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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大家肖风再谈区块链风口与数字经济(速收藏!)

2018-04-16 中国金融信息中心

 

CFIC导读:

万向控股董事长肖风,区块链的早期布道者,本文可谓是2018年以来肖风关于区块链最精彩的公开演讲,其能最直接地帮你建立区块链系统性思维。

万向控股董事长肖风,区块链的早期布道者,本文可谓是2018年以来肖风关于区块链最精彩的公开演讲,其能最直接地帮你建立区块链系统性思维。

No.1  

区块链的本质及“去中心”的四层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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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块链,大家已经有了基本的了解,比如谈到区块链的时候,大家会说,它是一个去中心化的经济机制。那么如果要用一句话说清楚区块链,我认为2015年英国《经济学家》杂志社的封面文章,它的题目写得非常好,它足以概括区块链是什么?文章标题是《区块链:信任的机器》。

人和人之间最核心的经济关系就是交易,在没有区块链之前,在所有的交易活动中,怎么样保证交易双方真实可靠的完成一笔交易?两个人之间是互相不信任的,比如我们在互联网上网购,一定要有支付宝。2003年淘宝出来以后,首先阿里巴巴觉得没有一个支付宝,不可能在互联网上把电商做下去,需要一个支付宝担任信任中介,确保交易完成。现在我们刷的银行卡,如果不是银行发的,商户是不敢收的,银行是一个信用的中介。

在区块链出来之前,任何的交易活动都需要有一个中介,没有中介,两个人在缺乏第三方的情况下,两个陌生人不可能达成交易。区块链做的事情就是信任的机器,也就是说用一台机器人取代了一个信任中介的作用,用一套数学算法确保两个陌生人不借助于第三方的情况下,把一笔交易,不管是金融的交易或者是商品的交易能够完成。这就是区块链的最核心、最本质的东西,区块链是信任的机器。

在介绍这句话内涵的时候,我们隐隐约约听到一个词,就是区块链是去中心的。确实区块链是去中心的,因为它把中间的中介去掉了。

在经济交易活动当中,所谓的“去中心”无非有这么几个意思:

第一,我们在完成一笔交易的时候,不再需要第三方,这个第三方就是一个中心。

第二,经济活动需要有一个组织,我们有这么多的公司,可能大部分来自于各种各样的商业机构、商业组织,但是在区块链上所从事的所有经济活动,不再需要像“公司”的这种制度,不再需要这样一个组织,不再需要这样一个我们熟悉的商业机构,来帮助我们完成经济交换活动,完成各种形形色色的交易。

第三,除了不需要这个组织之外,任何的经济活动都有可能,或者说在数字世界里面的数字经济活动都不再有一个,它的激励机制也不再是一个中心化的机构建立起来的。我们每个人为中心化的机构服务,那么这个中心化的机构给我们工资,给我们奖励,给我们职务,来激励我更好的为这个事业服务,一定有一个中心化的机构来建立这样一个激励机制,但是在区块链上面这个激励机制不是由中心化的机构来建立。

No.2  

区块链与自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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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组织”是一个大家都熟悉的词汇,即没有一个中心化的控制机构,甚至没有一家公司。在过去几十年里面,有七到八位经济学家在研究“自组织”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在分析任何经济活动的时候,我们基本上用“两分法”,就是市场和政府,市场是无形之手,政府是有形的手,市场失灵的时候,用政府的管制,当政府管制失灵的时候,用市场无形的手来补充。但在过去几十年的时间里,有七到八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研究市场和政府之外的第三方力量“自组织”。

2009年,两位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得主研究的就是“自组织”,其中还有一位唯一的女性经济学者,她毕生研究的就是在市场和政府之外的第三股经济治理的力量,所谓的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

所以讲到区块链的去中心,讲到区块链上组织的经济活动不再需要像公司这种制度,或者不再需要这么多的信任中介,这都不是一晚间突然冒出来的,几十年以来已经有很多的经济学家都在研究“自组织”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而且还有很多的案例,很多的理论推导,都证明在某种情况下,自组织比企业或者比政府更具有效率,能够更好地创造社会福利,这是有一系列经济学的研究,一系列的论文,一系列的社会调查来证明的。

只不过区块链技术在2009年出来之后,使得我们可以用到一系列新的技术,来更好地发挥自组织在经济活动中的治理效率,能够更好地发展自组织对社会福利的贡献,自组织是一直存在的。

技术的发展,可能会使得这种自组织的作用变得比以前更大更显眼,给我们带来的冲击也会更大,只是如此而已。

所以区块链的去中心特点,并不是突然冒出来的。去中心,并不是取代了政府或者取代了企业,在所有的经济学家研究当中,他们探讨的是这三者在某种状况下,其中某一股力量能够起到很好的作用,它们不是互相取代的关系,是一个互动的关系,是一个相得益彰的关系,是在某一个场景下,某一个经济周期,某一个事物下,某一个力量会更有效果。对经济活动来说,政府的管制在某种情况下是必须的,市场的竞争在某种情况下也是最好的,但可能仍然有一些东西用自组织的方式更有效率。

在区块链之前,哪些场合自组织发挥更好的效果呢?就是跨主权、跨经济主体,全球性的公共经济事务,比如全球气候变暖,比如水污染,比如反恐。

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在很多公共经济事务治理研究当中,发现自组织有很多市场竞争和政府管制不能带来的好处。区块链系统的正式上线是2009年的1月份,2009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恰恰给了两位专门研究自组织效用的两位经济学家。

为什么都是2009年?因为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让大家看到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已经失灵了,政府有形的手也失灵了,所以有一帮技术极客们说“我们要改革央行的货币发行机制,我们要建立一套更强的用数学规则自我限制的货币发行规则,不能让央行乱发货币”,这就是比特币区块链之所以能够产生的背景。恰恰也是因为2008年市场之手失灵,政府之手失灵,所以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就奖给了这两位经济学家。

No.3  

区块链怎么改变生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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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听说过这样一句话“人工智能是生产力,区块链是生产关系”。我想来探讨一下区块链怎么改变了生产关系?从怎么重组了生产关系的角度来介绍一下区块链,来看看它对于我们的商业,对于社会发展具备什么样的价值和作用。

我把区块链分成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区块链最底层的一个层次,实际上是分布式网络,区块链是架构在分布式网络技术之上的一个应用。分布式网络技术是有几十年的历史了,最早的所谓的P2P网络,到后来的CDM,到现在的边缘计算,物联网3.0时代要进入到边缘计算时代,区块链是建立在分布式网络基础上。分布式网络对于区块链来讲,最主要的作用就是解决了点对点通讯的问题。

第二个层次,在分布式网络基础上,如果我们给它加一层东西,加一层密码学的帐本体系,这个分布式网络就变成了分布式帐本。密码学的帐本体系和我们现在所碰到的金融帐本体系,比如说在银行的开户等等是非常不同的。

最大的一个不同,银行的账户体系只能记录你的资金,但是密码学的账户体系能记的东西比这要多,不仅可以记你资金的状况,可以记信息,甚至可以记跟你身份有关系的所有数据都可以在这个帐本体系上建立起来。更重要的一个区别在于密码学帐本体系,它的开户和金融账户体系开户完全不同的。如果你要去开立一个账户,一定要做KYC,银行一定要辨别你是好人还是坏人,你的信用等级是多少,我能够最大限度的为你提供多少金融服务,所以它需要很高的成本,因为你要去辨别谁是好人谁去坏人,辨别好人之后,你还要对他信用作分析。

密码学账户体系,没有这个KYC的过程,任何一个人不需要借助第三方,就可以在比特币的区块链上开无数个账户,没有人来辨别你是好人坏人。但不管是银行帐户体系还是区块链上的密码学上的账户体系,但所要达到的目的是一致的,这个目的就是要从事交易,基于这个账户完成。

银行需要有一整套的人员、模型、机构、过程来辨别你金融服务的请求是不是应该得到允许,是不是可以让你完成。区块链没有这些东西,它有的是一套数学算法,建立了一套网络上的规则,这套规则依照它做,那么所有的坏人不可能在上面作恶,如果不依照这套算法做,那么你不可能实现你想要达到的目的。

这样两套账户体系,就知道谁的成本高,谁的成本低。运行一套数学算法,一个人和一万个人同时运行它,边际成本不会增加,但是如果银行来辨别一个人的金融服务的请求,你服务一个人和一万个人的边际成本一定是增加的。

所谓的分布式帐本,最大的特点是所有的相关方都在一个帐本上记帐,而现有的所有记帐都是各个单位、各个个人记自己的帐。如果一笔金融交易需要经过五个相关机构,那么这五个相关机构要这本账记平了,需要时间,需要人,成本很高,所以要进行一笔国际汇款,需要7%、8%的费用,因为经过五六个跨国的金融机构,要把所有的帐记平,要强大的中后台保证这个帐不会记错。但所有人都在这个帐本上记东西,所有任何一个相关方的数据发生变动,其他方就知道了,因此不需要很大的中后台,这就是分布式帐本。

在分布式帐本阶段,有很多密码学的东西加入到了区块链上。区块链底层有大量的密码学的算法。首先,区块链的账户是用非对称加密算法开立的,开账户也没有成本,任何人可以在区块链上开一万、一亿个账户,没有人管你,也没有人做KYC,不需要做KYC。我们要在区块链上同步所有的数据,我们要确保这个数据不会被篡改,因此有哈希函数,要保持你的隐私,有证明算法。比如说五个企业有自己的数据,不想让别人看到,那么有安全多方计算的算法,能够确保数据继续在你公司本地,但同时通过区块链能够达成数据的交换,同时各家公司的数据又不会被对方所知道。包括区块链上面的协作,所谓的比特币的挖矿。

第三个层次,如果你在分布式帐本之上再加上两个东西,那么它就到了区块链的第三个层次,到了公有区块链,到了最纯粹的区块链,就是所谓比特币区块链这样的东西。加了两个什么东西就变成了公有区块链或者比特币区块链了呢?

