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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移民新规曝巨坑, 享税收抵免者也难获绿卡

2018-03-29 西雅图华人资讯

美国川普(特朗普)政府起草一项新规,扩大对“公共福利”的解释,对于享有非现金福利或者税收抵免的申请者,移民官员都可以拒绝核发移民签证或者绿卡。


《华盛顿邮报》报导,国土安全部已完成“拒绝入境公共负担因素”(Inadmissibility on Public Charge Grounds)草案,要求移民官员在审批移民签证及永久居留(绿卡)案件时,对申请人或其家人(包括在美国出生的子女)是否使用公共福利时,应考虑更广泛的因素。


《美国移民法》规定,会造成“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的外国人,不仅无法取得绿卡,同时也会被递解出境。依据联邦政府1999年公布的指导方针,“公共负担”系指“主要依靠政府维持生计”,即通过直接现金补助或依赖政府资助的长期照护,排除非现金福利,包括政府提供的粮食补助(食物券)计划或学前教育计划等。


路透社今年2月报导,国土安全部正在起草新规,扩大“公共负担”的适用范围,拟规定申请移民签证或绿卡者,如果其本人、家人或在美国出生的孩子,在美国居住期间,接受各级政府提供“任何形式的补助”(现金、支票以及其它非现金的形式),都会被视为是造成“公共负担”,移民官员可以拒绝核发签证或绿卡,并且将之递解出境。


然而,根据华邮取得这份长达223页的草案,除了上述“任何形式的补助”,享有所得税抵免(Earned Income Tax Credit)、医疗保险补助,及其它“非现金公共福利”的申请者,也有可能被移民官员拒绝核发签证或绿卡。


依其规定,未来申请者即使短暂面临生活困境,可能会放弃申请公共福利,以避免落入无法在美国居留的困境。


所得税抵免是为了帮助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的工薪家庭,根据最近的估计,美国约有20%的纳税人享有这项税收抵免,特别是那些在收入相对较低的服务行业工作的劳工。


此外,对于未来有可能依靠公共福利的申请人,国土安全部的草案规定移民官员可以要求提交现金债券担保,最低保证金额为一万美元。


国土安全部的这项新规草案,公共福利的定义排除在军中或某些政府部门工作所享有的福利、残疾、劳工赔偿和医疗保险,以及依据《启蒙法》(Head Start Act )所得到的初级及中级公共教育以及幼儿发展方案。


国土安全部官员表示,该提案尚未定案,一旦完成会公布在《联邦公报》上,并征求公众评论,目前还没有时间表。一位知情人士表示,草案已经基本完成,正在等待国土安全部长尼尔森(Kirstjen Nielsen)的最终批准。


国土安全部发言人凯蒂.沃尔德曼(Katie Waldman)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政府致力于执行现行的移民法,该法的宗旨是确保申请入境或在美国居留的外国人能够经济独立,以保护美国纳税人。


她说,对于公共负担审核规定的修改,都是要确保政府认真负责地管理纳税人的税收,并依法裁决移民的福利申请。


移民局发言人乔纳森.威辛顿(Jonathan Withington)表示,这个草案将在2018年内公布,并且强调目前看到的草案都是尚未定案的内容,而且还没有送请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审查。


该草案提到移民局(USCIS)的统计数据,在美国居住的4,150万移民中,3.7%在2013年获得现金福利,22.7%接受包括医疗补助、住房补贴或家庭取暖补助在内的非现金福利。


这些数字与本地出生美国人的比例几乎相同。2013年,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研究发现,非移民人数约2.7亿,其中3.4%获现金福利,22.1%获得非现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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