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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被移民法判“死刑”仍有翻案机会

2017-07-07 西雅图华人资讯

美国司法部移民上诉委员会最近在一项重开案件中,破例取消了一名政治庇护申请人因其被移民法官指为有意编造虚假政治庇护申请,所以遭到终身不能申请美国永久居民绿卡身份的惩罚。



据成功为申请争取重开审判,取消惩罚的华裔律师黄桂荣表示,移民法中,有一项极端严苛的条例,即一旦被移民法官定性有意编造虚假政治庇护的申请人,即永远不能申请绿卡及移民法中任何可导至申请人可获合法身份的优惠条款。这项惩罚极为严厉,可说是美国移民法中的“死刑”。


取消“死刑”惩罚极为罕有


黄桂荣说,今次这位申请人能成功获移民上诉委员会重开案件,取消“死刑”惩罚,可以说极为罕有,因案件中申请人的惩罚判决,是18年前做出,已大大超过了90天重开案件的申请期。移民上诉委员会是鉴于惩罚的严重性及当时的原法官判决不公,运用特别权力,将申请人的终身惩罚取消。


黄桂荣说,这次取消惩罚,对申请人至为重要,因申请人的美国公民太太,已成功为其申请美国公民配偶资格,可凭此申请绿卡身份。若惩罚没有被取消,不但没法申请绿卡,一旦因身上的驱逐令而被遣返原国,就永远不能来美,与配偶及子女永远分离。


黄桂荣表示,事实上有不少人和上述申请人有相同情况。因在上世纪后期国会通过该项惩罚条款后,这项惩罚条例经常被一些比较严苛的移民法官滥用,在判定政治庇护申请人的申请不可信后,更在没有足够的法理根据的情况下,将案件定性为申请人有意编造虚假政治庇护申请,给予“死刑”惩罚。


很多申请人对这项判决不作重视,反正政治庇护申请已被否决,已无合法身份,在上诉时不作申辩。移民上诉委员会很多时也和上诉人一样,对惩罚判决,不作审理,反正申请人已被判驱逐出境,已无合法居留的机会,便维持原审法官判决,不了了之。


黄桂荣指出,不少申请人在被判出境后是没有被遣返的,他们在美国,多年后结婚生子,有很多配偶都是美国公民或绿卡身份,原本可替没身份的配偶申请合法身份,但鉴于有这项永久惩罚,不敢申请。有些配偶身份获准后,却才发现有这项永久虚假政治庇护惩罚,不敢进一步申请绿卡。


黄桂荣说,按奥巴马前总统遗留下来的一些移民改革条例,许多驱逐出境令及非法居留的惩罚都可申请豁免,但这项永久虚假政治庇护申请惩罚,却不能豁免,必须向有关法庭或移民上诉委员会申请重开,取消此项惩罚。他又说,今次上诉委员会的判决,证明只要作出严谨全面的重开申请及案件争辩,一些超时的案件仍可重开。取消这些严苛不合理的终身惩罚。有资格申请绿卡的申请人是应该积极争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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