第一个发行数字货币的货币体系,这个数字货币的货币体系和我们现在的货币体系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东西,数字货币不是我们现在的货币,更不可能是法币,它是一个很特殊的东西。

数字货币和现有货币体系之间最大的区别在哪里?我们现有的货币,即使完全电子化了,它再电子化,也只是存储了你的一串数字,你的微信、支付宝钱包里面,你的银行帐户里面,无非里面是一串数字。数字货币不是数字,是计算机程序。我有两个比特币,你有的不是数字,是一段代码,是一段计算机程序,它不是简单的从纸币变成了电子,从物理形态上,我们有铜、金银,后来变成了纸币便于携带,后来为了更方便的携带,于是变成了电子化,那只是物理形态上的变化。到数字货币,是根本性质发生了变化,它变成了一段计算机程序,因为它是程序,所以我们可以赋予它智能合约。我们可以在这个代码里面可以写进很多计算机的约定,比如说这笔钱可以付给谁,这个钱什么时候可以付,可以写到程序里面去,最后由计算机系统自动的帮你执行这笔钱的交易、汇兑、交换,不再需要依靠人,这是数字货币和我们现有货币体系最大的一个不同。

在公有区块链上,为什么一定要发行数字货币?不发行不行?不发,可以,不发就是分布式账本,在分布式帐本里面没有数字货币,在公有区块链上,不可能没有数字货币。因为公有区块链是一个完全去中心去中介的自组织。为这个自组织去工作,比如说现在有很多人自己花钱买几千台服务器,到四川的山沟里建一个矿场挖矿,挖矿就是替区块链工作,帮助它去存储数据,为它提供一个安全计算的基础,因此比特币区块链每10分钟会结一次帐,这10分钟内为区块链工作过的矿工,比特币就会发给他奖励。如果没有了币,谁还会为比特币区块链工作呢?因为区块链是一个自组织,自组织谁来给我激励?没有激励谁来给他干活?所以数字货币是一个激励机制,是一个没有中心化的机构来建立的激励机制。

另外,除了激励机制之外,一个自组织,它没有像公司那样的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甚至比特币区块链没有员工,没有经营场地,没有收入,可是这个比特币区块链成功的有效的运行了九年时间,在上面跑着,最高的时候几千亿,现在大概不到2000亿美元。九年时间没有股东会、没有董事会,没有员工,没有经营场地,没有资产负债表,它靠什么运行的?谁来决定这个网络怎么运行?

显然不是由董事会和管理层做出来的决定,它是依靠一套共识算法,依靠一套数学算法来进行管理和治理。所以基于博弈论的共识算法和基于数字货币的激励机制,这个治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在分布式帐本上,就是公有区块链。

区块链无非就是这么三个层次,对我们现有的商业体系来说,比如说现有的银行业,是不大可能直接用到公有区块链来改造我们现有系统的,因为我们不可能是一个完全去中心化的机构,我们也不可能接受说一个系统自动发行一个不是由央行发行的货币。

一般来说,现有的商业,不管是银行还是商业机构,一般用的都是分布式帐本,分布式帐本是不带数字货币的,因此我们银行用它做供应链金融也好,做贸易金融也好,或者企业用到区块链做溯源也好,基本上用的是分布式帐本,不是区块链。这里面没有好坏之分,跟现有的法律体系,跟现有的商业体系、金融体系有关,它们要求能够结和的是分布式帐本技术,不是公有区块链技术。

反过头来也可以说,公有区块链技术一定会长在颠覆性的商业场景里面,不大可能对接到我们现有的体系,因为它冲突太大。至少在未来的一两年之内,看不到它们对接的可能性,但分布式帐本是完全可能对接的。

No.4  

区块链的数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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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有很深厚的理论基础,经济学家在过去几十年一直在研究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股经济治理力量。除了这个之外,在数学上的基础更多的是基于算法博弈论,算法博弈论是区块链的数学基础。

为什么博弈论会成为区块链的数学基础?

我们从囚徒困境这样一个博弈论最著名的案例讲起,两个罪犯被警察抓了,关在不同的牢房里面,如果他们两个人都死扛着不招,警察没有证据立刻把他们放了,但如果两个人招了,两个人都会判刑。但警察在审讯他们的时候说,如果哪个人先招,会减刑。这时候大部分的结果是两个人都招了,因为信息完全不对称,在两个不同的牢房里面,这是一个最典型的百分之百信息不对称的环境,谁都怕对方招了,最后的结果大家都招了。

但区块链是基于一个分布式网络技术,分布式网络技术的学术名称叫做点对点对等网络。在分布式网络上,任何一个网络上的节点获得信息的权利是对等的,你能在这个系统上得到任何信息,另外一个人也完全能够得到。如果是点对点对等网络,那就证明信息在区块链上是完全对等的。在一个信心完全对等的环境下,这两个囚徒还会做出第二种选择吗?如果两个人通气,肯定会死扛着。在一个信息完全对等,完全公开透明,数据不可篡改的可信环境里面,博弈论往往就能达到最优。

因此在区块链的底层算法博弈论成为它建立自己的一个自组织激励机制的一个最底层的数学基础。数学是最容易在全球达成共识的,1+1等于2,全世界70亿人在1秒钟之内达成共识。所以区块链为什么能够做到博弈出一个好的结果?因为它用的是数学。

比特币区块链用的是一套数学模型,每10分钟会发出几个比特币,这是一套数学模型,你要不相信,可以运行一下这套数学模型,1万人运行出来的结果是同样的,所有人都信了比特币区块链,在这套数学模型下,数字货币的发行量就这么多,而且谁为区块链工作了,谁就能得到比特币。我们不需要HR部门,也不需要业绩管理部门做评估,来决定你的奖金,你的奖金是一套算法来决定的,这10分钟之内你做了工作,这10分钟之内发出来的比特币就给你了,下10分钟你没有抢到记帐权,那下10分钟你就没有权利得到下10分钟的比特币。非常公平,HR不要了,行政管理不要了,部门经理不要了,老总也不需要了,靠数学算法。

No.5  

区块链的技术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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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技术发展进程的角度谈区块链,现在行业里分区块链1.0、区块链2.0、区块链3.0。所谓区块链1.0,最典型的代表就是2009年1月份上线的比特币区块链。区块链1.0的最主要的,最核心的贡献就是建立了一套密码学的帐本,提供了一套新的记帐方法,它和我们以前所熟悉的复式记帐法不一样。但它有一个缺欠,比特币区块链所有的规则是事先写好的,没有人可以在比特币区块链上修改任何的规则,你只能用它的东西,你不能在它的基础上再去发展,说我写一些新的代码。是不是能够用比特币区块链干一些别的东西?对不起,不允许的,不支持别的开发,这是区块链1.0。

到2015年的7月份,有一个新的公有区块链,叫以太坊,正式上线。以太坊区块链和1.0区块链比较起来,最大的不同,就是别人在以太坊区块链的基础上做其它的应用开发。你可以用它作为底层做你的事情,这是它和1.0最大的不同。同时以太坊区块链有一个非常伟大的计划,它希望把以太坊区块链建成世界计算机,建立一个全球性的大规模的协作网络,所有人都在以太坊区块链上做计算、运用,这个计划到目前为止还是在进行中,没有能够完成。

同时因为它允许别人在以太坊区块链上做一些其它的应用开发,因此它提出了智能合约,支持大家在上面编智能合约。智能合约不是合同,智能合约就是一套保证你的合同能够在不借助于第三方的情况下得到执行的计算机程序。合同是合同,合同需要律师,需要现实世界当中的法律,依据法律来签的,智能合约不是合同,是一个计算机程序,这个计算机程序能够保证你们俩合同签完之后,谁都不能反悔,只要条件达成,这个系统会自动的扫描大家商量好的一个网站,来判定谁赢谁输,自动触发支付的条款,这是区块链的2.0。

2.0仍然有缺陷,它能够支持一部分的应用开发,但是它在性能上,在很多方面仍然有缺陷,它不能支持大规模的商业应用开发,比如说交易的速度,比特币的交易速度只有每秒7笔,以太坊绝对不超过20笔。

