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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条措施!福建印发重要通知

闽南日报 2023-10-0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到2025年

省每年遴选3—5家市域产教联合体

力争5家入选教育部认定的市域产教联合体;

各设区市要确保职业学校

办学条件达标比例达到90%以上;

按新标准认定的职业学校

“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50%

……

财政对职业教育投入每年保持合理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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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闽政办〔2023〕2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十条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

发展的十条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按照聚焦全省高质量发展现实需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衔接的要求,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高质量人才培养的迫切期盼,深入推进福建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十条措施。


一、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


支持产教资源相对集聚、产教融合基础较好、需求旺盛的设区市,以产业园区为基础,统筹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按照“一地一案”打造一批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成立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多主体参与的理事会,实行实体化运作。重点支持市域产教联合体中符合条件的院校申请中央预算内教育强国专项投资。2023年到2025年,省每年遴选3—5家市域产教联合体,力争5家入选教育部认定的市域产教联合体。(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教育厅、工信厅、人社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以下均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组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重点围绕电子信息与数字、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现代纺织服装、现代物流、旅游、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与新医药等重要产业行业领域,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职业学校牵头,组建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汇聚产教资源,开发专业核心课程与实践能力项目。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面向行业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为行业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支撑。人社、工信部门制定计划,每三年遴选公布一批龙头企业、具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企业,为校企合作提供在校生实习和企业职工培训。支持基础较好的省级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到2025年,建设5个省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力争2个入选国家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教育厅、工信厅、人社厅,省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
切实把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配置职业教育资源,统筹建设职业教育园、产业园、科技园,拓展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发展空间,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按照“市级统筹、县域分工、园区配套”的原则,由设区市统筹规划辖区内职业学校规划布局和专业设置,在不减少中职学校学位的情况下,可采取合并、集团化办学、联合办学等形式优化布局,重点围绕工业园区布点职业学校。鼓励盘活利用园区企业存量工业用地或空闲资源举办职业学校。各市、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挖掘办学资源,增加职业学校容量,强化组织推动力度,使未升学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提升实用技能和就业竞争力。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各设区市要确保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比例2025年底达到90%以上,省级财政将对各地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给予奖补,其中对2024年达标比例90%以上或2025年达标比例100%的设区市,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教育厅、工信厅、财政厅、人社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搭建校企合作综合数据服务平台


依托福建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打造省级校企综合数据服务平台,推动产业端与职教端数据全方位、深层次、高效率的匹配。设置政策、就业、技术、培训、专业、师资、咨询、服务等可拼接、可融通的模块,实现资源共联共建共享。以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推进服务平台迭代升级,不断提升平台的便捷性和融通性。以设区市、学校、行业企业为主体,联合或单独建设模块化的校企数据服务平台,接入省级平台,增强政府、行业、企业发布政策及服务信息的透明度与时效性。争取到2025年底建成政府、企业和职业学校高效融合、覆盖全省的立体综合数据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工信厅、财政厅、人社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推进产学研创服一体化建设


提升职业学校应用性研究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支持职业学校与省内本科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龙头企业深度合作,整合各方资源,提高基础研究成果向应用转化效率,破解企业生产一线急需的关键技术难题和技术应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构建校企“产教研创服”一体化融合发展命运共同体。设立各类校企系统创新平台和校企研发团队,实现资源快速共享,分段协同开展技术攻关,扶持若干个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建设,支持省属高职院校到市、县设立技术服务中心、建设产学研基地等,提供技术服务和人才支撑。支持学校和企业合作申报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支持相关平台和团队与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建立合作机制,推动科技成果实现迅速落地转化。到2025年,全省高职院校社会服务收入超过3亿元,其中横向技术服务企业到款额和专利转化到款额合计超过1000万元的高职院校超过5家。(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信厅、人社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优化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配置,大力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依托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和国家级、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聘请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高级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精准开展教育教学、岗位实训、企业实践等培训。建设一批共享开放的省级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实施职业学校教师学历提升行动,开展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实施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设置灵活的用人机制,采取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的方式,支持职业学校公开招聘行业企业业务骨干、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任教。人社部门配合教育部门推动高级职称有表达能力的企业技术人员(包括国务院津贴获得者)入校授课。出台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不断提升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支持“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开展定制化、个性化培育培训,每个基地打造3个以上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品牌,培养一大批德艺双馨、能文能武的优秀职业教育师资。到2025年按新标准认定的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50%。(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工信厅、人社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水平


加强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等高水平职业院校和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技术、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食品加工等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我省职业学校治理能力和办学水平。持续提升职业教育适应性,重点优化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匹配度,实现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各地结合区域发展,建设一批有农兴农、有医强医、有山富山、有水活水的特色专业群。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结合产业“走出去”的需要,切实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支持优质职业学校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一批“海丝学院”等“中文+职业教育”品牌。支持配套开发一批职业教育标准紧跟产业标准和行业标准共同“走出去”。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鼓励各类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加快推进职业本科教育,“十四五”期间力争完成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大学、厦门海洋职业大学设置工作,并积极支持更多优质高职学校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推动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适度发展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开展职业教育数字化标杆学校建设,支撑办学水平持续提升。(责任单位:省教育厅、人社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八、提高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


强化经济社会环境和人才需求的监测分析,省教育、工信部门针对我省重点产业、关键产业、未来产业,提出专业设置正面清单,并组建专家组每年进行评估审议。引导职业学校办学紧贴市场和就业形势,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提高毕业生就业专业对口率和用人单位满意度。定期发布毕业去向落实率正负面清单,引导学校对连续两年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处于末位10%的专业调减或停止招生。鼓励增设家政、电焊、安全、消防等职业(工种)相关专业,重点培养培训市场急需紧缺技能人才。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质量,用好福建24365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为毕业生(含往届生)和用人单位提供更优质的“互联网+就业”服务。用好双创示范基地等平台,优化创新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等服务,推动更多“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创业项目转化落地,促进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支持更多的毕业生成为岗位的创造者。强化各地台湾青年创业园与职业学校的联系,为有意在闽实习、就业和创业的台湾学生提供各类服务。提升保障职业学校毕业生求职权益的法治化水平,及时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含中职、专科、本科)纳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责任单位:省台港澳办,省教育厅、工信厅、人社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九、做好职业教育发展财政保障工作


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健全完善财政生均拨款保障制度,财政对职业教育投入每年保持合理增长。加大职业教育“双高计划”投入,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提高投入效益。鼓励各地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对办学成效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职业学校予以奖励。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急需紧缺专业,给予提高生均拨款系数。引导社会力量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办学、捐资助学,拓宽经费投入多元渠道。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设立配套奖补资金,鼓励捐资办学。支持金融机构通过金融手段促进社会资本、产业资金投入,按照公益性原则,支持职业教育重大建设和改革项目。(责任单位: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级政府要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纳入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内容。职业学校党组织要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落实公办职业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增强民办职业学校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责任单位:省教育厅、人社厅按职责分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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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福建一审编辑:赵露佳 张江璐二审编辑:徐镜正值班主任:林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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