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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把公安局长冯志明五花大绑?

2016-08-25 刘念国(15) 作家刘念国

“五六个身体素质很棒的检察院的人,拿着绳子将冯志明五花大绑地绑走,抓捕的情形特别不好看。”

冯志明人称“冯大头”,生得五大三粗,满脸横肉,有两个显著地标,一是一双林副统帅嫡传的黑又亮扫帚眉,二是脖子上一根黄又亮的大金链子——显然真材实料,不是东北大哥9.9包邮那种货色。

 

冯志明当然一裤裆屎,他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也是1996年轰动一时的大冤案“呼格吉勒图案”的头牌导演。

半个多月前,冯志明受审,被控收受财物450余万元;侵吞公款、公物;非法持有枪支4支和子弹549发;对价值340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上述文字,来自几天前的中国新闻周刊消息,原标题为《冯志明落马不祭呼格冤魂》。

后来,看热闹不怕事大的各大网站,包括新浪、凤凰、网易等,纷纷变身标题党,改成了《呼格专案组组长落马细节:被五花大绑绑走》。

 

于是问题来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为什么要刻意渲染暴力美学,为什么不用手铐,而要一根绳子把冯局座五花大绑?

 

来自绳技强国的名侦探柯南说:真相永远只有一个!

那就是网络世界说的“啪啪打脸”;吾乡街巷说的“煞相”,又叫“抹相”——各位随意脑补一下,一块乌漆墨黑的厨厕臭抹布,兜头盖脸抹下来,是什么画风?

 

必须手工点赞,我朝公安机关是妥妥的纪律部队,威武之师文明之师,该打脸时绝不含糊!不管你是局长还是小民警,也不管你是冯大头还是李大头,总之该打成猪头,就打成猪头!

 

下面说个亲身经历的、一堆警察叔叔被打成猪头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我傻啊,当然不能说具体时间),某市机动车考场收取“通关费”已经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套路也是泾渭分明,秋毫无犯。

譬如考科目二“倒桩”,“通关费”每人250元。

临上车考试前,带队的驾校教练,会悄悄告诉那些交了“通关费”的学员,今天的“通关暗号”,譬如“刮3下雨刮器”。

学员上车后,亮出暗号,监考的考试员(俗称“考官”,由当地交警支队交警担任),自然明察秋毫,包你平安着陆。

当然也有那种人间极品、人头猪脑,倒个桩可以把车倒到床上的,考官为了不让这货下一关考科目三时,直接撞死袍泽兄弟,也会断然喝令滚蛋:你他妈别说刮3下雨刮器,就是刮胎,老子也不会让你过!

不过考官也是非常讲商业信誉的,回头会让驾校退给人间极品、人头猪脑250。

 

日子本来就在这种诗与远方中,平静度过。

不料后来,有个不知死活的驾校老板,利令智昏,擅自将科目二“倒桩”的“通关费”,降到200元一人。

这当然是太岁头上动土,是类似《南京条约》《马关条约》一样,悍然强加给广大考官的不平等条约,须知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这种人神共愤的龌蹉行为,当然遭到了考官们的联合抵制。

 

驾校老板蚍蜉撼泰山,结果就是该校的考试合格率,像绿油油的股市一样,“雪崩式”垮塌,还无法“熔断”。

 

当然,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兔子急了也咬人。

驾校老板鱼死网破,几发“暗炮”,点到了省厅交管局(交警总队,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大佬的案头。

 

领导重视有时候是套话,有时候却是硬话。

这次显然是后者,于是缇骑四出,专案组星夜驰援,检察院反贪局提前介入……

只说重点。

专案组大佬在全市公安交警大会上,慷慨赠送了贪腐民警(考官)五千万——

千万不要试探我们的决心;

千万不要考验我们的耐心;

千万不要测验我们的智慧;

千万不要挑战我们的底线;

千万不要敷衍我们的政策!

