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今起报名!符合条件的教师,可调入漳州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漳州市教育局发布
公告通知详情根据中共漳州市委编委会议精神,经漳州市教育局(中共漳州市委教育工委)研究,制定2022年上半年漳州市市直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调入基本条件和程序,现予以公布。
一、基本条件
1.申请人属两地分居(申请人及配偶在芗城区、龙文区工作的,均不属于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调动两地分居界定范围);2.教育系统全额拨款在编在岗教师(含教辅人员);3.申请人在县(区)(含外地)学校工作满5年(截止2022年6月)以上且完成服务年限的,经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调出;4.申请人配偶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或市属在漳国有企业(在漳中属、省属单位参照)工作造成两地分居满3年(截止2022年6月)及以上;5.符合教育行业准入条件(包括教师资格、学历等);6.接收的市直学校当年度有空余编制并且申请人学科专业岗位紧缺;7.经接收学校组织的专家面试及师德考核均合格及以上。二、调动程序1.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干部调动呈报表》《漳州市直教育系统两地分居调动申请材料核对清单》;2.申请人所在学校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调出并盖章;3.申请人向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干部调动呈报表》《漳州市直教育系统两地分居调动申请材料核对清单》、学历、职称、教师资格证书、结婚证等);4.市教育局人事科受理并审查申请人基本条件,审查合格者,按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岗位需求情况,安排拟接收学校;5.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拟接收学校组织的面试及师德考核;6.根据条件合格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和家庭困难程度等因素,市教育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7.按有关程序上报审批;8.公示结果。
三、申请受理时间本次申请受理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起到2022年5月12日止(正常工作日受理)。符合以上条件的教师均可以提出调动申请,调入人数根据市编委核定的每年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调入控制限额(不超过20人),以及市直学校编制空缺和学科岗位需求情况、审查面试合格申请人数确定。以上调动基本条件和调动程序由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打开):
2.干部调动呈报表
刚刚通报!福建本土新增“7+7”!
漳州发布最新处级干部任免
来源:漳州市教育局官网
本期编辑:邹美玲 吴辉煌 赵露佳
值班主任:陈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