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年轻的科学——观察医学的札记(上)
刘易斯;托马斯博士(Lewis Thomas,1913~1993)是美国杰出的医学家和教育家。他出身于纽约的一个医生家庭,毕业于哈佛医学院,曾经在许多著名的大学医院行医,主持研究和领导教学工作。他亲身经历了本世纪医学的重要发展时期,做出过许多创造性业绩。他的阅历丰富,学识渊博,思想深邃。和许多优秀的科学家一样,托马斯的兴趣广泛,关心社会和人类的命运,并且爱好音乐,长于诗文。70年代初,他应美国最负盛名的医学刊物《新英格兰医学杂志》(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主编之约,为该刊撰写专栏文章,笔触所及纵情宇宙万物,讴歌生命、大自然和人类的科学事业;对医疗技术和保健体制的论述鞭辟入里,富有远见。这些寓意深刻、情理交融、文笔清新的科学随笔,后来集成《细胞生命的礼赞》和《水母与蜗牛》。
《最年轻的科学——观察医学的札记》(The Youngest Science:Notes of a Medicine Watcher)是刘易斯;托马斯继上述随笔之后所写的回忆录。此书记述了从本世纪早期至70年代作者亲历的美国医疗职业的变化、科学研究活动和医学的进步,内容丰富多彩,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哲理浓厚,启迪思考。在科学研究和临床思维、医学伦理和人文关怀、公共卫生和大学管理诸方面都有很多真知灼见。此书不仅可以增加我们对现代医学发展以及医疗职业、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的实际了解,而且使人增长智慧,加深对时下我国医学和医疗现实的认识。意大利医学史家卡斯蒂格略尼说:“医学思想始终保持着明显的历史统一,只有具备了对过去历史的知识和了解,才能明白和判断今天的医学。”(《世界医学史》第1卷,商务印书馆,第5页)因此,这本书特别值得我们的医务工作者细读体味,青年医生、教师和医学生可以从中获得很大的教益。
人类试图认识和解释疾病现象、创造疗病的医术,可以追溯到久远的古代,由此形成了各个地域的传统医学或民族医学。发端于古希腊的西方医学,可以说是欧美的传统医学;它历经漫长的蒙昧幼稚阶段,在近代自然科学技术的肩上逐渐成长发展,最后成为全世界普遍接受的科学的医学,即现代医学,有时称为西方医学或西医。虽然建筑在现代医学基础上的医疗实践仍然存在相当的技艺成分,即除了运用系统的科学原理和技术之外,还需要从实践经验获得的、难以言传的知识、技巧和能力。然而,医学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医疗主要还是一种技艺。当时医生能够做的只是诊断、向病人解释预后和安慰作用,以及不要把极少数有有效治疗的疾病漏诊了。
1933年托马斯还是一个医学生,他回忆说:“在这些医院(指哈佛大学的几所著名的医院)的病房里我们逐渐明白了:我们对真正有用的东西了解甚少;我们虽然繁忙地对疾病进行分析,但却无法改变它们的大多数的进程。表面上看来很有学问的医疗专业,实际上却是个十分无知的行当。”(见该书第24页)1937年磺胺药临床应用产生的奇迹才是医学革命的开始,其后青霉素和抗结核病药物相继问世,才真正改变了医疗的面貌。由于其他科学技术发展对医学的推动,托马斯认为本世纪50年代初期才是“医学开始成为一门科学的时期”,因而医学是“最年轻的科学”。
一、阿米提大街
在我的记忆中,我记性总是不好,但它还没坏到把事情都忘个干净,只是记不清把它们都存放在哪些地方。我需要有点什么来勾起记忆;但是从我儿童时期以来,能勾起记忆的东西大部分都发生了变化,我的记忆也就随之消逝了。
我出生和生长的那个小镇已经不复存在。我住过的那座有护板的旧房子坐落的地方,所留下的唯一痕迹,就是那条长岛铁路。这条铁路现在还是在一条深谷里穿过这个小镇。在那条深谷的某个地方,一堵水泥大墙后面,就是当时我家那个房子的后院。其它的都消失了。那个院子现在已经被一座高大的公寓房子覆盖了起来。由公寓大楼包起来的整个那个街区,和过去我们邻居的那些有护板墙的房子和屋后花园所处的附近街区,都建得连到一起,好像形成了很多细胞联合为一的那种合胞体。那些树木,多是些枫树、榆树,也消失了。我们大家大多数星期天都去的那个礼拜堂还在那里,已经有些破旧,年久失修。门前的标志表明那已经不再是荷兰新教堂,而已经成了朝鲜耶酥教会。两边高耸的公寓大楼几乎都要挨到马路崖子,把马路遮挡得昏暗如隧道一般,我驱车驶过时,看不到半点能勾起我回忆的东西。
因为没有了旧日的景物,我真不能肯定埋在我脑子里的那些零散记忆是否还有点真实,也许那是我臆想出来的,也许那是记录下来的梦境。我的确不时地梦见符利辛根,梦见我在阿米堤大街和麦迪逊大街之问的波鲁姆大街骑自行车。(现在这些街名都消失了,都用号码替代了!)城里的马拉垃圾车就在这里,赶车的是脾气暴躁、头发火红的年轻人——疯癫咸利。他坐在车上高高的座位上,沿街廷车,嘴里还自言自语。这个记忆是相当实在的;但我却不明白录入在我大脑硕叶之内的这个情景为什么会随时准备停当,在那么多深夜之内重新演示出来6但除此之外,其它情景却那么稀少2我现在记得,有个星期天傍晚,我们家有个朋友全家从很远的地方(可能是俄亥俄州)来作客,名叫“割爱机”。好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人家叫葛胡第。可能就在这个时候,我们家的女帮工告诉我,在沙箱下面的铜(湿施施、松而容易碎的那片东西)足以保全我们家的财产(我的确知道我们家的财产真需要保全一下),可是过了些年之后,我才知道她说的一定是地毯(cDpet),而不是铜(copper),这样我就失去了那份财产。在我们后院靠近那个水泥墙,有一棵高大的樱桃树。树出了点毛病(我现在猪是死了),被伐倒了。在院子里锯解开来。但是在60年后的今天。在我脑子里,仍然存贮着那棵树的美妙气味。那气味充满了庭院和我们家所有的房间,在后来用车把它运走的那几天里,到处都是那芳香的气味。
