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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了解的“长安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2017-09-26 讯澜工作社 长安大学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要求,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我校将于2017年11月接受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


目前,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已经进入预评改进阶段,为了让全体师生熟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内容,小澜从近日起每周推出相关专题,努力在全校范围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

审核评估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系列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以教育部审核评估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为统领,以全面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结合长安大学“十三五”规划、综合改革、“双一流”建设等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工作目标

审核评估工作以创办一流的本科教育为目标。


通过评建工作,促使学校、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办学特色更加鲜明,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更加牢固;促使本科教学水平持续提高,内涵建设不断深化,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促使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更加科学,教师教学能力不断提升,学生学习质量持续提高,教学资源保障更加充足有效,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有力,促进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的步伐,着力培养具有健全人格、专业技能、科学素养、人文情怀、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社会担当的拔尖创新人才。



总体原则与工作重点


总体原则

审核评估工作遵循主体性、目标性、多样性、发展性和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


工作重点

审核评估工作强调目标导向、问题引导和事实判断,促使学校建立自律机制,实现自我改进。


核心是对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


重点考察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评建阶段与工作任务


审核评估工作分为“动员学习”、“自评自建”、“预评改进”、“正式评估”、“整改提高”五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如下:


(一)动员学习阶段

(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

组织学习《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校师生员工进一步明确审核评估工作的意义与重要性。具体任务:


  1. 成立审核评估工作组织机构,正式启动审核评估工作。

  2. 召开第一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学校审核评估实施方案。

  3. 召开审核评估工作小组会议,学习研究审核评估相关政策和方案的内涵要求,进行工作任务分解,编制审核评估学习材料。

  4. 召开审核评估工作动员大会,下发学校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和相关专项工作指导意见,解读工作方案内容并做工作部署。

  5. 各院(系)成立相应的评估工作机构,组织开展对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等文件的学习和研讨。

  6. 相关职能部门、各院(系)根据评估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人。

  7. 组织相关人员到兄弟院校学习审核评估工作经验。

  8. 召开教学管理干部及相关人员的学习研讨会、培训会。


(二)自评自建阶段

(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

依据审核评估的审核项目、要素和要点,全面检查本科教学工作状况,收集、整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资料,形成支撑材料;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整改和建设;初步形成自评材料,包括分项自评报告、自评依据、支撑材料等。具体任务:


  1. 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审核评估工作,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开展评估建设,撰写分项自评报告。

    完成校级教学管理文件的修订工作,建立健全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2.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审核范围要求,扎实开展自查、自评和自建工作。

    (1)各院(系)全面加强教学基本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在2017年5月前,完成教学基本档案的整改建设工作。

    (2)完成院级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各专业结合新版培养方案建立健全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完善院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3)各院(系)及相关部门收集、整理审核年限内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资料,形成评估支撑材料。

    (4)各部门、各单位针对自查、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建设方案,及时报审核评估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并进行整改建设。

     4. 各院(系)于2017年6月前开展自评,撰写自评报告。


(三)预评改进阶段

(2017年7月至2017年10月)

根据自评的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系统地开展评估建设;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学校预评估,根据预评估结果进一步完善自评报告,充实各项材料,持续改进。具体任务:


  1. 各项目小组进一步分解任务,于2017年7月,完成分项自评报告的撰写及支撑材料的梳理工作。

  2. 召开第二次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各项目小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提出整改建设思路。

  3. 学校召开评估工作会议,听取各院(系)自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交流评估工作经验,安排布置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4. 2017年8月前,完成学校自评报告(讨论稿)的统稿工作,并完成相关支撑材料的准备工作。

  5. 制定校内预评估工作方案。

  6. 2017年9月,聘请校内外专家,按照教育部评估工作程序,进行校内预评估。

  7. 根据预评估的反馈意见,制定校、院(系)两级整改工作方案,全面进行整改,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8. 根据预评估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学校《自评报告》,进一步健全支撑材料。

  9. 2017年10月,召开第三次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讨论确定学校自评报告,总结前期工作。

  10. 编制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更新基本状态数据库。

  11. 制定教育部评估专家组进校考察接待方案。

  12. 完成其它各项迎评准备工作。


(四)正式评估阶段

(2017年11月)

做好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具体任务:


  1. 落实评估专家组进校考察方案,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2. 印制《自评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年度质量报告》等材料。

  3. 协助教育部专家组做好评估工作。


(五)整改提高阶段

(2017年12月—)  

根据教育部评估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持续、系统地开展评估建设工作,直至下一轮的审核评估。具体任务:


  1. 根据专家组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

  2. 召开评估工作总结大会,全面深入进行整改。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深刻领会,把握重点

以评促建,重在建设

建章立制,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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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教务处

编辑:王翀

审核: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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