支付宝在去年双十一的时候,已经突破了每秒26.5万笔,在区块链2.0的任何基础上,这都不可能支持。支付宝为什么能够支持每秒26万笔?因为它相当于是一个人决定成交不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到过每秒20万笔,成交不成交,也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一方说了算,可是在区块链上面,需要很多人确认这笔交易,大家都同意,这笔交易才能最后被确认,所以速度不可能那么快。

因为性能上不能支持大规模的商业应用,区块链技术往前发展,2018年开始进入到区块链3.0的阶段。3.0没有其他技术上大的突破,3.0主要解决的就是大规模商业应用,在技术上,在性能上要能够支持的大规模商业应用。

到目前为止,真正的区块链3.0的系统还没有哪个真正上线。有这么几个,像EOS、Dfinity等测试的网络,但还没有正式的上线。我们也相信2018年,这些技术上线测试优化调整之后,大规模的商业应用,至少支持每秒1万笔或者每秒10万笔的系统开始有了。大多数的网络并不需要每秒10万笔,像VISA这样的全球支付网络,也没有到过每秒10万笔,支付宝也只是双十一这一天会每秒20多万笔。到技术成熟了,大规模的区块链商业应用就可能出现了。

有人说区块链是90年代的互联网,这个话也对,确实区块链技术还属于早期,但是如果用老经验,用互联网的经验说,这只是1995年的互联网,因此我们还可以等20年,等这个互联网成熟,就有点问题了。

真正的互联网走向大众,让一个80岁的老太太也能够享受到互联网的好处是2007年的事情,随着3G网络的推出,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于是有了微信,在没有微信之前,要让老头老太太用互联网,几乎是不可能想象的事情,但有了3G网络之后,70岁、80岁的老太太用微信抢红包抢得比我们还快,这就是技术带来的。但我们以为区块链现在还是1995年的水平,我们要等它到2007年的水平,十几年的时间,那就错了,因为区块链不依赖于摩尔定律,不依赖于硬件技术的改进,摩尔定律主要指的是硬件,所以它的发展速度一定会比互联网更快。所以,有人说币圈一日人间十年,确实因为它不受摩尔定律的制约,所以它的速度会比互联网更快一些,应该说快好几倍。

No.6  

区块链与现代商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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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经济学不是我创造的词,这是有了区块链之后,很多经济学家讨论区块链的时候带来的,他们讨论很多经济学的新问题候,起了一个名字叫加密经济学。

在加密经济学之前,有互联网经济学,有网络经济学,有虚拟经济学。网络经济学的鼻祖,可以看成是凯文凯利和Google的首席经济学家范利安,他讲了互联网所带来的很多对经济学规则的冲击和重构。比如说互联网的网络效应。

“网络效应”这个词简单的四个字,但它对我们现在所熟悉的,我们所赖以生存的经济规则带来巨大冲击。所谓网络效应,简单的例子,你造一个电话网,这个电话网络只有一台手机,这个网络有价值吗?没有价值,这个网络要有价值,至少得有两个手机互相打电话,两个手机的网络有多大价值呢?没有多大价值。如果从两台手机变成了一亿台手机,从一亿台手机变成十亿台手机,网络的价值随着人数的增加变得越来越值钱。这个在数字经济里面,网络效应首先解决的是所谓“公地悲剧”的经济学难题。

“公地悲剧”是一个非常著名的经济学问题,一块公用的地方,有无限的人用,就变成了沙漠。但是在互联网上有一个词叫“公地喜剧”,因为越多的人上去用这个网络,这个网络会越值钱,它不再是悲剧,是喜剧。这又引出了另外一个经济学的课题,这个网络依据网络效应所带来的价值是谁创造的?是拥有这个网络的公司创造的呢?还是我们这些带着手机加入这个网络的用户创造的?

网络效应,大部分的价值是我们用户自己创造的,跟这个公司关系不大。既然这个价值是我们这些用户自己创造的,那么为什么不把我们创造的价值还给我们?我作为用户,我加入这个网络使得这个网络有价值了,是不是应该把某部分的价值还给我?区块链就是干这个的。

比特币区块链这样一个网络,是2009年的1月份,一个叫中本聪的人,把它丢到互联网上,然后在2011年的时候,这个创始人说,再见了,我去做点别的事情了,他就消失了。这个网络所有的价值由谁在享受?由加入这个网络的所有使用者,而不是某一个股东,它没有股东,也不是由董事会的董事,不是由管理层,也不是由员工来携手这个网络价值,这个网络百分百由加入者在使用。

有人说区块链经济才是真正的共享经济,为什么呢?因为它没有股东跟你分利润,任何一个人加入这个网络,就可以得到应该得到的那份价值,均分给所有的使用者,那才是真正的共享经济。

所谓的加密经济学,是因为区块链技术等等很多新的东西,可能对我们很熟悉的基于工业经济的很多经济规则要进行重构。在工业社会,要让生产到达最高效率,我们需要流水线,我们需要大规模的生产,我们需要公司这种组织形式,没有这些生产组织形式,我们经济不可能达到一个最好的效率。可是在区块链的世界里面,在区块链的经济体里面,这些统统都不需要了,这就是加密经济学正在研究的问题。

加密经济学并不是一个成熟的理论体系,但它确确实实因为区块链,因为数字经济,因为互联网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思考,它不仅仅在拷问着我们的实业界,也在拷问着我们的理论界,也在拷问着我们的经济学界。

No.7  

数字货币与艾西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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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谈到公有区块链的时候,我们说在谈“币”,大家听到有比特币等各种币。这些“币”,从货币体系或者从金融体系里面来,它到底是一个什么东西?我把它分成四个层次,Currency、Money、Coin、Token。

Currency是央行的货币,社会流动性、利率、汇率。Money更多是金融机构从事的生意,是金融机构眼睛里面的货币。Coin原来是英文里面是零钱,自从有了比特币之后,多了一层含义,它是数字货币的一个称呼。但并不是所有的数字货币都叫Coin,从去年以来最风靡的所谓艾西欧,他们发行的不是Coin,是某种凭证。从Currency到Token,货币的属性逐渐在减弱,资产的属性在加强。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Token或者Coin价格会大幅度的波动,因为资产价格的波动性肯定是大于货币价格的波动性。

我把数字货币分成两类,一类叫Coin,一类叫Token,Coin是通用区块链上的货币。

首先Coin,不是像现在的发行方法,它是预埋在系统里面,为系统工作的激励机制。第二,Coin成为区块链上面记帐的符号,Coin也成为了一种通用的货币,所有的艾西欧都是以自己发行的Token去换比特币或者去换以太币。没有使用场景,匿名,发行的方法也不同,在某种程度下,也被当做支付工具,比如说日本,认可了比特币。

但是Token,绝对不是支付工具,Token跟应用场景必须结合,Token是有使用功能的,没有使用功能就不是Token或者说就是一种诈骗。

网上有一个笑话说中国执法机关宣布说要去追究这些艾西欧发行者、宣传者、工程师们的责任,结果没有证据抓那些工程师,因为90%的艾西欧没有写过代码,没有工程师。

Token变成某一个应用项目,它发行了一个筹资的凭证,同时它有使用的价值。再者,它有一个什么好处?Token是可以送的,送给很多人,比如说一个项目写完基础白皮书之后,其中有3000万个Token送给比特币的持有人。为什么要送?为导流,你有了我的Token在里面,你就成了我的客户,如果我的系统开发得很顺利,我这个系统上线之后,应用方面也证明成功,那我的币会涨,那你跟我的关系,自然比我去买来的流量客户关系要亲密得多。

Token是有很大的经济价值的,Token这个东西不是区块链以后才有的,Token早就有了,自古以来Token就存在。Token在经济学上有经济价值,最早可以从赌场追溯,赌场发给你的筹码就是Token,游乐场的dai币也是Token。赌场和儿童游乐场的Token有这样几大经济意义,第一方便结算,如果每次玩都要换钱或者收费,这是一个很麻烦的事,你一次换完我的Token,你玩完之后再结算,你只跟商场发生一次,如果去赌场的话,往往也只发生一次。最主要的,它在西方有一个简化税收的作用,而且在赌场里拿1万美元进去,有可能一下子变成20万,20万之后变成5000,怎么来收你的税?所以最后一把结清,只在买Token的时候发生税收,中间跟税没有关系,这是经济意义。

从赌场到儿童游乐场再往上走一级,我们发现会网络游戏天生也带Token,任何网络游戏如果不带Token,就无法想象谁去玩它?这种网络游戏里面的Token是赌场、游乐场Token的升级版,它除了有简化税收、方便结算的作用之外,它有了经济激励的作用,你打游戏可以获得金币,这个金币可以在里面买东西,买工具,买来的东西可能会升值,甚至是几万、几十万,那Token就有了经济激励的作用。

