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市民注意!芗城、龙文公安发布重要通告!
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
关于有奖举报"黑气"行为的通告
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
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关于有奖
举报“黑气”行为的通告
(二)举报人应当提供下列信息:对于举报事项,举报人要提供违法行为的详细地址、时间、相片、常用车辆等。
三、工作规则
(一)举报受理规则有奖举报应贯彻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举报人明确提出有奖举报的,须提供举报人真实姓名和有效通讯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于举报事项,举报人要提供违法行为详细地址、时间、相关图片证据等有价值线索材料。出现以下情形的,视为无效举报,不予受理:
1.举报对象不清、未明确指出“黑气”违法行为具体情形或未提供违法行为详细地址的;
2.举报人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的;
3.影响举报受理工作正常开展的其他情形。
(二)奖励规则1.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时间为准,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时间或不同时间举报多个违法行为的,可获得多次奖励;
2.举报案件被查处,“黑气”违法主体已按要求改正违法行为并结案的,该违法主体再次实施“黑气”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可继续举报并获得奖励;
3.举报前,有关部门已经发现并作出处理的“黑气”违法行为,不予发放举报奖励;
4.打击“黑气”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管理职责范围内发现并报告的“黑气”违法行为,不予发放举报奖励。
(三)奖励金额对经调查情况属实且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一次性给予人民币500元奖励。
(四)领取方式及时间公安机关应当在得出核查结果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符合领取奖励条件的举报人。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提交身份证明、银行卡号等复印材料,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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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芗城公安、龙文公安
本期编辑:叶祺敏 林颖
值班主任:林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