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4〕7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6〕4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截止2023年9月28日,漳州市教育局审核审批科共审核审批市直中小学赵孙婕、王伯阳等126人的转学、休学申请。
现将转学、休学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26日起至11月 1日止共5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信函、传真或电话等形式实名向市教育局反映,市教育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讯地址: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B310市教育局窗口,邮编:363000,联系电话:2026550。
附件:市直中小学校学生转学、休学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