种谣言,就可以轻松调动网络舆论的力量,摧毁一个系统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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