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开通!漳州公积金新变!
好消息!
继第一批省直、福州、莆田公积金中心
率先开通省内公积金跨中心冲还贷业务之后
按照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的统一部署
今年5月18日起
漳州、龙岩、平潭公积金中心
也正式开通办理了这项业务
是指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或贴息(组合)贷款的职工,委托住房公积金中心逐月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上月还贷金额,划入借款人还贷银行卡的提取业务。
以往,由于各地公积金中心数据未互联共享,因此当公积金缴存中心和贷款中心不一致的时候,缴存职工就无法办理跨中心冲还贷业务,只能办理按年还贷提取。随着“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的开通,有效解决了这一难题,减轻职工还款压力,减少跑趟次数,缩短办理时效。
办理对象
已在省直、福州、莆田、漳州、龙岩、平潭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或贴息(组合)贷款的缴存职工,其主贷人、配偶或共同借款人缴存地在这六个中心的,均可在缴存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申办“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省内其他中心开通跨中心冲还贷业务后可自行加入办理范围。
办理材料和办理渠道
办理“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缴存职工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还款银行卡原件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服务窗口办理,他人不能代办。主借款人未办理“冲还贷”业务的,其配偶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办理跨中心冲还贷业务。
特别提醒
1.“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实行报账模式,在办理“省内跨中心冲还贷”手续后次月起开始生效,扣划金额为上个月实际还款总额(不包含提前还本)。
2.由于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委托冲还贷划款时间和提取规则不一致,提取规则以“缴存中心”为主,划款时间以“贷款中心”为主。贷款地属漳州公积金中心的,划款日为每月15日,其他中心具体扣款日以其网站公布为准。
3.每月的冲还贷扣款日不受理冲还贷账户变更(停冲)。
4.主借款人每月应根据还款额及参与冲还贷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到账情况,自行确认还款银行卡资金是否充足。主借款人应确保每月足额还款,以免因还款银行卡余额不足产生逾期贷款,造成个人信用不良。累计逾期3次的,冲还贷将自动停冲。
5.纳入“省内跨中心冲还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若进行跨中心账户转移,该个人账户冲还贷将自动撤冲。
温馨提示
若您需要办理此项业务可先拨打各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热线进行咨询:区号-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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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本期编辑:叶祺敏 张江璐
值班主任:林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