我对我母亲最早的记忆是她那高高的身材,独自一人站在后院爱地的中心,看着那些小爱,慢慢地绕着因子在地上寻找。从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我母亲(我们全家)遇到了困境的一个微细的信号。有时她只在那里站一会儿,有时却能站上5分钟。突然。她弯下腰去,掐到一棵她所寻找的4片叶子的首蒋,把它带回屋里。假若我恰好在后廊里看着她走来,她总会对我笑笑,说:“上帝会赐给我们。”
这是我所知道的她唯一的迷信,至少可以说是她唯一见之于行动的迷信。这个行动总是为了同一个目的:让我父亲的病人付他们的医药费。
病人很少有立即交费的。有不少人从来也不交。有的几个月送来一个小额支票。有少数可能是富裕的病人当时交款,而且分文不少。出现了这种情况,我父亲看完病上楼时就极其高兴。
二、出诊
孩提期间,只要我在家,父亲出诊的时候总带着我。他喜欢有人做伴,我喜欢看他做,听他说。大概从我5岁起就是这样,因为我记得我坐在前座上,由这个病家到那个病家,并且往返于医院。记得那时父亲和街上的很多人都带着纱布口罩,那是流感大流行的1918年。
父亲经常去出诊的有个地方很让我奇怪,那是桑福德大街的一所大房子。父亲从来不把车停在那房子的大门前,而是把车和我留在一个衔口外的拐角上。后来他告诉我,那个病人是位著名的主张靠信仰治病的基督教科学派成员,而且还是那个教会的主要人物。其实父亲去那里所做的,就是以信仰去治病的一种方式,所以如果对此理解比较清楚的话,他完全可以把车停在那个大门口。
我对他出诊的提包很感兴趣,那是个小小的黑皮包,里面有些隔子,以便放稳他的听诊器、玻璃瓶和药针、注射器和针头,以及一个小金属盒子的器械。这个皮包有来苏水和乙醚的气味。在他的皮包里,东西并不太多,其中吗啡最为重要;吗啡是整个药典中唯一真正不可缺少的药品。毛地黄的价值属第二。在父亲行医20年之后,有了胰岛素,他也把胰岛素放在出诊包里。包里还有装在小玻璃针瓶里的肾上腺素,那是为了碰上过敏性休克时使用;但他却一直没遇到过。在他驱车出诊的时候,他对我谈他看病的情况。
我很明白父亲一直盼望我愿意做个医生,他带我陪他出诊一定也多少是为了这个。可是他和我所谈的总的大意,却是让我及早明白,在他的医疗生涯中,使他最为不安的那个有关医学的方面:需要人帮助的人那么多,但他能为他们所做的却那么少。他必须随叫随到,去病人的家里出诊,但是我觉得,他并没有多大的办法去改变病人的病程。父亲感到让我明白这一点极其重要。这个行业的核心特色就是这样。一个医生不只应该对这种情况有思想准备,而且还应该准备好诚实地对待这种情况。
父亲说,做到诚实并不都很容易。当他刚到这城里还不为人所知的时候,最早来到他新诊所的,有个尿中显然带血的男病人。父亲详细给他做了身体检查,留了一些有毛病的尿,做了一些试验,但没能做出诊断。为了赢得充分的时间去查书弄清它,父亲给了这个病人一瓶当时治疗贫血常用的布劳德药丸,告诉他4天后再来。他在约定的那天兴高采烈地来了,带了一瓶清亮的尿液,完全痊愈了。在以后的几个月里,父亲发现由于这次治疗的成功,他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声誉。在全城传说:新来的这位托马斯大夫除了学问之外还有天助——这是因为父亲强烈地表示他所给的布劳德药丸和治好尿里带血毫无关系。我父亲说那个病人见好也许是排出了一个原来没有症状(隐匿)的肾结石。但是我父亲的神医声誉已经有了。在他行医的那些日子里,声誉还越来越大。他对此一点办法也没有。
甚至到他已经去世25年以后的今天,我还不时地遇到其本人或其父母曾经在符利辛根居住过的人,说起我父亲类似本领的逸事,说他挽救了息脑膜炎、风湿热的儿童的性命;说在他的治疗下,肺炎的病人痊愈了;他还治好了甚至无法治愈的心内膜炎、暴发性伤寒、腹膜炎等等等等疾病的病人。
三、1911年的医学
我父亲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两年以后,于1901年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内外科医学院。他所受的教育已经受到了治疗虚无学派的影响。这个学派主要是来自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的奥斯勒和他的同事们。它是对19世纪前叶医学教育和医疗实践中的那一种医学的反应;当时的医生脑子里想到了什么,就用什么去治疗疾病。现在去看看那个年代的医学文献真是有些吓人:一篇篇学术论文再三强调一些办法的好处,如放血,拔火罐,拼命导泻,用发疤的药膏引起水疤,把人泡在冰水里或烫人的热水里,把无数种植物的成分煮起来,混起来,……,根据的完全是一些怪念头。这一切都被硬塞到医学学生的脑袋之中,他们大多数部是在一些年长的开业大夫诊所里当学徒学习医学的。莫斯勒和他的同事对医学来了个革命。他们指出,当时常用的药物所起的好作用,还不如坏作用多,真正有疗效的药物为数并不多(毛地黄和吗啡是其中最好的),他们为培养医学学生还规定了一个极为保守的课程安排。当我父亲进入哥大内外科医学院时,医学院教师所关心的主要是教授如何诊断疾病。医生的真正任务是根据所学的各种病的自然过程及其病理变化,去辨认各个疾病。如果他能做出正确的诊断,他就能据此而预知病人的后果可能如何。