从网络游戏的Token再到区块链世界上的Token,就更厉害了,它的功能,它的性能得到进一步的升级,除了有经济激励之外,不管是比特币区块链还是各种艾西欧发出去的Token,都有经济激励的作用,除此之外,应用项目某个应用者发自己的Token,本身有筹资的作用,Token还有用户导流、市场推广、交易媒介,还有生态建设的作用。

什么叫生态建设的作用?我刚才讲到区块链3.0的时候提到有一个公司叫EOS,EOS做了自己的艾西欧,筹了将近10亿美元,它的艾西欧还没有结束,这时候它宣布,它是一个公有区块链,是一个基础链,EOS本身上面没有应用,它建了一个基础链,它希望其他的应用开发者在它的公有链上做应用开发,那就叫建生态。

我作为一个应用开发者,为什么要到EOS的公有链上开发我的应用呢?EOS说你到我这儿来,我会给你好处,首先我有10亿美元,外面的VC基金,如果任何一家愿意出一比一的货币,我愿意拿同等价值的货币合租基金,只能投在我EOS区块链上的应用开发项目。

回头他对那些应用开发者说,如果你愿意到ESO的平台上做你的应用开发,那么你可以把你的Token,你将要发出去的Token分成三份,第一份,不是要Token融资嘛,但现在并不只是中国禁止艾西欧,包括美国都在收紧艾西欧的监管政策,弄不好就可能触犯法律,因为美国证监会的主席说你们要小心,我认为你们触犯了证券法,我要起诉你们的。现在你也不用去外面做艾西欧了,你把你们三分之一的Token直接给我,我这里有10亿美元,还有别人相配套的10亿美元,有20亿美元,我们两个人是机构投资者,你把你的Token发给我就行了,我把钱给你,这样的话,你就不会有法律问题。

确实私募发行在全球都是合法的,不管你发的是Token还是发的什么。然后你再把你的另外一个三分之一的Token送给持有EOS币的持有人,每个账户都空投你的Token给他,完成了你的客户导流和市场推广。剩下的Token,你留着作自己的激励,激励你自己的这些创始人、开发团队。

这就是建生态,首先应用开发项目避免了法律风险,其次这些应用开发项目,把钱送给了EOS的持有人,自然它就有基础用户。关键问题是EOS币还会涨,因为它投出去这么多的应用项目,手上拥有了这么多应用项目的Token,成功了可能涨十倍、五十倍、一百倍,对EOS币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前景。另外很多人会来投资EOS币,因为你只有拥有了EOS币之后,才能免费得到在EOS区块链上面的项目。对于应用项目来说,你没有任何风险,变得很简单,专心致志开发,开发成功了,你手上还有很多币,币涨了就是激励。但对于EOS来说,EOS币价格上涨之后,它要付出的东西很少。所以,Token在生态圈的建设上,还有这么大的作用,这是它正面的东西。

确实这个Token,这种艾西欧在中国被用得非常不好。世界上有两种艾西欧,一种叫中国艾西欧,我们确实是中国特色。中国艾西欧确确实实假的东西太多太多,我经常看到一些白皮书,都会吓死人的。

简单介绍一下艾西欧,它就是首次数字dai币发行。艾西欧最大的问题在哪里呢?去年9月4日金融风险整顿小组文件里面提出两点,第一,公开发行,公开发行在全球都有很严格的要求和标准。IPO能够公开发行,这个企业至少有三年以上的经营历史,它的商业模式至少是经过三年的时间检验,在商业上是成功的,并且它有盈利,才能被允许IPO。

写完技术白皮书直接去公募,这无论如何都是不能被接受的。所以公募,这个东西不改是不可以的,用私募的方式来发Token,其实无论你发的是Token还是股权,私募或者合格投资者有能力辨别你的好坏,但公募,不具备专业知识的人上来买你的Token,这是必须改变的。

第二,上市交易,到公开市场上去交易,这也是目前为止《证券法》所必须约束的,不能说今天艾西欧结束,明天就开始交易了,白皮书呢?说五年以后再上线,我的系统五年以后才可以看得到。

美国证券会曾经警告过美国的艾西欧的项目,说有些艾西欧的项目确确实实有使用价值,确确实实是功能性的dai币,不是证券类的dai币,但是你们要小心,你的区块链的主链还没有上线被人使用,但你的币已经在别的交易所交易了,那你给我解释一下,你的币是功能性的,是有使用价值的,别人在交易所买了你的币到哪里去用呢?你的链还要一年以后才能上线,买你的币没有地方用,因此可能会被认为买卖的是证券。这是美国证券会在两年以前警告过的,既使你这个币可能有使用价值,但是你的交易行为仍然触犯《证券法》。

Token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是证券类的Token。现在有很多艾西欧的Token,确确实实发行的就是证券类的Token,在美国证券会有一个很清晰的认定标准,所谓豪威测试四原则:

第一条,你投资的资金,不是以比特币或者以太币去换的。

第二条,你投这个钱的时候,有获得利润的预期,或者别人在卖Token给你的时候,告诉你可以有分红,这个项目可以赚钱,那你有获得利润的预期,因为所有的艾西欧都是非盈利机构发行的,所以它不可能有收入,更加不可能有盈利,任何有盈利,还是分红的艾西欧统统都是骗子。

第三条,上市公司就是建立了共同的事业,你只要买了一股股票,你就是公司章程里面的股东,因此你和公司的董事会、经营层、员工形成了共同的事业。但艾西欧不是这样的,你持有这个币并不等于拥有这个网络,艾西欧的基金会也不拥有这个网络,所以这不是你的事业,你买来的只是一个使用价值的东西。

第四条,你的收益是基于他人的经营管理的努力,就是说还有职业经理人在帮你打理这个事情,有管理层,有员工做这个事,你的收益是他们的努力得到的,这个事是证券。因为比特币区块链没有员工,没有董事会,没有管理层,如果有,你是一家公司,如果没有,你是一家公司发一个凭证给别人,那就是证券。

第二类是功能类的Token,它只有使用价值,而且这个使用价值是不能分离的,这个使用价值里面很重要的一点是,因为你用它发的Token,去使用这个系统,你的币会变少,你用一次需要付一点费用。这个费用去哪里了?如果是一家公司,那这个费用是被这家公司收了,变成营业收入。如果它不是一家公司,没有收入,但币使用的时候会变少,到哪里去了呢?烧掉了,就像车一样的。它会让你付一点费用,但这个费用不是变成了这个系统的营业收入,更加不可能变成盈利,而是到空气里面去了,所以它是一个非盈利机构。你的获益就是作为一个资产类别的币价,它会上涨或者下跌。

还有一类叫单位信托类Token,也有人发行自己的Token凑集比特币或者以太币,去换别人的Token,Token上市交易,涨了,能有收益,类似于募集基金单位。

No.8  

加密经济学的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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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区块链上的经济组织的运行不是靠人,不是靠公司,靠的是数学算法。点对点的交易靠的也是数学算法。大家知道,一套数学算法,一个人用和一万人用边际成本是不增加的。尤其是边际成本趋于零,那我们还需要“公司”这种组织制度吗?“公司”之所以被发明出来,之所以有存在的必要,是因为市场交易成本太高,所以我们有必要把某一部分市场功能内化为企业内部的流程降低成本。之所以企业能够存在,就是因为内化以后的某些功能的成本会低于市场,所以企业有存在的必要。当边际成本变成零的时候,就不需要公司了,因为它没有存在的道理了,它的存在存在失去了理由。

如果公司不需要了,产权保护还有价值吗?之所以要保护产权,是因为我们需要依赖于商业机构,我们不需要“公司”这个制度之后,就不需要去保护公司的产权,所以你会看到公有区块链也好,艾西欧也好,为什么不采用“公司”做这个事情?因为用“公司”的方式没有道理,既然成本为零,就不应该采用“公司”,所以所有的艾西欧项目,包括所有公有区块链的项目,统统都是非盈利组织,所有的知识产权都是开源的。

所以在区块链上面创业,技术的门槛趋于零,因为别人写的任何一行代码,都是开源的,而且你去使用这个代码,去抄这个代码,不需要经过任何人的允许,也不需要付费用,技术的护城河几乎是为零,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中国出现乱象的原因。

公司制度和产权理论如果都可以重新考虑,那么这两个现代经济制度的基础产物就要重新考虑了。我们基于工业社会、工业经济的基础产权制度和公司制度都没了,变化还有“公地悲剧”,还有区块链上的生产者、消费者合为一体等等,包括开原、共享经济等等,还有网络共识机制,数字货币的激励机制等等。激励机制是经济学家讨论了几十年的问题,怎么建立一个有效的激励机制,在区块链上要重新审视它,很多东西都要受到冲击,很多东西都要被改写。

这些东西被改写,最后会出现什么状况呢?我把它命名为分布式商业。比特币区块链就是分布式商业的一个非常伟大的实验,比特币是不是一个最好的设计?不一定,也许几年之后比特币会死掉。但如果比特币真的死掉了,一定是有一个比比特币更好的数字货币起来了。如果从工程实验的角度,所谓自组织的治理机制在工程技术上面的实验角度来看,比特币的历史价值是非常伟大的。

