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8例阳性,轨迹公布!漳州疾控:请速报备!
7月2日,南澳县发布通告:
2022年7月1日,我县一艘搭乘10名渔民的渔船回港避风后按规定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其中王某等8人初筛结果异常。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将王某等8名渔民及接触人员实施管控并同步开展流调,对相关重点场所进行管控及环境消杀。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王某等8名渔民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同船另外2名渔民及渔船环境样本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目前王某等8名渔民已闭环转运至专用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其他人员已按要求实施集中隔离。
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专家组诊断王某等8名渔民为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
王某等8名阳性渔民活动轨迹如下:
3月22日乘同一艘渔船出海作业;
6月30日凌晨4时左右,返回抵达我县云澳镇渔港,当天渔民均未上岸;
7月1日:
8:30-9:30,前往云澳镇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
9:30-10:50,先后前往我县云澳镇云澳生活市场、华兴商行、楚林商行、云吉商行、功夫磨坊、云澳镇环港路3号小电器店、云澳镇南台村卫生站、姑嫂水果店等场所购物;
10:50,返回船上后未再外出。
请与上述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权威信息,自觉配合做好核酸检测,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戴口罩、勤洗手、少聚会,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接种疫苗是目前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市民朋友尽快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南澳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2022年7月2日
7月3日,霞浦县发布通告:
7月3日5时30分,经初步筛查,我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霞浦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于7月3日12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请广大市民主动带头参与,并督促家人和邻居,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样本采集工作,确保“应检尽检,不落一人”。具体做法参照前五轮。
霞浦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7月3日
漳州市疾控中心提醒:
1、我市沿海区域的渔业及相关人员,请严格遵守我市渔船及出海管理要求,严防海上输入。作业期间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与境外船只接触。
2、对近7天有南澳县旅居史的入返漳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所在单位、所在酒店报备,配合当地指挥部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3、对近7天有宁德市霞浦县旅居史的入返漳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所在单位、所在酒店报备,配合当地指挥部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漳州市疾控中心健康提醒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高、中风险地区的划定要求,北京,上海,辽宁丹东,安徽宿州,江苏南京、无锡、徐州,陕西西安等地划分了多个高、中风险地区。漳州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
近期,安徽宿州、江苏无锡、徐州等地新冠病例持续新增,有外溢风险。出门在外,请做好个人防护。7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所在城市区域的旅居史人员请在入(返)漳前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所在单位、所在酒店报备,配合当地指挥部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全国疫情:7月2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04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9例,含4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本土病例75例(安徽61例,山东6例,江苏3例,陕西3例,上海2例),含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在山东)。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69例,其中境外输入59例,本土310例(安徽231例,江苏56例,山东10例,辽宁7例,浙江3例,陕西3例)。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式,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市人民的健康,漳州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
1.以下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所在单位、所在酒店报备,配合当地指挥部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1)近7天有国内本土疫情所在城市的旅居史;
(2)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3)被各级疾控中心告知为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
(4)发现自己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
2.入返漳防疫政策
(人员管控相关问题,如有疑问请咨询漳州市各县(区、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咨询电话,具体防控措施以属地指挥部要求为准)
3.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报告本土感染者的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返漳后要严格执行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
4.请广大市民朋友尽量减少购买境外商品,接触境外邮件或物品时戴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对内外包装进行消毒,处理完邮件后要及时洗手并更换口罩。
5.请广大市民朋友们注意冷冻(藏)食品安全,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食品检疫信息;冷冻(藏)食品经营者应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6.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闭的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注意咳嗽礼仪、一米线、不聚集、文明用餐。
7.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嗅味觉改变等症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8.新冠疫苗应接尽接。3岁及以上人群符合接种条件且无疫苗禁忌症者,请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医疗卫生机构、海关、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等高感染风险人群要尽快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9.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 1.漳州市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附件 2.漳州市各级疾控中心防疫咨询电话
附件 3.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分布
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7月3日
附件 1.漳州市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附件 2.漳州市各级疾控中心
防疫咨询电话
附件 3.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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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漳州疾控本期编辑:郑斯楠 李伟值班主任:林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