但是那些年代的医学学生还有其它困难的穷情要学习。开处方就是一种非有不;T的仪式,它像是每天16小时真正工作的——种背景音乐。而真正的工作则是:第一,大夫要参加进来而且要接管起来;不论他是否能影响疾病的过程和结局。他却对此要负有责任。第二。大夫应该随时准备好,随请随到,直等到它结束为止。第三,这一点可能是医生最为重要的职责:他应该把过去已经发生的和以后可能会出现的都解释清楚。做好这三项任务,都需要有一定的经验。完成前两项任务需要有对一般人的强烈的好奇心和天生的丰富感情,这是难以具备、但对一个好医生却是不可缺少的。第三项任务是要有预测的本领、它需要学习,医学院所能提供的也只有这个方面。好的医学院校培养出来的大夫能做精确的诊断,而且对疾病的自然过程了解甚多、足以对预后(即以后可能如何)做出可靠的说明。在医学里、和科学有关的就在于这一点。使我父亲那一代人能做出诊断和预后的那些存储下来的知识,在20世纪初期还是得来不久的。
教学医院那时的组织和今天的差不多。只是其规模比如今巨大的医学中心小得多。医学院负责聘请所有的在病房工作的内外科医生,这些人都有医学院科室的学术头衔。哥大内外科医学院内科教研室的那位教授和主任,也就是罗斯福医院临床内科的主任,外科的那位教授主管外科的临床工作,小儿科教授负责所有的小儿病房,其他的也是这样。医学生在最后两年中,要到每——个临床部门轮转。实习大夫是从全国医学院毕业生申请者之中挑选的,当时教学医院录取的竞争和今天的一样激烈。在罗斯福医院的临床申请到一个实习大夫的位置,当时认为是为将来成功地在纽约市挂牌行医打了保票。在哥大内外科医学院的教师阵容里,有纽约市一流的内外科大夫,他们每天查病房,身后跟着一群医学生和实习医生。他们对年轻人讲解他们所知道的一切医学知识。通过这样的办法,实习大夫也有机会观察到医学的缺陷和不足。
我父亲做实习大夫时,在罗斯福医院内科工作的有位纽约医务界相当出名也相当自负的年长医生。在奥斯勒影响之前受教育的那一代医生有很多都是这样。这位大夫有个诊断高明的名声(他也很以此而得意),尤其对诊断当时纽约医院病房里常见的伤寒病特别拿手。他最重视并且也依赖舌头的样子,当时的医学普遍都信赖舌诊,而现在它已经完全成了莫名奇妙的事,并且也为大家忘怀了,这位名家自以为能够摸出舌头的明显差别,他查病房,基本成了查舌头。每个病人都把舌头伸出来,这位大夫用拇指和食指捏住,试试舌头的硬度有什么符殊的地方。就这样,从一个病床到另一个病床,一次次地诊断出来最早阶段的伤寒;过了一星期左有,发现果真是伤寒。这确实让大家惊奇。他仅凭借他的手,比伤寒玛丽更有成效地成为伤寒的传播者。
四、1933年的医学
我被录取为医学院学生的情况在今天是决不可能的。那时竞争不那么激烈。我大学同班有400人,想学医学的人(大多数是医生的儿子)还不到30人。那时也没有特别的课程要求,唯一的条件是必须学过基础物理学和两门化学课;那时也还没有创造出“医预”这个名词。我在普林斯顿的成绩是中游偏上。我15岁进了大学。在中学我是个很出色的学生;可是进大学后,我变得鲁钝、懒惰起来。在需要真下功夫的那些课程中,我只能是中等,或低于中等。只是到了大学四年级,我大胆地选了斯温格尔(swingle)教授(他刚发现了肾上腺皮质的一种激素)的高级生物学课程后,才变成一个比较敏锐的学生。但是在那时,我在班上属于“中不溜儿”的地位已经牢牢地确定了。如果在今天,哪个医学院也不会录取我,也许只有加勒比的某个私人医学院会收我。
我进了最难进的哈佛,靠的是运气,但我猜想也靠了提携。细菌学教授津泽(Hans z5nsser)和我父亲在罗斯福医院一同做过实习大夫,并且也很爱慕我母亲。1933年冬,我去波士顿面试,院长秘书让我去找津泽博士谈话。那次面试的时间最短,但是依我看却很令人满意。津泽仔仔细细地打量了我,像是在考察一件标本,然后说,我父亲和母亲都是他的好朋友;又说,如果我想进哈佛,他会设法帮忙,但那是因为我的父母,而不是因为我;他脾气很好,但这一点却让人很清楚。他让我明白,那是有些照顾,可是并不都是由于个人。
我所受的医学教育,和我父亲所受的基本相似。从父亲学医的那时以来,很多细节已经改变了,尤其是医学科学中有关疾病机制的那些方面。生理学和生物化学变得复杂得多了,在1930年代初期,微生物学和免疫学已经改变了我们对一些重要传染病病因的理解。但是学习这些课程的目的却比30年前还要保守。教的是识别各种疾病,它们的分类、症状、体征、实验室表现,以及怎样做出正确的诊断。疾病的治疗是课程中最不重要的部分,甚至几乎完全略掉了。在二年级是有药理学的课,大部分是讲少数日常用药的作用方式,如阿司匹林、吗啡、各种泻药、溴制剂、巴比妥类、洋地黄和少数其它药物。当时流行用维生素B治疗震颤性诺妄,后来又放弃了。给了我们一本袖珍《实用药物》,大约100页的样子。我们在三年级到教学病房和看门诊时,都把这本书放在白大褂里,但却不记得教我们的哪位老师提到过这本书。我也不记得在医学院学习的那4年里,除了外科医生之外,还有谁对治疗有过很多讨论;而外科医生的讨论,主要是处理外伤、引流或切除受感染的器官和组织,以及在有限的程度上谈论切除癌瘤。