比特币区块链就是一个分布式商业的最伟大的实验,它所有的产权是开源的,所有的组织机构是非盈利的,没有股东,没有董事会,没有管理层,什么都没有,是一个“八无”公司,但是它运行了九年时间,每秒钟都在发生着交易、汇兑、支付,没有出现过坏账,系统没有出现过宕机。

任何中心化的系统,既使是金融机构的系统,每年一定会出现系统宕机,我仔细请教过IBM的专业人员,问他们的技术能不能做到像比特币区块链一样的一秒钟的宕机率?他说不可能。

为什么比特币区块链可以做到?因为分布式网络。由谁在管理它吗?没有人管理它,有的人自己花钱买了服务器,跑到四川找一个电费便宜的地方,为比特币区块链工作。没有人组织他们,为什么来?因为有利益,有很高的利益,有一套激励机制。

所以分布式商业,不是取代我们现有的公司,也不是取代政府对市场的管制,在市场失灵的时候,政府的管制是必须的,它只是在市场和政府两者之外,多出的一个东西。

为什么会多一个东西?多出来的自组织分布式商业以前就有。为什么突然变成一个显学?因为我们的经济越来越数字化,在互联网上,在数字世界里面有很多原来的规则,原来的机制,原来的理论不够了,所以未来,所谓的市场机制、政府管制和自组织治理这三者会相得益彰。

它不是革命,也不颠覆,也不是谁取代谁,也不是政府没有了,政府还是政府,在市场和自组织这两者失灵的时候,政府的管制有独到的价值。同时,企业也有企业的价值,但是在数字世界里面,可能有一套新规则来治理我们越来越数字化的经济,其中更有效的是分布式商业,是自组织。

本文来源:深猴财经、财富兵法

延伸

阅读一

王永利万字长文揭盅区块链的八大痛点

别再用挖矿造币的概念自欺欺人了,挖矿造币可能是个“坑”!

始于2017年,火遍全社会、全世界的区块链概念还在升温,吸引人和社会资金蜂拥而入;助推比特币,以及类似网络“加密数字货币”(如以太币、莱特币等)价格的大幅上升,创造了诸多“一夜暴富”的神话。有关数字币、区块链将颠覆传统,深刻变革世界的说法不断拔高。区块链创业和发展看似如海啸般扑面而来,但却越来越集中到造币和炒币之中,越来越陷入挖矿造币的“比特币区块链”思维和范式不能自拔。

尽管中国政府于2017年9月4日明确叫停ICO,并随之叫停人民币与数字币的交易。但在国外热潮带动下,国内数字币、区块链的热潮再次掀起,且逾发狂热。有人惊呼“币圈一天、人间一年”,甚至是“区块链一天,互联网十年”。各种冠以“区块链”字样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呈现出越来越令人恐惧的“非理性繁荣”状态,亟需拨乱反正、正本清源。

在笔者看来,区块链有八大“痛点”,其救赎何在?

比特币区块链之惑

不知不觉中,过于追求完美的比特币区块链体系脱离了现实,走向了封闭。这恰是比特币区块链的根本问题所在。

比特币的设计初衷,就是要摆脱传统的支付清算和相关的社会运行体系,打造一个全新的、点对点直接交易和清算的体系。这其中,隐含的设计理念是:由世界范围内不同的计算机共同参与(打破国家边界),形成一个平等的、没有中心(无政府)和中介的“自组织”网络世界。这个网络世界不同于长期以来由主权独立的国家和国家治理体系组成的现实世界,因此,不会适用任何国家的法律或规则,而是会形成新的网络规则,并将规则内置到网络系统之中,由参与运行的计算机共同维护和修改,将网络系统看成“上帝”,由上帝而非人或机构负责规则执行,确保规则执行中的公正公平。不再适用任何国家的法定(主权)货币,防止人为控制货币投放,而是模仿黄金,运用哈希计算和加密技术等,通过“挖矿”产生全新的“加密数字货币”,其总量设定,每个阶段投放的数量完全由系统自动控制。在所有人都登录于比特币网络体系,每一笔比特币的取得都会得到全网确认和分布式记录(能够充分保真)的基础上,其比特币资产的转移完全实现点对点的直接进行,而无需再有任何中介参与。

由此形成一个“去中心”(无政府)、去中介、民主公平、没有人为操控和腐败,没有税收和不当费用,难以造假和篡改,能够防止外部攻击的安全稳定的“美好世界”。

可见,比特币网络体系的建立,并非简单的运用先进技术解决现实世界的实际问题,而是具有强烈的“反社会”,致力于摆脱现有社会体制机制的思想倾向(世界观、价值观,哲学观),甚至形成一种宗教信仰和组织体系(这可能也是比特币的发明者不愿公布自己身份,而采用化名“中本聪”的重要原因),并通过虚拟币的产生和升值,形成一套极具吸引力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人们对比特币等网络世界和价值体系的迷信和崇拜,努力增强其吸引力和影响力。很多参与的人都坚定的相信或极力鼓吹:区块链将重新打造人类社会的生产关系、组织形式和运行模式;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必将颠覆和取代现有法定货币体系。

但实际上,正因为比特币体系过于追求完美,致力于摆脱现有世界运行体系,反而使其陷入脱离现实、自我封闭的“乌托邦”思维,越是追求完美,就越陷入封闭,就越难以解决现实世界的实际问题,反而会使其失去实用价值,沦为一种网络游戏,就难以有多少实际的价值,更别说能够改变世界、颠覆法定货币体系。

单纯从比特币区块链封闭的体系自身来看,它确实在其体系(“社区”)内实现了去中心、去信任、去中介,可以点对点自由转让比特币资产等,似乎形成了充分民主法治、平等自由,不可造假篡改、没有税收和不当费用,没有贪污腐败等的美好社会,形成了所谓的“信任的互联网、价值的互联网、秩序的互联网”。但关键的问题是,这种“美好的”比特币区块链体系,脱离现实世界根本无法独立存在,比特币如果不能与现实世界的法定货币兑换,就难以实现其价值。而要实现比特币区块链的“价值”,就必须与现实世界相连接,使比特币区块链体系成为以法定货币代表的社会财富转移的一个中介环节或过渡阶段。这又需要解决其与现实世界连接的问题,其中,比特币等数字币的网络交易平台成为其重要的基础设施(外挂系统)和关键环节。

在比特币必须与法定货币兑换,必须加入网络交易平台等辅助环节才能发挥更大功能的情况下,就使得比特币区块链区中心、去中介等特性反而可能产生严重问题。放在现实世界的大环境看,其货币资产的转移如果通过比特币区块链体系运行,实际上是增加了中介环节,而不是去中介,而且由于比特币体系高度匿名,刻意规避监管,难以充分满足反洗钱、反恐怖输送等方面的要求,反而可能产生很多新的严重问题,很多有关比特币、区块链的说法都难以成立。

那些看不见的痛点

比特币区块链所谓“去中心”、“民主平等与自由”等标签,经不起推敲;真相是,其如果过于强调“去中心”反而影响效率;包括比特币尚无法成为真正的货币;ICO式集资方式更是无助于区块链之发展……但人们如信仰般狂热追捧区块链时,看不见这些“痛点“:

其一,比特币区块链难以建设一个去中心、民主平等的社会。

比特币区块链体系设想的是建立一个所有参与者平等民主的世界,但实际上却出现了编码维护的核心团队与参与挖矿和运行的主要力量发挥更大影响力的不是那么平等民主的局面。受计算机运算能力的影响,比特币的挖矿和获得,并不是像宣传的那样人人都有平等的机会,竞争的结果,使得挖矿获得比特币的机会越来越集中到少数算力强大的矿池或节点上,而更多的人尽管也参与挖矿,消耗了资源,却不一定能够获得比特币。这使比特币更多地被少数人所占有,并会增强其对网络规则调整的话语权或影响力。

其二,比特币区块链“去信任”、“去中介”的点对点交易是有严格条件的。

在比特币体系内部,交易双方无需提供身份信息并得到足够权威的印证,即可进行直接的交易(用户可以每笔交易都更换账户,即每发生一笔交易,原有账户都可以清户,将余额转入重新开立的新账户),形成所谓的“信任的互联网、价值的互联网、秩序的互联网”,但这都隐含了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所有的人都参与到同一个比特币区块链网络平台,平台上运行的只能是比特币,而不能是比特币以外的其它资产或价值。

由于比特币完全是网络系统内生的“资产”,从其产生的源头上就受到网络体系非常严密的验证和分布式记录,难以造假或篡改记录,因此,它的转让确实无需知道其持有人的真实身份,只需确保出让人确实拥有足够的比特币即可由网络系统进行点对点的转账。

但是,这并不值得夸耀。在当今社会,只要交易双方都在同一个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开立账户,利用现有的网络通讯技术,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同样可以实现点对点的适时转账清算,而且,在实施中心化运行的情况下,由于不存在像比特币一样的全网广播、多层验证、分布式记账等复杂的过程,反而速度或效率远远高于比特币体系。

其三,比特币区块链只是比特币产生和汇划的封闭系统,实际功能有限。

实际上,现实世界的资产或价值很难推送到这一体系上运行。即使能够推送上去,如果没有一套非常严密的线下印证体系,确保所推送资产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一旦有虚假的东西推送到比特币区块链体系上,其运行体系再严密都无法逃避“以讹传讹”的结果。

如果严格局限于比特币区块链体系内,基于比特币产生的规则,它甚至连用比特币发放贷款或投资应该产生的利息或红利都解决不了,将严重影响金融的发展和功能发挥。

要发挥比特币体系的功能,就必须将比特币兑换成法定货币,并将比特币体系作为现实世界资金汇划的一个过度环节或新的中介环节。而这就需要比特币体系与现实世界实现连接,从现实世界大环境看,其结果不是去中介,而是增加了中介!

