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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党大胜利! 联邦上诉法庭裁决, 德州选民身份证法可执行

2018-04-29 西雅图华人资讯

德州州府在最新一轮的选民身份证法争议中获得胜利,一个联邦上诉法庭星期五裁定,州府可以执行修改后的新法,要求选民投票时出示附照片的证明文件,又或者签署声明。裁决对德州以至全美的共和党而言是一大胜利。


星期五,新奥尔良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庭以2票对1票,推翻下级法院去年的仲裁结果。上诉庭法官解释,德州去年修法后,已经剔除了原有版本中影响少数族群的部分,在保障少数民众方面“大有改善”,而此前法官判决时,依然受到最初版本的影响,才会认为法律不公。


对于这次裁决,德州共和党籍的检察总长帕克斯顿(Ken Paxton)欢迎结果,并指选举公正是民主制度的关键。


代表原告方的“Campaign Legal Center”高级法律顾问Danielle Lang对裁决表示,我们将会探索其他所有的法律选项,我们也会和其他组织合作,告知选民他们应有的法律选项,他们不会因为没有附照片的身份证明,就不享受其投票的权利。”


星期五的裁决,对德州政府官员来说是个重大的胜利。该裁决使用于今年的中期选举。在全美各个由共和党控制的州中,德州人口最多,加上其他多州也正推动类似立法,因此这次裁决对全国以至州级选举都有重要影响。


德州在2011年通过法律参院第14号法案,法案在2013年开始生效。该法案要求选民投票时必须出示附照片身份分证明,比如驾照、军人证、护照或德州的持枪证等,成为全美要求最严的相关法律。


支持者表示,德州投票法有助于防止投票欺诈,而反对阵营则指法律将少数族裔和穷人剔除在外,因为这些人可能无法获得带照片的身份证明。


一个联邦法庭此前裁决,在2016年大选中期间该法案不能实施,之后德州州长阿博特(Greg Abbott)签署新法,列明选民如果无法出示附照片的证件,需在票站签署宣誓书,解释自己申请证件面对困难。但批评一方依然质疑,宣誓书写明民众提交误导声明可以入狱,因此仍然构成阻吓。


去年,德州南区美国地区法院法官拉莫斯(Nelva Gonzales Ramos)指出,德州投票法案涉嫌歧视非裔和拉丁裔人口。


不过联邦法庭在星期五的判决中指出,州政府在原来法案的基础上通过了SB 5法案,修复了此前法案的“所有缺点”。联邦法庭还称,之所以推翻此前下级法院的裁决,是因为下级法庭“逾越了权力”。


共和党多年来质疑选举舞弊氾滥,因此立法杜绝,但民主党指,措施只是为了阻挠少数族裔投票,藉以堵截民主党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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