训练我们要从事的医学主要是奥斯勒(osler)的医学。我们未来的工作是诊断和解释。解释是医学的真正工作。病人和他的家属最渴望知道的,就是他得的病的病名,如果可能,还想了解它是怎样引起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以后可能会怎么样。
能够成功地做出诊断和说明预后,被看成是医学的胜利;的确,那是医学的胜利。它是来自对大量病人几十年长期的认真、仔细、艰苦的观察;是来自发表了无数描述一种又一种疾病的临床细节的文章;说得更科学些,是来自将临床表现与肉眼和显微镜下的异常联系起来的工作,这是几代病理学医生的贡献。到了1930年代,我们以为我们已经认识了可能认识的一些主要的临床疾病,如梅毒、结核、大叶肺炎、伤寒、风湿热、丹毒、脊髓灰质炎(婴儿瘫)等。对已知的各种肿瘤细致地分了类,并且也能较准确地预计存活期。来了心电图,使原来诊断心脏病相当的准确性更提高了一步。神经病学已经有了在神经系统各处为疾病过程定位的办法。学到这些后,我们就能得到医学博士学位;在我们的实习大夫和住院大夫期间,再去学习对疾病实际的日常处置。
五、1937年的实习大夫
在我从医学院毕业后所担当过的所有职务中,使我得到最大收益的是做实习大夫。说收益可能是用词不当,因为实习大夫根本没有工资。医院给住处,管吃饭,还给浆洗白制服〔白大褂);工作时间是每个白天,而且是整个白天;每两天值一次收病人入院和急诊的夜班,而且是整整一夜;根本没有周末这回事。那些时间都是扎扎实实的工作时间。一到晚间,尤其是在冬季,实习大夫忙得甚至比白天还厉害。
我现在对实习期间的记忆因为时间已久而有些迷膜,而且混杂了对其它一些职务的记忆,但是我没有记错,也不是把实习的经历戏剧化,它真是最好的时刻。
没钱花不是大问题。在波士顿市医院哈佛临床实习的大夫没有已婚的,从来也没有。很可能已婚的人只是因为结了婚就被录取委员会排除在外了。也不需要什么零化钱,因为根本没有时间去花钱。但是无论花不花钱,实习大夫都有一个挣零用钱的可靠来源:实习大夫是主要的输血供血员,每品托(约500毫升)25美元。每个月输两三次血就能让我们富富裕裕。还不只如此,麻省1937年定了条法律,每次供血都要给供血员一品托威士忌酒;在波士顿市医院,那一品托是“金婚”牌的。
实习分为6个阶段。每个阶段3个月。实习的人自动地在那个等级王国里升迁,但从这一级升到下一级却像是很大的飞跃。刚来的被称作“低年”(Junl。r),也叫做“学生”(Pup)。他的时间都花在收集血、尿、粪、脑脊液、痰,有时还有胸水等标本上,并且做那些实验室的检查——所有归他管的那个病房30个病人的工作。日子是没有完结的;那是长达24小时的历程,要设法完成高年大夫的吩咐。第二阶段3个月是门诊实习大夫(Extern),有两项主要任务:每天早上去门诊,大多数时间坐在桌子旁边聆听那些愿意到市医院门诊的老年病人的倾诉。他们之中只有极少数有急病;有很多是几星期以前出院的病人,回来进行复查的;有些是慢性病的患者,如糖尿病、关节炎、高血压,以及轻度的心力衰竭。门诊实习大夫的另外半天要回到病房做治疗,譬如向静脉内点滴生理盐水,输血,注射胰岛素或肝浸出液,以及注射抗肺炎球菌抗血清。第三个3个月要去街对面的一个大房子,称为南院病房,所有接触性传染病患者都在那里接受照料;有几百个病人,多数是孩子,息有白喉、百日咳、猩红热、水痘、麻疹和小儿瘫等疾病。这里的工作和普通病房里的一样,只是花的时间要多,因为必须穿消毒的隔离衣,戴消毒的手套和口罩,而且从一个床到下个床时,要更换这些衣物。
最后那9个月里包含着对前几个月的奖励:不用执行别人的医嘱,自己有了开医嘱的权力。这些“高年”(senior)负责收病人入院,写病历,做体检,决定吩咐做哪些实验室检查和治疗。
再高的一层是助理住院医生(Assistant House Physician),他管着那些高年实习大夫,还在值班的大部分日日夜夜里到外科、神经科和精神病科去应会诊的要求。位于这个王国顶颠的是住院医生(House Physician),他的地位和权力与今天的总住院大夫一样,只是那时只要任职15个月之后就自动地成为住院医生,而今天的总住院大夫却是在四五年之末由竞争的那些人里选出的一个。
穿着白大褂的那些主治医生,一天到晚穿行在连接皮博迪大楼(哈佛两个临床部之一的第四部就在这里)和他们的实验室和办公室的桑代克楼的坡道之间。他们早上10点来这里做例行的查房,和那些实习大夫、医学生在病床间巡视约两三个小时。在下午的其它时间再回来,并且常常一直呆到夜晚,看望他们特别感兴趣的有严重问题的病人。
六、水蛭、医生和其他
几年以前,我跌跌撞撞,闯到一个美妙的知识领域——比较语言学——的边缘。我记不清是在什么情况下,我注意起为什么把医生称作LGech,同时也将医生使用了许多世纪的那种虫子(水烃,蚂蝗)称为IJeech。先出现的是哪一个?是医生IJeech,还是水蛙IJeech?
在那本美妙的《美国传统字典》(American Her5t明e Dictionary)里,有个50多页篇幅的印欧字根附录,大部分根据的是波可尼的印欧语言字典(Pokorney,Dictionary of Indo—European Languages)。我妻子为我的生日在纽约的书店里找了很久,在一个珍品店里找到了一本波可尼的书。从那以后我就开始有所进步。
语言的发展可以和生物物种的进化相比拟,当然要看你愿意怎样扩展你的比拟。在这两方面,头一个员为深奥却又显然是难以回答的问题是:最初生命是怎样起始的?人类最初的语言是个什么样子?