其四,比特币网络交易平台并不是比特币体系内在组成部分,不是去中心的。

要使用和实现比特币的价值,就必须将其兑换成法定货币;所谓的比特币可以直接用于购物或在ATM上取现,实际上都需要联机兑换成法定货币后进行转账消耗或提取法币现金。

随着比特币等网络数字币与法定货币兑换需求的扩大,出现了专门的网络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为数字货币兑换,特别是为那些不愿意参与挖矿,却愿意参与比特币等数字币炒作的人提供专业服务。这大大方便了比特币等数字币与法定货币的兑换和转移,为比特币的价值实现和价格提升、扩大影响提供了有力支持。

但是,这种与法定货币的兑换或交易的专门平台,只是比特币区块链体系的外挂系统,并不是其体系的内部组织部分。因此,尽管比特币等数字币交易平台出现过被黑客攻击、被盗窃比特币,甚至出现交易平台倒闭或平台经营者“跑路”,并不影响比特币区块链体系本身的安全运行。而且,尽管比特币区块链体系是去中心化的,但数字币交易平台的经营管理却是中心化的,并没有完全受到比特币区块链体系的约束和保护,迄今为止,也没有得到金融监管足够的有效监管,交易平台的运行及其存放的资产是存在风险隐患的。因此,监管部门必须从法定货币监管出发,切实加强法定货币与网络数字币的兑换环节,特别是网络交易平台业务合法性、合规性的监管。

其五,比特币区块链体系过于强调“去中心”,反而影响其效率、成本与监管。

比特币区块链体系要实现“去中心”,就需要大量外部计算机接入并共同运行(这成为“去中心”运行的基础条件),这样,加入的计算机节点越多,在比特币的挖矿与转让需要全网广播、验证、分布式处理等的难度就越大,其“挖矿”过程需要消耗越来越大量的能源,甚至会造成环境污染。法定货币外挂交易平台的处理程序烦杂、成本很高(在美国Cionbase交易所上买卖比特币,费率是1.49%。交易所成为数字币繁荣重要推动力和受益者)、效率很低(比特币钱包初次安装时,会消耗大量时间下载历史交易数据块,处理一笔比特币交易需要约6个连续区块的确认,往往需要数天时间)。

更重要的是,如果加入比特币体系这样一个完全抵制或规避国家监管的中间环节,法定货币的流通就可能完全失控,产生极其严重的问题。事实是,比特币也确实得到了恐怖分子、毒品贩子、网络黑客、金融骗子等的青睐,常常被用于逃避监管的资金或资产转移。

其六,过于追求去中心化、充分的民主自由,实际上就会脱离实现。

人类是地球上最具社会属性的动物,群居或集体生活,不仅可以形成更大的合力以抵御天敌、战胜困难,而且有利于增加繁衍的机会,增强学习交流,促进技能和脑力的开发,推动人类快速进化,在相对短暂的时间内就发展成为世界的主宰。在这一过程中,在人类社会中必然存在个别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矛盾和统一,只有在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才能使个别利益最大化得到根本保障;要维持个人与组织的良好关系,必须形成良好的能被大多数人接受的规则,并需要有监督规则执行和违规惩罚的机制。于是,在社会组织中形成有中心、有层级,而非完全平等、民主自由,可能是长期实践过程中自然形成的必然选择。尽管人们也不断设想建立一个人人平等、按需分配的“乌托邦”式美好社会,甚至也尝试“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但却都难以成功。在当今世界仍然是以各个国家主权独立和自治为基础架构,国家之间相差悬殊的情况下,设想建立一个“去中心”、无政府的网络世界和超主权的世界货币,完全摆脱现实世界国家法律的约束,同样是不现实的。

比特币并非货币

比特币难以成为真正的货币。这其实是区块链的痛点之七。

首先,比特币高度模仿黄金的设计思路就不符合货币发展规律。

比特币在设计上就是模仿黄金,总量限定,而且挖矿越来越难,产量分阶段逐步减少,以期消除人为过多投放的可能性,并为比特币升值创造巨大想象空间。但这种设计思路却恰恰是错误选择,忽视了为什么黄金会退出货币舞台的根本原因。

货币作为商品交换的价值尺度、交换媒介、价值储藏手段,需要有价值支撑,并保持相对稳定的价值(币值)。但黄金作为一种自然物质,受到自然储量、挖掘和加工能力等因素的影响,非常容易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及其对货币的需求发生严重偏离,造成严重的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而且在其呈现升值态势时,也容易被更多地收藏并博取升值收益,严重影响其作为货币的功能发挥,因此,最后被更容易得到灵活调控,保持货币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适应、币值基本稳定(通货膨胀率控制在适当水平)的信用货币体系所取代。事实已经充分证明,黄金不可能再重新成为货币。

因此,高度模仿黄金设计货币体系的思路,本身就是一种倒退,是不能成立的。

其次,黄金作为一种受人追崇的自然物质(贵金属),其本身是具有真实价值的,比如可以打造黄金饰物、仍有工业用途等。但比特币却纯粹是一串网络系统产生的加密数字或数码,并不是自然物质,一旦离开比特币体系,就没有任何价值,就会像空气一样烟飞云散。

有人说,当今的货币其实就是一种纯粹的信用货币,核心是信任,只要人们相信它接受它,它就可以成为货币。比特币区块链就是用来创造信用的,并不是创造实际财富的。创造了很多人的共识,只要大家都相信,它就可以成为货币。

这种说法让很多人信以为真,广为传播,殊不知,这种说法仅仅只是看到货币的表象,而根本没有看到货币的本质和内在逻辑。即使在当今的信用货币体系下,也不是随便什么人或机构,随便造出什么东西就能让人信任和接受其成为货币的。货币当局投放货币,一般仍需要有一定规模的货币储备物(如黄金或外汇,做为直接的价值支撑),并努力将货币乘数和派生货币规模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同时,要有国家主权和法律保护,使货币成为国民财富中可以货币化财富的价值表示,从而保持货币币值的相对稳定。货币之所以成为法定货币或主权货币,是因为货币是以国家主权范围内可以控制的社会财富作为背书的,离开国家主权和法律保护,货币就难以得到与其赖以存在的社会财富相对应,也就难以证明其具备价值(也正因如此,哈耶克设想的“货币非国家化,可以由私人自由发行、充分竞争”是难以实现的)。

比特币没有任何价值储备物,或可以对应的归其比特币网络世界所有或控制的财富,因此不可能成为真正的货币,只能是一种网络“商圈币”或“代币”。

再次,比特币属于开源系统,可以免费下载,在比特币不断升温的过程中,很容易催生出很多“山寨币”或“分叉币”(据统计,到2017年末,世界上已经有超过1300个网络数字币。有人认为,实际上更多,有的不叫“币”(Cion),而改成“Token”,被译成“通证”,但其本质都是一样的)。这样,在网络世界中又会分化出无数个区块链网络 “社区”(远多于国家的数量),如果其相互之间不能联通并保持规则的统一,必然造成网络世界的混乱,严重影响网络数字币的信誉和跨链流通。

据说,还有人正在尝试发行比特币实物现金,如比特币硬币或纸币,以期更加方便比特币的线下使用。这就更是违反比特币作为网络数字币和“去中心”的自身逻辑而难以实现。

跑偏了的ICO

显而易见,网络数字币ICO存在更多问题,对于区块链的发展无异于饮鸩止渴。其是区块链痛点之八。

随着区块链及比特币、以太币等网络“数字币”的升温和价格上涨,也催生了很多“区块链创业公司”及其相应的山寨币或分叉币。这些“区块链创业公司”由于概念新、时间短,经营业绩难以达到IPO的监管条件,于是,在一些参与“炒币”的资本运作者的推动下,出现了专门以网络数字币首次发行并募集热点网络数字币(主要是比特币、以太币,而非法定货币,从而规避非法集资风险)为主要特征的ICO集资方式。

