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2·5”国际志愿者日 系列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12·5”国际志愿者日
系列活动的通知
沙坡头区团委,中宁、海原县团委,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团组织,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服务队:
今年12月5日是第32个国际志愿者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团市委决定在国际志愿者日前后开展“弘扬志愿精神 共促社会和谐”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志愿精神,共促社会和谐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5日至12月8日
三、活动安排
活 动 一: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活动时间:12月5日上午9:30至11:30;
2.活动地点:红太阳广场;
3.参加人员:各公益组织、志愿服务队志愿者;
4.活动内容:
(1)通过条幅、展板、发放彩页等形式,开展《志愿服务条例》宣传、爱国主义教育宣传、法律宣传、禁毒宣传、文明出行、环保等志愿服务活动;
(2)组织志愿者开展心理咨询、家电维修、义诊、义演、献血、助残包发放、慰问空巢老人、社区环境清洁等志愿服务活动;
(3)普及青少年法律知识,爱心人士为经济贫困家庭学生捐赠学习用品;
(4)组织志愿者进儿童福利院、敬老院送温暖,爱国主义教育进社区等志愿服务活动。
活 动 二:开展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此次全市志愿服务系列活动从2017年12月5日开始启动,至2017年12月8日结束,各地、部门和社会组织根据各自实际参照以下志愿服务项目各自开展活动:
1.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2.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3.关爱残疾儿童志愿服务活动;4.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5.文明出行志愿服务活动;6.爱国主义教育志愿服务活动7.无偿献血行动;8.爱心义诊行动;9.爱眼护眼行动;10.爱牙护牙行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团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要充分认识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根据统一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志愿服务团队的积极性、创造性,扎实推进系列活动的开展。
2.丰富载体,打造品牌。各级团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要按照此次统一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创新工作思路,丰富活动载体,逐步打造具有本地、本单位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
3.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要广泛宣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同时开设专题、专栏、专页对“国际志愿者日” 重点活动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宣传强势,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舆论氛围。
各级团组织、志愿服务组织请在12月5日和12月8日前分两次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信息及照片报团市委综合工作部。
联 系 人:计婷 朱虹霖
联系电话:0955—7068697
邮 箱:zwgqt2007@163.com
共青团中卫市委员会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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