在这两方面都有化石或类似化石的东西作为印记,可以让我们追寻到接近其原始的时候。最初的生命是原核生物,它们的大小和样子都像细菌:在年代为35亿年的岩石上,毫无疑问地有成行的球形细菌和杆状细菌的印痕。在后来的25亿年里,类似的生物成了这个星球上生物的总体,它们或营游离自由的生活,或更多是在“藻毯”中聚在一起成为极大的集落。这些生物后来变成了化石,成了奇特的地质结构,称为迭层结构(Stromatomes)。只是到了后来,可能是在10亿年前,原核生物的藻类向地球的大气中排出了足够多的氧气之后,有核细胞才得以形成。为所有的有核细胞的细胞浆提供氧化能量的线粒体,使植物细胞利用太阳的能量来制造氧和食物的叶绿粒,这两种小体都是细菌和蓝藻的直系后代,都和我们这些其它的生物共生了将近10亿年。
人类语言的“化石”当然要晚得多,而且只能用比较语言学的间接办法去研究,但是它们却是的确存在着。大家最熟悉的印欧语根和原核细胞所处的位置相当,它是大多数西方语言和某些东方语言的鼻祖,例如梵语、希腊语、拉丁语、所有的斯拉夫语,以及日耳曼语、赫梯语、吐火罗语、波斯语、印度语以及其它一些语言,它们都是从一个共同的语言派生的。根据极为粗略的估计,那大约是在两万年之前。派生出那些语言的原始词汇,最初可能都是表达些简单的、没有细胞核那般的概念、意思明确的字根。
医生和水短这两个Leech,就是语言摹拟生物的实例。医生Leech的词根一直可以追溯到语言的起始阶段:Ce9这个词代表的意思是:收集,收敛,它有派生字,意思是说话,并且带有知识和智慧的意思。后来在古英语里,它变成了Laece,在中世纪荷兰语里变成了Lake,意思成了医生。在那行进的途中,它在早期日耳曼语中产生了Lekjaz一词,意思是“口吐魔语的巫士”,它和早期医生的任务真是严丝合缝。在英语中,多少世纪以来,就把医生称为IJeech,丹麦的医生至今还被称为Laege,瑞典的贝lJ称为Lakere。
Ieg还产生了其它的后代,虽然它们和医生不同,但在意思上还有些联系。LecNre(演讲)、Logic(逻辑)、Logos(“逻各斯”——世界的普遍规律性)都是从Leg派生出来的,医学界听到这些可能会感到心花怒放。
水短这个Leech就较难追溯。《牛津大词典》说,在10世纪它称为Lyce,后来是IJaece,后来为了实用的目的,这两种Leech(医生,水蛙)有了相同的一般的意思。医生Leech这个人,靠着水蛙Leech这个虫来维持生活。水烃被认为(我想是错误地被认为)有治愈疾病、使人康复的天赋,因而可以说水蛙也在以其之道为人行医,是一种医生。含有不同意思的两个词,融合成带有原来两个词含义的一个词,这种情况称为“同化”,这是专业术语。造成融合的,可能是那个收集、收敛的含义,这个含义还存在于那个词的两个用意中:虫虫那个Leech吸取血液,医生那个Leech则除了收集血液之外,还收敛钱财。税吏曾一度被称为Leech,这样起名当然根据的是那个虫虫。
七、护士
在1903年,我母亲成了罗斯福医院的高级护士(注册护士,Re8lstered Nurse)。那时,大家都很明确哪些是护士的专业工作,护士做医生所嘱咐的工作。主管的大夫一大早就来到病房进行巡查(查病房,查房)。当他来到病房办公室的时候,护士长就在那里等着他,为他拿外套,拿帽子,拿手杖。查房前他喝杯茶的时候,她会站在那里;进病房的时候,她要拉开门,让他先进去,接着是一群实习大夫和医学生,她跟在最后。在每一个病床旁边,他检查病人并且了解病人病情进展之后,他会嘱咐护士当天要做什么,她把这些医嘱记在单子上的护理记录里。一两小时之后,他离开病房,当天和当夜其它的工作则是由护士来忙碌了。除了这些规定的工作之外,她每天还有没完没了的许多事情要做,这都是她在护校的两年里学习的:床上要换新的床单,要把床上的铺盖折成一定的几何图式,除了训练有素的护士、谁也折不成那种样子;要从头到脚地给病人擦洗;要拿递便盆,帮助病人使用,还要倒空,测洗干净;每4小时量一次体温,还要仔细记载在表上;要做灌肠通便;要收集尿粪标本,贴记标签,并且送到实验室;白天和夜间,要用盘子托着各种药物(多半是药丸,各种植物的浸出液和酒精制剂),挨床分送。在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里,40个病人约有半数是伤寒病,这意味着护士在执行任务时,不能简单地从这个床走到下一个床。每个伤寒病思者都用屏布隔离开来,护士走到床边之前,要更换新的白大褂,要用消毒剂洗手。高烧的病人要隔时经常用冷酒精擦身。快到深夜之前的揉背,是让病人进入梦乡的惯例。
除了这些常规日常定时的工作之外,护士还有责任去应对所有病人的呼叫,并且还认为她要跑着去完成。护士在病床间的巡视是依次进行的,但实际上却一再被这些呼叫所打断。要她迅速去衡量各种情况:伤寒病患者突然腹部疼痛,可能意味着肠穿孔;突然感到虚弱、口渴和面色苍白,可能是肠出血。一个结核病患者咳出血液,那是个紧急的问题。有些是邻床正在康复的病人在呼叫;在大病房住院的病人总是密切地互相注意:邻床的那个男人可能在进入昏迷状态,也许快要死了,也许的确已经死了。有了这些紧急情况时,护士必须马上通知值班的医生,通常值班的是管那个病房的实习大夫,那个大夫当时或者是去了门诊,或者是在诊断实验室里忙(实习大夫都要自己做实验室的“化验”工作;那时候还没发明化验员),或者是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允许护士做注射、抽取脑脊液和胸腔穿刺等紧急的爱作,但是要求她们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做这些爱作,而且要她们在实习大夫来到病房的时候,已经准备好该用的那些器械用具。