ICO一经推出,进一步扩大了比特币、以太币等热点数字币的需求、抬升了其价格。比特币、以太币等价格的大幅度上涨,又使得通过ICO募集数字币的人一夜暴富,进而吸引更多的人和资本涌入区块链、数字币的领域,使很多人相信,ICO是网络世界金融重大创新,甚至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终局。

但由于ICO没有得到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其实际运行存在很多暗箱操作、内部炒作,虚假宣传、恶意传销的成分,比如,有的ICO项目所确定的“币”的总量根本没有什么依据和规则,完全是拍脑袋决定的;有的宣布将公开发行多少“币”,但实际上却只发行少数“币”,以防止发行太多而难以把价格炒上去;有很多ICO项目被极少数投资者垄断了,并在之后极力炒作,推高其价格,恶意操控市场,并择机变现获利后撤离,将风险甩给接盘者(俗称“割韭菜”)。

很多年轻人在一些数字币炒家的鼓动下,怀揣着对区块链、数字币的盲目信仰,或者对一夜暴富的极度崇拜和追求,纷纷投入区块链开发和ICO运作,往往对ICO的成功和一夜暴富而兴奋不已,生活在比特币、以太币等价格只会大涨而不会跌落的幻想中,根本没有想到完成ICO之后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根本不考虑如果其区块链项目根本难以落地产生实际的价值,或者所募集的比特币、以太币价格大幅度下跌,无法兑换到足够的法定货币以满足其创业的资金需求,区块链创业失败,自己应该怎么面对投资人,失去了信用将来如何在社会上立足。

不少投资人也同样存在对区块链、数字币的盲目信仰和数字币只会涨价不会跌价的幻想,热衷于数字币投机炒作,根本不考虑所投项目的可行性(不少ICO项目往往仅有文字有限、信息模糊的“白皮书”就能得到投资),以及在投资之后如何监管项目团队和项目进程,如何保护投资者权益。或者明知道其有很大风险,但却更愿意参与其中,形成传销组织,共同忽悠和欺骗更多的人和资金进入,以期自己成为收割韭菜获利的人,而不是被割韭菜受损的人。特别是对于一些比特币、以太币的炒作者而言,其通过推动其他项目的ICO,扩大比特币、以太币的需求、抬高其价格,可以通过比特币、以太币的溢价获益,对冲投资ICO项目的风险,ICO的发展越火热,其收益就越丰富。因此,这些比特币、以太币炒家成为ICO最主要的推动力量,不断创造出关于区块链、数字币的神话。

更有甚者,不少国家也特别热衷于探索发行所谓的“主权加密数字货币”,如委内瑞拉政府使用以太坊ERC20标准,推出了“数字加密石油币”(Petro),可以兼容以太坊钱包和交易所,具有ICO的典型特征。2018年2月20日“Petro”开始预售,据说首日即募集到7.35亿美元的预购订单。但这同样反映出人们对加密数字币的盲目追崇,风险极大。

由此可见,ICO的出现影响极大,看似为区块链创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方式和渠道,实际上重点是用于炒作数字币,面向公众募集资金(而非私募),但严重缺乏必要的规则和监管,很容易产生非常严重的金融和社会问题,甚至将区块链的发展引入歧途。这一点在中国尤其明显,因此,中国政府也在全世界率先采取严厉行动,在2017年9月4日即全面叫停在中国大陆的ICO,此举英明果断,有效遏制了事态的急速扩大。

这一严厉举措自然会引起利益攸关方的强烈反对,特别是在国外并没有采取类似行动,一些国家还在鼓励数字货币炒作,甚至美国的著名期货交易所都在积极推动比特币期货交易,并争取推出比特币ETF的情况下,更是面临很大压力。有人因此强烈呼吁,此举将使中国丧失在区块链、数字币领域的全球领先大好机遇或优势,将犯下严重的历史性错误,应该尽快纠正。但事实证明,这都纯属忽悠甚至是恐吓。现在全世界的ICO项目已经开始大量暴露问题,已使得包括美国在内的越来越多的国家,甚至是一直持支持态度的日本等国开始强化对数字币和ICO的监管。

无论如何,这种面向公众的集资活动,必须得到严厉的监管,严厉打击欺诈行为,在没有合适的监管规则之前,完全叫停也是非常必要的,否则,ICO的发展有可能把区块链的发展引入歧途或死路,并造成严重的社会不稳定问题。

“救赎”

综上,惟有跳出“比特币区块链”的思维和范式,区块链发展才能实现自我“救赎”。

比特币是区块链最早,也是迄今为止最为成功的落地项目,但从技术角度看,也确实是一个重大创新。因此,现在各种关于区块链的说法,尽管花样百出,但基本上都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以“比特币区块链”为范式的,各种区块链应用开发也不自觉地陷入“比特币区块链”全封闭的模式不能自拔,结果除了“币圈”日益繁荣之外,真正的区块链应用至今难以看到成功案例,已经严重束缚区块链的健康发展了。

必须清楚地看到,比特币只是区块链应用的一个成果,“比特币不等于区块链”。

区块链是多种技术的集成,比特币只是区块链多种技术整合的一种形式,还可以有不同技术的多种组合形式。因此,区块链的发展必须跳出“比特币区块链”的思维和定式,不必过于追求理想化,转而脚踏实地、实事求是,注重运用相关技术解决现实世界的实际问题,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充分发挥区块链的积极作用。

首先,“去中心”只是比特币区块链的特点,并不代表所有的区块链都必须是去中心的。

区块链的核心是数据的分区块、分布式存储,但区块之间存在严密的勾连关系和加密保护,并形成多重备份和交叉验证,从而确保数据的安全,防止造假或篡改。去中心,并因此需要吸引大量外部计算机加入,形成计算机“公有链”共同运行,不一定是区块链的必要内容。区块链也可以在私有计算机群上中心化独立运行,或者吸引一定的合格参与者加盟,形成由加盟者计算机组群共同运行的半中心化“加盟链”运行体系。

其次,比特币等网络系统内生“币”,与区块链并不是密不可分的。

如果不追求“去中心”,就不一定需要像比特币这样的激励机制,就可以转变区块链的运行重心:从聚焦于“挖矿”产生“数字加密货币”,以及这种“数字资产”的转让认证和记录上,而放弃对资产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以及交易双方身份的真实性、准确性的验证,形成完全脱离现实世界的网络封闭环境,转变为强化对资产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以及交易双方身份的真实性、准确性的验证,而不再需要开发和运行系统内生数字币(“虚拟资产”),进而将区块链融入到现实世界之中,真正解决现实世界的实际问题,并充分满足国家法律和监管要求,避免成为非法交易、恐怖输送等的工具和帮凶。

必须看到,互联网只能解决信息,包括人的信息、物的信息、货币信息(文字的、数据的、影像的等等)的传递,而不能解决实物,包括货币现金实物的传递,所以真正解决现实世界的实物资产转让问题,还需要物联网的配合。完全依靠区块链互联网要解决各种实物,包括各种实物凭证、档案等传递或运送过程中的跟踪、防伪、保质等,还是非常不容易的。因此,不要寄希望区块链技术是万能的。事实已经证明,在个人征信体系和法律环境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幻想通过互联网就可以发展“P2P”借贷、股权“众筹”,并颠覆传统金融的想法并不现实,同样,认为区块链可以实现人与人点对点的直接交易,进而形成自组织、去企业化的可编程数字经济等,认为有了区块链,ICO就可能成为互联网金融深化的终局,要依靠区块链等互联网技术完全颠覆和重建世界等,都未免夸大其词,甚至是唬人的无稽之谈。

再次,“央行数字货币”更不能模仿比特币或以太币等“网络加密数字币”体系。

在比特币、以太币等“网络加密数字货币”产生并不断升温的情况下,包括英格兰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内,不少国家的中央银行也宣布要推出央行主导的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但对央行主导的数字货币到底是指什么,是现有法定货币体系下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实现的货币数字化,还是模仿比特币、以太币等网络加密“数字货币”形成另外一套全新的货币体系,却一直含混不清。也正因为如此,央行的行动反而更加刺激了社会上对比特币、以太币等网络加密“数字货币”的热情,不少人坚定地认为,央行之所以急于推出自己主导的数字货币,就是因为新兴的网络加密数字货币已经对传统的法定货币构成了严重威胁,说明新兴的数字货币具有强大冲击力和价值潜力,必须抢占难得的历史机遇或风口,积极投资比特币、以太币等网络数字货币。

实际上,也确实有中央银行认为比特币、以太币等网络数字货币可能代表了网络世界的发展方向,必须紧跟潮流,抢占数字货币先机,在网络世界中形成影响力、争夺话语权,并且模仿比特币、以太币开始投入资源设计自己的数字货币。但由于比特币、以太币等网络数字货币最大的特点是“去中心”,这与一个国家中央银行主导的“中心化”的数字货币本身就存在根本性的冲突,很难协调。而且,即使央行能够模仿比特币、以太币等设计出一套不同于法定货币的全新货币体系,这一货币体系也难以在一夜之间甚至短时间内完全替代现有法定货币体系,那就意味着一个国家将要在很长时间内并行两套货币体系,这将使货币当局面临巨大挑战和风险,稍不小心就可能造成货币体系的混乱,引发金融运行的剧烈动荡,是非常危险的。因此,经过几年的论证和尝试,有的央行宣布停止数字货币的研究。中国央行也逐步明确,央行主导的数字货币不是比特币、以太币那种全新的网络加密数字货币,总体上仍是在现有法定货币及其运行体系(包括商业银行在内)下,充分运用包括区块链在内的各种技术,进一步提升法定货币的数字化,主要是取代货币现金(M0),不需要“挖矿”产生。

可见,完全拘泥于“比特币区块链”范式,并无多大价值和发展空间,区块链的发展需跳出“比特币区块链”的思维和范式!貌似完美的挖矿造币式区块链并不完美,别再自欺欺人了。

本文作者系前中国银行副行长、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学术委员

本文来源:经济观察网

延伸

阅读二

揭秘区块链:一份“超级账本”带来什么?