 说完就喝令抓人,念一个名字,由武警扭住一个,然后“打脸”——褫夺顶戴花翎,说人话就是当众摘了警帽、警衔,撕下胸前的警号。

这脸打得啪啪的啊,整个黑压压的场子里,近千民警鸦雀无声,人人菊花一紧,虎躯一震。

就连我这个端着照相机打酱油的吃瓜少年,也骇得硬了湿了……

 

其实像冯志明、贪腐考官这样被啪啪打脸的,并不鲜见。

譬如当年的文强局长手持钢枪,踩住悍匪张君的头,屌炸天地喝问“服不服!?”

最后啪啪打脸,文局长自己被一枪爆头,去了阴曹地府陪张君斗地主。

 

再譬如文局长的接任王局长,当年带了一个加强连的特警去机场抓李庄,昂首45度大义凛然:我们打黑除恶的决心是任何人阻挠不了的!(端照相机的吃瓜记者尼玛快摁快门!!)

最后王局长也啪啪打脸,好在敢咬敢撕,才混了个15年苦窑的友情价。

 

这样打脸的故事,我可以说一吨,但天干物燥,小心火烛,按下不表。

 

下面是本文超级彩蛋。

冯志明是谁绑的?五花大绑是个什么鬼?

 先说五花大绑,这里的“五花”,可不是老干妈平时买猪肋条肉,指名道姓要“五花三层”的“五花肉”!

而是人被绑上后,脖子后法绳交叉为一花,两大臂、小臂法绳各缠绕两圈,绳圈相压形成四花,合计为“五花”。

但这样的五花大绑,属于老古董,有一个很大弊病,就是脖子上的一花,稍微捆绑过紧,或者时间过长,会导致人犯窒息休克,甚至危及生命。

 

因此现在的五花大绑,其实是“四花”——

取法绳中部,横置于人犯颈后,绳两端向前过肩,由前至后缠绕两大臂、两小臂各两圈,然后收拢双臂于腰后,手腕相叠,两绳合并由内至外绕两手腕两圈,绳端向上,提起穿过颈后的横向绳,下拉收紧,最后打结(半船首结)完成。

所以,严格来说,“拿着绳子将冯志明五花大绑”,应该是“将冯志明四花大绑”。

 

至于谁绑的冯志明,原文称“五六个身体素质很棒的检察院的人”,这看上去貌似是检察员(检察官),但以我当年撰写恢弘巨著《从学霸到狱霸》,游学过3省12家看守所、4家监狱,采访过几十位监管民警、监狱民警的华丽履历来看,应该不是。

 

因为检察官是上管(监督)法院、下管公安的高素质人才,而绑人属于技术活,也是脏活累活风险活,金枝玉叶绝逼干不来。

那么,是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吗?

 

必须先科普一下,我朝警察分为五大坨,杀猪杀屁眼,各有各的杀法;一个师公一道符,各有各的老板——

1、公安机关,从路上给你开罚单,到你叫个小姐被拘15天,都是英明神武的公安民警。他们的大老板是公安部。

2、国家安全机关,就是俗称的国安局(请脑补彩旗飘飘的007),大老板是国家安全部。

3、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这个已经收摊了,一般改成了戒毒所),俗称狱警,大老板是司法部。

4、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组织,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警务部(司法警察局)、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省)、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市)、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区、县),俗称法警。

5、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组织,构架和法院一样,也俗称法警。

 

需要补充的有两点。

一是看守所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与监狱无关。

二是隶属于司法部的狱警,进行的是司法行政管理行为,行使司法行政权利,虽然他们臂章和胸徽上有“司法”字样,但不代表他们是司法警察。

 

真正的司法警察,也就是所谓法警,只属于法院和检察院。

换个通俗的说法,如果说法院、检察院里的法官、检察官,是靠脑细胞吃饭的大哥,那么看场子、押解犯人(以前还负责毙人)的法警兄弟,就是靠膂力吃饭的二哥。

 

但是,法警即便是二哥,可一来手铐、脚镣、一次性约束带(尼龙手铐)都某宝包邮了,犯不着劳神费力SM一样用警绳。

二来老话说得好,妻以夫贵,弟以哥贵,绑人不仅是技术活,也是脏活累活风险活,二哥只怕也干不来,或者懒得干。

那么,问题又来了,谁最有可能把公安局长冯志明五花大绑?

下回接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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