那是一种累人的工作,但是按我母亲的说法,那是最令自己满意、最为值得的工作。作为护士,她是医务王国中的低级人员,总是根据大夫的吩咐跑来跑去,还处在护士上级管理的严格纪律之下,但是,这些都没有进入她的记忆。她只记得她是对人有用的。
每当我父亲和我谈论护士和护士工作的时候,他总是尊重她们为专业人员。虽然他的观点很清楚:护士的职责就是做医生要她们做的事,但是,另一点也很清楚:他很钦佩她们,护士能做许多他做不了的事,他从来没受过做那些事的训练。当他后来做了主治医生,自己查病房的时候,他征求护士对一些疑难问题的意见,并且很注意护士的观察和记录。在他受实习大夫训练的期间(我不知道当时是不是有我母亲的有力影响),他就开始对护士专业有了深厚的和持久的敬意。
在我所有的业务工作中,我都和护士有密切的联系,甚至是对护士的密切依赖,我的很多同事也是这样。我为医疗和护理的关系有过很多忧虑。在本世纪大部分时间里,护理专业一直处境艰难。这个专业基本上(但并非完全)是妇女的职业。职业地位这个敏感的问题,加上妇女在现代社会中地位发生改变的影响,使医生和护士之间的关系变得有些淡漠,而且常常有些对立。已经淹没在越来越多的常规工作之中的护士,还要承受越来越是纯粹管理上的任务:把病历和记录保持好;保证病房在各种紧急情况下所需要的用品近在手头;管理称为初级护士(有执照的临床护士,Liccnsed practicalnurse)的那些新的助理业务人员的工作〔过去高级护士所做的许多病床旁边的工作,现在已经由初级护士替代了);监督病房的男女工人和清洁人员;还要保证预订去放射科的病人按时到达那里。因此,她们就要在病房办公室的桌旁度过更多的时间,在病床旁边的时间就少了。护士可能为时已晚地理解到,她们正在逐渐地被排除在某项任务之外,而这项任务在过去却一直是护士得到的最为重要的奖赏,但由于它一直被认为理当如此,所以并没有被写在护土职责条例中。那项任务就是:和病人密切接触。在完成护士整天所做的各项任务中,做了所有那些要她们从事的艰巨有时是要求过高的各项工作中,她们还具有独一无二的机会去成为大量苦难的凡人的益友。她们整天整夜聆听病人的倾诉,她们使病人和病人家属得到安慰和信心,她们待病人像朋友,并且受到病人的信赖。失去这部分工作,是护士界普遍的最深的忧虑,也是国内新型的以及扩大的护士学校负责课程设置的专业人员的最大忧虑。这个问题是医学院和护士学校管理部门之间争论的中心,但是却从来也没有明确说明过。护理的教育近年来已经提高了等级。过去那些收高中华业生、学制两到三年、然后给予高级护士证书的医院附设护校,几乎都被大学和医学院的护校替代了。它们的学制是4年,毕业时有学士学位,同时有高级护士的证书。
八、神经病学
我上医学院二年级时,选了一门“高级”神经解剖学,教师是解剖科的里奥克(Davtd Rinch)教授。整个课程只是由班上十来个学生每人用蜡塑泥塑一个人脑的模型。从几种意义上说,那真是孩子的游戏:造一个大型的玩具,用的是一些装配的木钉并装有伸出的一些金属丝,在它们上面用不同颜色的泥料塑出脑内各个神经核的结构,再加上一点美学上的经验,使它做得合适而不致于散开;最后,不无迷惑地对脑的宏大及当时无法想象的复杂性的既原始又天真的概念非常崇敬。虽然如此,在1934年,当我们根本不知道我们真是不知道的时候,完成的那个模型似乎真有了某种意义。我们把那些金属丝安装得代表从脊髓进入脑底部的感觉神经束,交错着从脑干下来的管理运动的神经纤维束,还有向上散开的交通纤维,与基底神经节、小脑、丘脑以及代表下丘脑内结构的一些蜡泥小球等相连接,这些都有纤维整整齐齐地相连,再发出来,向上到达最高的大脑皮层,就像我们的模型有意表明的那样,所有的都是由这个大脑皮层管理爱纵的;真像是一个奇妙的电学装置。做好了这模型,并经教授仔细检查之后,我们把它喷上油漆,然后带回住处。我很满意自己做的那个模型,并且一直保存了l 5年,直到后来它在一个柜子架上完全干裂成了碎块。
这项只化了3个月功夫的简单机械性的爱作,却有长远的魅力。在医学院的后两年,当我在波士顿各个教学医院当见习大夫的时候,最使我感到兴趣的病人,也是我在病房里和到图书馆里花时间最多的病人,是患神经性疾病的病人。
做出一个神经病的诊断,其本身就是一种竞技。你需要使用3种道具:一个用来在肌肉和肌键上引出反射的橡皮小锤,一个试验疼痛感觉的大头针,还有一团棉花(有些神经病科医生用一根羽毛)用来试验轻微的触觉。用大拇指指甲搔划病人的脚底,观察脚趾是否向脚背那个方向伸展,并且互相分开;这个反射称为巴彬斯基反射,可能是最重要的一个神经检查。出现这种反射,意味着人体内长长的运动神经通路已经有了损坏,并总是表明确实有了问题。
我在医学院最后几年和在内科做实习医生的时候,在我头脑深处一直想有一天我要认真学习神经病学。有人告诉我,我应该试一试去进雷普金斯、麦吉尔、哥伦比亚、宾夕法尼亚大学以及哈佛,但我不知道哪一处更好些,也不知道它们各自的专长有何不同。后来到了l 938年,我还没有做完实习大夫,一天,有人告诉我洛布博士(Robert F.Leob)就职为纽约神经病院的院长,认为我应该看看是否有到那里做住院大夫的可能。洛布虽然年轻,但已经是哥大内科的著名成员,他在阿迪森氏病、’署上腺皮质的代谢功能,以及水盐控制生理新领域内的各项工作,使他在国际上享有声誉。他从来也没有从事过神经病学,但是被人说服,离开了他在长老会医院正教授的职务.去重新组织神经病院并使它现代化,设法将比较近代的研究引入一向很有威望但只有很少科研兴趣的那个临床机构。
