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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实验小学2019年招生简章





北仑区实验小学

2019年招生简章

百年实小,诗意流淌,历经岁月沉淀,以其严谨、务实、超越的办学方略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培养出一大批杰出人才。近年来,在全体师生的不懈努力下,学校各方面工作与时俱进,取得卓著的成绩,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先后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验学校、全国中小学整体改革实验学校、全国校园文学活动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示范小学、浙江省百年名校等市级以上集体荣誉40余项。学校秉持“培养有活力的学生,造就有魅力的教师,创建有实力的学校”的办学目标,倾力打造诗意教育品牌,呈现强劲的发展势头。

涂抹精彩的儿童画

舒展身心的舞蹈

悦动生命的合唱

沉心静气的射击

第十届奖学金颁奖

为更好地服务社会,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人数

计划招收5个班,210人。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要求

年满六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居住在实验小学招生服务区,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儿童。

地段生报名时间:5月4~6日8:30~16:00

1.地段生条件:

(1)户籍在堍头村、周隘陈村、芦山村的儿童;

(2)户籍在大碶城区,房产为钱塘江路以东、芦山路以南、新大路以西、坝头路以北区域的儿童(小区覆盖主要为坝头社区的华盛公寓、兴盛家园,太白社区的泰山公寓、中心花园、老医院宿舍、泥桥头小区、学府茗苑、新华园,高田王社区的芦山茗楼、灵峰公寓、新灵峰公寓、幸安公寓、海天云桥、中书第、职高教师楼、春晓南苑316弄及附近小区);

(3)春晓、梅山、白峰、郭巨街道拆迁户,货币安置在我校招生服务区内的儿童。

2.随带资料: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含户主、父亲、母亲、孩子共四页内容);

(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主系学龄儿童合法第一监护人,如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若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学校就读,该套房产不能作为学区房)。如户口簿与房产证的户主不一,请随带能证明其关系的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户籍、房产证明有效期截止报名之日。

(3)学前教育登记卡原件

(4)宁波市幼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3.地段生录取时按下列顺序招生:

①适龄儿童父母的有效房产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自然村村民;②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但儿童与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③春晓街道、梅山街道、白峰街道、郭巨街道货币安置拆迁户子女,其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④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由区教育局在本街道内调剂安排学校就读,如本街道内学校无学位空额,则由区教育局跨街道调剂安排。

上述①~④顺序位学生录取过程中,当符合条件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校可录取学生数时,按以上顺序依次录取,当某一顺序位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学位余额数时,则先按落户时间先后(指适龄儿童户籍),再按有效房产登记时间先后确定录取学生,满额为止。后续顺序位报名的学生由教育局业务科在本街道内学校进行调剂录取,如本街道内学校无学位余额,则由教育局跨街道调剂安排。

 非地段生     

1.申请地段生(北仑区内非大碶街道户籍,在我校服务区范围内有住房):请家长先到户籍所在的小学报名,然后于5月5~6日(8:30—16:00)到我校报名。申请地段生招收比例控制在计划招生人数的3%,当学校地段生招录完成后学位余额不足招生计划的3%,则根据实际学位余额招收,若报名人数未超过可招收人数,可直接录取,若超过可招收人数则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产生录取名单。

2.借读生(北仑区外户籍,常住我校服务区范围内):在学校学额有空余前提下,常住本学区范围内而无北仑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凭《积分分数单》5月17日-18日(8:30—16:00)到学校提出就学申请,每名借读生只能申报一所学校。报名时须向学校提供居住证明(若已购房的,须提供房产证,其中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学前教育登记卡、宁波市幼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和《积分分数单》。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确定录取名单。


提醒:非地段生招生要根据学校地段生招收实际情况而定,若地段生满额,学校无空余学额,非地段生不再报名。

三、报名地点

北仑区实验小学门卫

四、注意事项

1.2012年9月1日前出生而未入学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暂缓入学的证明。

2.所有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其中户籍、房产证明有效期截止报名之日。

3.今年可入学的地段生,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报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服务区小学备案。

4.春晓街道、梅山街道、白峰街道、郭巨街道货币安置拆迁户子女报名,请随带拆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5.报名时无需带孩子。

五、咨询电话

教导处:86111620(汪老师、庄老师)

校长室:86100229(於老师、郁老师)




勤学 善学 乐学 博学

文明 勤学 活泼 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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