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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严查!事关校外培训

闽南日报 2023-08-31




各县(区)、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3年暑期正值“双减”政策实施两周年,为巩固深化“双减”成果,持续做好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切实减轻学生假期培训负担,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平安、愉快、有意义的假期,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早谋划系统部署推进。各地要深刻认识做好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充分利用“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发挥牵头统筹作用,会同协调机制有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就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做好谋划、作出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方案,持续开展暑期校外培训“监管护苗”专项行动,确保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二、严查严处违规学科类培训。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托街道网格化治理体系,在暑期持续采取“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方式,广泛动员街道、居委会、社区等力量,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严查严处学科类培训机构暑期违规开班,严查严处各类机构或个人面向中小学生(含3至6岁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查严处以“一对一”“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学生托管”以及研学、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严查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等问题。对在职教师违规参与校外培训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推进非学科类培训规范管理。各地要根据《福建省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协调科技、文旅、体育等非学科类培训行业主管部门,对照准入标准和审批条件,加快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及时为合规机构办理行政许可,确保证照齐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统一管理。加强非学科类培训价格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培训机构实行明码标价、合理定价,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特别是借暑期之机肆意涨价的做法,联合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严查。全面加强预收费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严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要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暑期培训违规广告管控,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恶意炒作。

四、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数据稽核专项行动,按要求开展抽查,督促培训机构逐一对标整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涉高考有关行为,根据《福建省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涉高考有关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严查超经营范围或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并违规收费的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及家长权益。落实《福建省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规范管理年”工作行动方案》,做好培训材料审核、抽查和巡查工作,同步加强从业人员规范管理。加强违规竞赛活动治理,落实《福建省开展面向中小学生违规竞赛活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加强对教育部《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内竞赛活动的监督管理,严防收费或变相收费、将竞赛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等问题发生;对于不在清单内的违法违规竞赛,要联合有关部门坚决制止与查处,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组织学生参加清单外的违规竞赛活动或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

五、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各地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统筹协调科技、文旅、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压实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培训机构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管控,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暑期前,联合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培训机构至少开展1次安全专项检查,对场地、设施、消防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立即停业整改,补齐补足人防、物防、技防设施设备。督促培训机构在暑期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制定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暑期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坚决维护学生生命安全。常态化开展培训机构“爆雷”“冒烟”监测,妥善处理欠薪、从业人员安置等问题,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风险,如发生安全风险,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并协调各部门积极协同处理。

六、加大监督举报查处力度。公布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督举报方式(见附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各地要进一步畅通线索来源渠道,加大宣传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信息,充分发挥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作用,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和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处理并及时反馈。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类违法违规培训线索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并核查处置,对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和个人,依法依规给予严处重罚。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列入机构“黑名单”。加大违法违规案例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通报一起”,形成警示震慑效应。

   七、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各地要结合实际,通过小视频、文章、宣讲、公益广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发布倡议书、致家长的一封信、消费提醒或开展线下家访,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慎重选择校外培训,多关注孩子身心健康,不盲目跟风报班,提醒家长防范预付费相关消费风险,推动家长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选课、购课、缴费、退费,远离“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和违规培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鼓励各地根据学生和家长需求,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和公益普惠原则,积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暑假托管服务,特别要优先保障随迁子女、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托管需求。指导家长帮助孩子合理安排暑期学习生活,坚持规律作息、锻炼健康体魄、培养广泛兴趣、参加社会实践、分担家务劳动,特别是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统筹动员一批科技馆、博物馆、研学基地、高科技企业等,作为暑期科学教育实践基地,面向广大家庭开展科教活动,为加强亲子互动交流和中小学生提升科学素养提供平台。

    请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双减”办定期梳理本地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进展,每周一上午下班前,通过全国监管平台填报“各地查处变相违规学科类培训情况表”。各地于2023年8月20日前将暑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报告,发送至我局发展规划科邮箱:zzsjyjghk@163.com。


附件: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督举报方式



漳州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漳州市教育局代章)

2023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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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漳州市教育局

本期编辑:赵露佳 张江璐

值班主任:林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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