这是个令人兴奋的消息。过去神经病学一直是内科里的一个全为描述式的部门。一挨临床大夫弄清了脑或脊髓内的那个(或那些)病变的位置(需要有足够的神经解剖学知识,才能准确地确定位置。能否确切地定位是这个领域中的难题)、在治疗上却没有什么可做。因为并不怎么知道那些结构是如何进行工作的。主要的一个例外是恶性贫血。这个往往伴有脊髓内感觉和运动的那些长通路受破坏的疾病,可以用肝提取物去治疗;对于神经梅毒,发热疗法只有可疑的效果;在当时只见于长期酒客的一种少见病糙皮病,其中枢和周围神经系统都有广泛的病理损坏,那是缺少维生素B造成的。有少数脑肿瘤能够由神经外科医生成功地切除;但是,最多见的那些几乎总是无法手术。在1930年代,神经病学最大的需要,显然是建立一些适当的专为研究脑髓疾病的研究实验室。
九、关岛与冲绳
在一段时间里,我因为战争而感到内疚,当时虽然是在命令之下,但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自己喜欢的。洛克菲勒研究所(今天的洛克菲勒大学)当时被改为海军医学研究单位,我被召到洛克菲勒医院院长里弗斯(Thomas M.Riwrs)的实验室工作。他收集的病毒标本在世界上是最多的,他把它们保存在干冰里。
洛克菲勒研究所医院在1942年成了海军单位,在纽约开始研究几种当时引起军队注意的疾病:链球菌感染、风湿热、那时称为原发性非典型性肺炎的—’种流行性肺炎(称它为“非典型”是由于查不到肺炎球菌或其它病原体)、肝炎、黄热病、疟疾、寄生虫病以及脑膜炎。病房里住满了由一些训练基地送来的海军和海军陆战队的人员,多数是肺炎。我的岗位是里弗斯的实验室。这个实验室到那时一直只研究致病力很强和很难办的病毒。我一个人使用一个干冰盒子,里面冰冻着大多数已知品种的病毒标本,其中包括引起下列疾病的病毒:狂犬病、马脑炎、裂谷热、脉络膜脑膜炎、10种鹤鹅热、几种斑疹伤寒立克次体(它不是病毒,但和病毒划在一起,因为它也只能在活细胞内生长)。丛林斑疹伤寒(也称为着虫病)是—‘种致死性很强的疾病,海军对它很为注意,因为日本占领的太平洋地区有这种病。
在纽约的实验室里同时给了我4项任务。第一项是设法从非典型肺炎的病人里分离出病毒。第二项是尽量研究一下斑疹伤寒,尤其是丛林斑疹伤寒,特别看看怎么能在接触的时候不感染上这种病;到那时,在其它一些研究所里已经死了几个实验人员。第三项是继续研究纽约市鸽子里的鸥蹈热;斯马德尔(儿seph smadel)在里弗斯实验室里已经对它研究了好几年,并且还在进展;这个问题和军事没有关系,但认为和纽约市的公共卫生有关。
第四项,是我感到唯一没有危险的任务。每个月我接到一个盒子,里面装满了从东北部各州海军基地收集来的尿液标本,要我做妊娠试验。妊娠是海军相当烦恼的事,高级官员决定要里弗斯的实验室来做这个检查,因为它有合适的手段(小耗子,这是真的),而且也因为可以保密。每个月我都报告两三次阳性,其结果都是那个号码的在海军服役的女人回去过平民的生活。
那年夏天,作为客座研究人员,我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国家卫生研究院托平(Norman Topping)的实验室里。托平是斑疹伤寒的权威,他的实验室正忙于制造一种有效的丛林斑疹伤寒疫苗。在那里他们教我如何在鸡胚里培养这种病原体,如何制备高浓度的活病原体悬液来做血清学实验,以及最重要的是,怎么能使它不污染实验室的空气。用来搅碎(匀浆化)各种组织的韦林(war:n9)搅拌器,那时刚刚在实验室里使用,在托平的实验室里常规用它制造均匀的斑疹伤寒病菌悬液。到那年的年末,我离开那里好久以后,才发现搅拌之后把搅拌器的盖子打开过快有危险;在夏天手把手教我的一位高年成员,从韦林搅拌器附近的空气里感染了丛林斑疹伤寒,并因此而死去。
在1943年,我们得知这个洛克菲勒海军研究单位要去太平洋,已经开始在做去的准备。用了一年才把一切都准备好。到1944年秋季,实验室的设备才买全,需要增添的专业人员才商量妥当。当我们坐上横贯北美的铁路去西海岸时,在车上就有了一支穿军服的队伍,其中包括几乎所有生物科学分支的代表人物:昆虫学家、哺乳动物专家、软体动物(螺蜘,海螺)专家、鸟类学家、生物化学家、临床医生、微生物学家、免疫学家、病毒学家、两个立克次体病学家(斯弗顿Jerome Syverton,和我),还有许多管理军官以及没有官衔的签约雇用的技术员。我们停到了圣布鲁诺,就在旧金山的南边。在没有坐船离开之前,要接受一段强制的军事训练。
在历来通过圣布鲁诺训练的人之中,我想我们一定是最为奇特的一群。我们在自己的营房里单独住,不和要去太平洋的其他成千上万海军和海军陆战队人员住在一起。每天清早我们都集合,爱练,跟着一个声音宏亮的上士的抑扬顿挫声音起步。这个上士不喜欢我们,他所确信的是我们这些人在白刃交锋时不会有什么用处。在爱练之前,他总是先按名字的字母顺序点名,我们每个人都要在喊到自己名字的时候马上吼叫“到”。斯弗顿在我的前面,他来自罗彻斯特,是非常有尊严的教授。他的名字应该读成斯“弗”顿,但是头一次爱练的时候,那个上士把他读成斯“爱弗”顿了。斯弗顿的回答是“斯弗顿——到”。这个情况延续了4个星期。每天早晨上士念到期(s)这个字母,我们大家都等着,接着是那坚定洪亮但读错了的名字,然后是斯弗顿的改正,接着又是“到”。这个时刻的意味真是无穷:军事头脑对着学术头脑,有点涉及到等级交战、个人的领域、人的权力和单纯为了解闷儿。每天从一开始就让它弄得活泼起来。
十、搬家
