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扬州天然气价格或将调整!听证会召开在即…
今年,受国际复杂形势及能源价格波动影响,江苏各地相继发布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
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并结合天然气上下游联动机制,多地纷纷上调居民天然气价格。
多地天然气价格上调!
扬州具体情况是......
那扬州的情况又是如何呢?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公司相关负责人做出以下说明:
正在准备民用气调价方案
受国际复杂形势及能源价格波动影响,我市天然气平均购进价格持续上涨,出现购销价格倒挂现象,且后期仍呈上涨趋势。而扬州居民用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从2019年6月至今依旧是每立方米2.7元。
扬州中燃一方面向上游争取更多气源,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天然气需求;另一方面不惜成本高价购买LNG补充缺口气量,保障全市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但高昂的成本极大增加了企业经营负担。为了促进我市燃气供应机制的健康和可持续性发展,扬州中燃目前正在准备调价方案,以便更好地向用户提供安全优质的燃气服务。
调整市区民用天然气价格原因
此次拟调整市区民用天然气价格的主要原因:
1、气源价格大幅上涨
为贯彻落实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要求,保障天然气供应和天然气市场稳定,上游天然气供应企业自2021年4月1日起、2023年4月1日起,先后两次上调了供应扬州市区的居民天然气门站结算价格,涨幅达15%。
2、价格联动机制
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即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5%时,报市政府同意后,同向调整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对多数家庭影响不大
自2023年1月优化一、二、三档用气量后,目前我市市区居民一档用户数占88%,远高于政策规定的一档气80%的覆盖率。根据初步测算,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对大多数家庭用户影响不大。
《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
正式发布
昨日,扬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一则公告
《扬州市发改委关于市区民用管道
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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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拟于11月下旬召开
关于扬州市区天然气价格调整一事
即将提上议程
扬州市区天然气价格政策解读
且早在今年8月
扬州发改委已就此事发布了
《扬州市区天然气价格政策解读》
具体政策如何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1、定价权限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2023年版)》规定,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具体工作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承担。
2、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门站价格同向调整,将上游价格调整因素疏导到销售价格。
3、什么是门站价格?
门站价格是国产陆上或进口管道天然气供应商与下游购买方(城燃企业)在天然气所有权交接点的价格,某种意义上可理解为天然气批发价格。工商业天然气实行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实行上下浮动。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江苏省管道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为2.02元/立方米。
4、什么是联动周期?
根据上游门站价格调整适时调整,居民用气价格联动周期一般不低于半年。工商业天然气联动周期:中石油合同内气源一年联动两次,淡季(非采暖季)4月1日至10月31日、旺季(采暖季)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合同外补充气源,由于每个月采购数量和价格均有变化,实行按月联动。
5、居民阶梯气价
扬州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如下表:
困难群体优惠措施:对由市、区总工会确认的扬州市区特困职工、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月每户免5立方米,淡季月指标可结转至旺季月使用,即一年不超过60立方米,凭相关部门制发的证件原件到城燃企业营业场所直接办理。
6、工商业天然气销售价格
工商业天然气销售价格由“中石油合同内政府指导价部分+合同外补充气源协商价格部分”组成。
中石油合同内天然气销售价格 = 合同内采购均价 + 配气价格
合同外补充气源销售价格 = 补充气源采购均价 + 配气价格
(一)什么是中石油合同内气源?
中石油合同内气源,是指上游中石油供应给城燃企业的气源,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什么是合同外补充气源?
合同外补充气源,是指因中石油供应的天然气指标不足,城燃企业为保供另行采购的市场化价格的气源。合同外补充气源按市场化运作、双方协商、合理分担的原则,由供需双方合同约定结算价格。
(三)什么是配气价格?
配气价格是指城燃企业通过配气管网向终端用户提供燃气配送服务的价格。
天然气价格调整
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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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扬州中燃公司、扬州市人民政府、名城扬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