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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局长获刑18年︱你叫的是鸡,上来的却是鸭?

2016-10-20 刘念国(30) 作家刘念国

呼格吉勒图的大哥,当年20岁,(呼格吉勒图)被行刑的那一刻,他没有勇气去看。

同时被执行死刑的,是4个年轻人。

呼格吉勒图和他们一起,背靠着山脚,跪在地上。

在他们面前,是4个1米深的大坑,当子弹从后脑射入时,他们将跌入其中。

枪声响了5次,并不算清脆。

大哥盯着朋友们,得到一个结束的手势后,飞快地向弟弟跑去。

他哭了。当把弟弟从坑里拖出来时,他发现多出来的那一枪,打给了弟弟——法医验尸时,呼格吉勒图被补了一枪。子弹从太阳穴射入,震裂了半边脸颊。

而从后脑射入的第一枪,从他的左眼里冲出。

大哥抱着弟弟,哆哆嗦嗦地剪开了捆在他身上的绳子。他记得曾想捂住弹孔,但双手怎么也不够用,血透过指缝,滴到了土地上。

呼格吉勒图的三弟,当年只有十六岁的庆格勒图,在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后,在火葬场料理了后事。

他说,“我上去摸二哥的胳膊,瘦,非常细的胳膊了,只剩下皮包骨头。身上还有非常深的绳子勒的痕迹。抬到验尸房时我看上面还有两个枪眼,太阳穴一个,后脑勺一个。”

而据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尚爱云的回忆,头一枪可能打着孩子躲了一下,没死,上来又补了一枪。



10月18日上午,法院一审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以及贪污四项罪名,判处“呼格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

消息发布的当晚,我躺在床上皇帝不急太监急,忍不住再次度娘“呼格吉勒图”,于是发现了上面这段毛骨悚然的文字。

其实我在前文就叨逼过,相较于神补刀,补枪这种迷之套路,我朝历史上源远流长,伸手即可撸一发——



就像你不能要求每个艺人都像刘德华一样勤勉,你也无法要求每个侩子手都像我那个熟人、大魔都某看守所金牌侩子手一样,每天业精于勤荒于嬉,刻苦钻研一枪爆头的“达姆弹”——



按照鬼畜系的重口味黑色幽默,但凡一枪不死必须补枪的,都占了便宜,都多花了一颗子弹,都要是要靡费公帑的。

须知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一枪一弹,也当思来之不易。

早年间政府不请客,像那个叫林昭的北京大学才女,长得再漂亮,脑袋上吃了一枪,也是要出5分钱子弹钱的——




而在万恶的旧社会,像何健这样恶贯满盈的军阀,屠杀我仁人志士时,补枪的惨剧也时有发生——



当然,这些都是无关痛痒的枝蔓,本文的重点不是讨论补枪这种迷之套路,而是要扒一扒冯志明和“呼格案”。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冯志明获刑18年,之所以刷爆朋友圈,相信绝大部分人贡献出的点击率,是因为被冤杀的呼格吉勒图(“呼格案”),或者说是出于对司法正义的信任和期待。

换言之,就是在冤杀的呼格吉勒图被宣判无罪,以及呼格一家获得国家赔偿205万余元之外,吃瓜群众(包括呼家)更关注一个基于程序正义的“尘埃落定”。

根据前年年底的公开报道,冯志明被检察机关起诉的几个罪名中,最让人眼前一亮的,是“玩忽职守”和“刑讯逼供”。

这两个罪名,毫无疑问让我们相信,检察机关的指控,有着极强的指向性,继而理所当然地将冯志明的锒铛入狱,视为“呼格案”追(刑)责程序的重要环节(甚至硕果仅存)。

但现在昭告天下的结果,对冯志明的判决,虽然“份量”貌似可以平息沸反盈天,却只字未提“呼格案”,不免让人各种心有不甘。

这就譬如你叫的是鸡,最后上来的却是一只鸭,虽然价钱差不多,味道也尚可,但总觉得被忽悠。

按照新京报的说法,从“呼格案”责任关系调查清楚那一刻起,案件主办人冯志明惩处结果的期待,就承载着民众对于“告别历史”的独特需求——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刑)责,是一种于公于私都不可缺失的公共仪式。

遗憾的是,目前看来,“呼格案”在冯志明案中,扮演了一个类似神经刀一般的角色:冯的“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贪污罪”,因为“呼格案”的逆转,得以引爆,这就譬如那一只丰腴肥美的烤鸭,我们必须谢谢老板。

可是,我们叫的鸡呢?“玩忽职守”和“刑讯逼供”去哪里了?莫非也是学弟想给学妹刷卡,学妹婉拒,我立马夺下学妹的饭卡掰断,默默离去,深藏功与名?

当然,我们应该理解司法机关的某些难言之隐,是无法一洗了之的,同时也必须高度警惕,不能单纯为了“平息民怨”,而牺牲与冯案有关的程序正义——冯志明即便是显而易见的“呼格案”的主要出品人,他的“玩忽职守”和“刑讯逼供”也是秃子头上的虱子,但囿于年代久远,或者有限的技侦手段,甚至很多当事人三缄其口,导致实在没有证据,最后只能有心杀贼无力回天。

可如果真是这样,首先,司法机关应该给翘首以盼的吃瓜群众,特别是呼格一家,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

其次,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巨大的遗憾!!

因为“呼格案”追责部分,至此已经尘埃落定,在官方公布的27人追责名单中,公安系统12人,检察院系统7人,法院系统8人。除冯志明外,这26人的处理结果,多为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以及行政记大过。

更要命的是,无一人因“呼格案”获刑责,会不会给至今悬而未决的“聂树斌案”,带来一丝不妙的示范效果?——假如聂树斌也被宣判无罪,免不了同样会有一长串追责名单,那么,是否也将会无一人获刑责?

此时,再看看本文最前面的呼格吉勒图的惨死,你会不会沦肌浃髓,冷汗涔涔?

“杀头不能像割韭菜那样,韭菜割了还可以长起来,人头落地就长不拢了。”这是太祖当年说过的,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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