在50年代,在贝塞斯达的国家卫生研究院飞快地扩大,他们的研究项目发散到全国各处的医学院。这时候,很多医学院为了配合发展,开始添加了新设备,并且补充了新人员。相当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我那一代人刚从军队回来,见到新实验室的设备比战前好得多,而且其中有很多可供选择的研究职位,所以我们就开始四处走走。那是一个为学术职务而迁徒的时期;工资还停留在战前的勉勉强强的水平(在洛克菲勒我的一位生化朋友常常辛酸诉苦:开镕雷得糕饼卡车的人,挣的钱也有他两倍之多),可是研究仪器、技术员和实验动物的经费却从来没有那么富裕过。我们换了不少地方。
在那几年,贝利尔和我比大多数入搬家次数更多,而且搬成了痛。甚至我们认为在某个城里已经住好了,已经开始扎根了,那个瘾头又驱使我们一次次整起行装,搬到城的另一头儿的房子里。当我被委任担当政府咨询职务时,我不时要填联邦调查局很长的保安表格,其中有一个几行的栏目,填写毕业之后所有住过的地方和日期。我真做不到。在不同时期,我们在纽约住过7处公寓,巴尔的摩两处住房,新奥尔良两处,明尼阿泼利斯两处,纽黑文3处。每搬一次都丢下一些桌椅、灯盏和地毯。保险丢不了的只有书和书架;在每个城市我们还添些书和书架。贝利尔从来忘不了每一本书的名子,也忘不了每本书在某个书架上的位置。我们从来也不用去打扫那些书,因为这个小图书室每一年左右就要全部清理一次。
在所有那些城市中,贝利尔和我最喜欢的是巴尔的摩,虽然我们在那里只住了两年。第一年我们住在公园街一个古老褐色沙石房子的一个套房里,它和霍普金斯医学院实验室分别在城的两头。楼上的房客是科尔曼(EIhott c01eman)教授,他在大学里教写作、演讲和戏剧;他还以写诗作为他的中心(不是附带的)工作。我们成了亲密的朋友,并且一同在霍牧伍德校园教师俱乐部进餐。我通过科尔曼认识的霍普金斯人文学科的教师,比我们认识的医学院教师还多。到了晚上,科尔曼会下楼到我们房间读他的诗,问些科学上的问题。我的那些实验兔子后来还隐约地出现在他的好几首十四行诗里。
在巴尔的摩的第二年,我们住进了一个很让人羡慕的小房子,坐落在华盛顿街,前面有个白色的门廊,是典型的巴尔的摩成排房子中的一座。这房子就在雷普金斯医院的后面。走半个衔区就能到实验室;所以半夜里去记录那些不能在工作时间得到的结果就十分方便。
我想在霍普金斯长久住下去,可是那时我的职务是在小儿科;我虽然喜欢小儿科,但除了传染病之外,对其它所知甚少,所以我很想回到内科或神经科。1948年,图兰(Tulane)大学宣布在内科建立一个新的微生物与免疫研究部门,并且邀我去主持工作。他们同意我可以研究爱爱反应性脑脊髓炎(它是实验动物的一种疾病,和人的多发性硬化症类似),但是要我同时管理慈善医院的传染病临床。我们在6月里搬去了新奥尔良。开始住在花园区一所大房子的一层楼里,后来住到大学校园里过去兵营的一个套房里。空调这时还没有来到新奥尔良,房子里只有窗上的风扇。医学院的有些在做研究时必须控制温度的实验室,有了小的但是真的空调机。我们喜欢那里的人,也喜欢那个城市(不是全部,譬如鲍邦街和四旬节前的狂欢就不是)、而且这个医学院已经成了南方第一流的医学院。贝利尔和我谈论过留下来定居,甚至还去找过房地产经纪人,想买个平房。但是,我们仍然怀念冬天和下雪天。
两年之后,我们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明尼苏达大学小儿科主任麦夸里(1rYm8MacQuarr5e)到新奥尔良访问,问我愿不愿意到他们那里做小儿科一内科主任(真是个主要的责任),在那医学院附属的新建心脏病医院里有一些实验室,可以让我做所有我愿意做的工作——内毒素、脑炎、施瓦茨曼反应、链球茵,什么都行,只要我愿意在新医院里建立一个内科一小儿科研究实验室。贝利尔和我在晚春和初夏到明尼阿波利斯看了几次,我们很喜欢那个城市和那里的气候,而且被正在配备的那些新实验室惊得直发楞,就同意去了。那年秋天,我们驾了一辆英国奥斯汀,沿着密西西比河向上开。那辆车的前座刚好坐下我们俩,后座刚好坐下3个女儿和一只威尔士狼狗。我们在韧冬按时到达了明尼阿波利斯。
从路易斯安纳过渡到明尼苏达很让人振奋,并不只是因为气候的变化,还因为其它的缘故。1950年的明尼阿波利斯是(我想它直到现在还是)一个十分清洁、明亮、生气勃勃的城市,有信心,有远见,想使自己成为西北部总的文化中心。那些博物馆,在多拉蒂(AntalD。rat5)指挥下的明尼阿波利斯交响乐团,刚刚建好的剧场,还有那宏伟的大学。这一切都是当地的骄傲。从驾车来到的那一天起,我们就感到这真是个好地方。我们在大学的房舍里住了几个星期,贝利尔和我四处找房子。没到一个月,我们就在明尼阿波利斯和圣保罗交界的圣安东尼公园那里找到了,而且还买下来一座隔热非常好、有挡雨窗的房子。它是我们自己拥有的第一座房子,也是第一次每个孩子都有了自己的房间,也是第一次我必须打扫那些积雪。到底是扎根了。
我们从1950年住到了1954年,对那里的一切都喜欢,甚至也爱那些积雪。那个实验室从全国各地吸引来一些最好的年轻细菌学工作者和免疫学工作者:古德(T。bert Good)、斯特森(Chandler Stetson)、史密斯(R1chard Smith)、丹尼(F10yd Denny)、沃纳梅克(Lewl3Wannamake『)、冯科夫(R1chard vonKorff);他们都从某个方面对风湿热感兴趣,每人都有自己的研究课题。
这是最大的兴趣,我那时想我们就在那里住下去了。(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