尽管充满专业化词汇,但区块链的确是“火”了,就连普通人的微信朋友圈也被相关解读文章刷屏。

互联网时代,每一个新事物的诞生都会让人浮想联翩。了解区块链究竟是什么,是所有期待、质疑、探讨的前提。

一份人人记账的“超级账本”

“利用块链式数据结构来验证与存储数据”“利用密码学的方式保证数据传输和访问的安全”……一个个专业解释词条为区块链蒙上神秘面纱。

对于区块链,有人认为是多项技术算法的新集合,有人认为是一种新机制,也有人认为是一种新理念,而无论怎样,区块链的确呈现出超越传统互联网的一些新特点。

——人人记账。网络上每天都在记录着大量数据信息,目前的技术模式下,数据由一个个中心化的平台记账并存储;区块链模式下,一个区块相当于一个账页,区块链相当于一个首尾相连的大账本,每个人均有机会参与记账过程。

——难以篡改。区块链上的区块环环相扣,每个区块都将对应一长串函数密码,如果修改某个区块内容,那么后续区块内容就不再匹配,导致信息篡改作废,这让信息在网络上的完整性、真实性大幅提高。一些业内人士将篡改区块链上信息的难度称为“在地球所有沙子中找到一粒沙子”。

——去中心化。相比传统方式,区块链可以实现某个体系在没有中心机构管理的情况下自动运行。“两个陌生主体不依靠第三方中介就能够低成本、快速达成信任,进而实现点对点的直接高效交易。”工信部信息中心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于佳宁说。

举例来看,现在网购商品在支付环节需要一个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果在区块链应用之下,卖家买家可以实现信任机制下的直接交易。

一个解决痛点的“中间件”

说到区块链,很多人会想到比特币,甚至将区块链与比特币混淆。事实上,区块链是比特币的底层技术,而比特币是区块链的实践应用。区块链可以应用的领域还很多。

解决痛点和难点,是互联网时代很多新技术诞生的内在驱动力。区块链具有透明高效、安全稳定、降低中介与信用成本的特点,让其在多个领域都有预期应用前景。

其中一个就是供应链管理,比如沃尔玛和IBM进行了实验,使用区块链对食品从商店追溯到农场,可以从传统方法的几天改善到几秒,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比如在交易双方需要互信的国际贸易领域,去年底,中国中化集团公司针对从中东到中国的原油进口业务,成功完成我国第一单区块链原油进口交易试点,优化20%至30%交易融资成本。

在公益慈善领域,捐赠项目、资金流向、受助人反馈等流程信息,均可存放于区块链上,更加公开透明便于监督;在数字版权保护领域,可以利用区块链保证权属的真实性、唯一性;区块链具有难篡改特点,也让其在认证和公证领域有广阔市场……

中国证监会信息中心主任张野认为,区块链是以带有加密、信任、点对点、难篡改等为标签的“中间件”,联结起了互联网和实际中的应用场景,很好地补充了目前互联网的一些不足,这可能让某些产业产生原来没有的效果,但是区块链并不适用所有场景。

新事物的诞生往往充满讨论。有人认为,目前对区块链的应用,只是无穷可能性中的冰山一角;也有人认为,未来区块链的发展还有很多不确定性,其应用领域也许没有想象那么广阔。

一片多方布局的“新大陆”

每一个新事物都仿佛一片“新大陆”,蕴藏机遇。尽管区块链发展还处初期,但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政府还是市场,都已动作频频。

欧盟委员会启动促进区块链技术发展的新机制;美国众议院就区块链相关问题进行听证;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信联盟、万维网联盟等纷纷启动区块链标准化工作;航运巨头马士基、零售巨头沃尔玛、科技巨头英特尔等很多跨国企业也在布局区块链。

从国内来看,国务院2016年印发的《“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将区块链技术列为战略性技术,由央行推动的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已测试成功,工信部也就筹建全国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事宜开展专题研究。

越来越多的地方也开始涉足。河北雄安新区探索运用区块链等技术,建立科学有效的住房租赁积分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重庆、青岛等地开始从产业规划角度,打造区块链产业基地和孵化平台。

投资未来一直是国内大型互联网企业的一致特征。在区块链方面,腾讯已在供应链金融、数字资产保护等领域进行探索;阿里巴巴、京东聚焦于透明供应链体系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区块链只是一项技术,本身并不神秘,只有真正在产业场景落地才能体现价值。决定区块链未来的重要因素是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的程度,看其究竟能对产业诚信发展环境有多大改善,为实体经济解决什么问题。”于佳宁说。

本文作者:何雨欣、刘羊旸、安娜

本文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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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三

区块链监管有宽容空间,更有防控底线

自今年春节始,一个叫“3点钟无眠区块链”的微信群在网上迅速“攻城掠地”,林林种种关于区块链的言论,持续刷爆朋友圈、微信群。随后,各种“3点钟区块链”群在全世界“分叉”兴起,有北上广深、香港澳门的,也有硅谷、巴黎、日本、澳洲的,还有哈佛大学、麻省理工的,一时形成无数个节点,涵盖各种社交网络形式,呈现大火燎原之势。如此这般,区块链概念被“热炒”,许多不明真相的大众混杂其间,甚至“街头大妈”也开始谈论区块链、炒虚拟代币。

疯狂的背后,风险如影随形。就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创新的现状来说,本身还处于初级阶段,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各种虚拟代币的产生,仅仅是目前一种不具有大规模实际应用价值的区块链技术应用产品。且以比特币为例,目前投入到比特币的资金已经很多了,更可怕的在于,类似比特币的加密货币种类越来越多,使得比特币的稀缺性不再,而稀缺性正是比特币价格的重要支撑。许多人为了短时间内获取更多的财富,都去开发属于自己的加密货币,然后转手卖给别人,用赚到的钱再去开发新的加密货币,导致新的加密货币品种不断涌现。据不完全数据统计,全球加密虚拟货币已有1400多种!某位业内资深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其要害,“本质上是一场利用政策真空期,宣传造势,吸引韭菜的收割游戏”。按照“经典资产泡沫价格曲线”,假如把比特币价格走势套用到这个模型上,比特币的泡沫一旦破灭,谁又会是那批最倒霉的接盘侠呢?

美国投资界曾一度流行所谓的“零股理论”(Odd Lot Theory),又称擦鞋童理论(Shoeshine boy theory),是一种股市理论,意指当擦鞋童都在讨论股票投资的时候,就是股市交易达到最高峰之时,之后就会下跌。这种理论应该可以给当下的区块链热以警醒,区块链技术本身有很多应用场景,但它能够创造多大价值还有待观察,竞争的残酷性会使得行业面临大规模洗牌,最终其价值将回归理性。

必须承认,区块链技术存在诸多风险。首先,技术风险。就技术本身而言,区块链技术已暴露出不少问题,如51%被攻击的分叉问题、成本偏高、交易区块具有选择性等,这些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技术的发展不断修复和得以完善。其次,体系外的诚信风险。区块链技术本身和真实世界联通,但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如果有伪区块链技术公司打着区块链的名义,实际扮演超级管理员的角色进行敲诈,参与方将损失巨大。再则,网络性风险。如果黑客攻击交易所、破解用户密码,就可能进入到交易所个人钱包把代币转走。此外,还有可能出现网络堵塞,不同的区块被迫硬分叉,硬分叉的结果会导致对整个网络体系的信任受到质疑,网络体系的价值就会崩盘。

正是因为客观的风险存在,区块链监管就成为必要。重要的一点还在于,对于区块链的监管不能“因噎废食”。纵观中国近年来的新经济发展,不难发现,新经济发展得好不好,在一定程度上就取决于能否平衡好创新和风险之间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区块链监管就是要把作为底层技术的区块链应用好、发展好,把打着区块链幌子搞非法勾当的应用抑制住、清出去。诚然,区块链在资本市场上表现的价值存在不同程度的泡沫,但我们也应该意识到,互联网技术兴起时,同样存在很多泡沫,但最终也孕育出了BATJ(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京东)这些好的企业。因此,不能因为区块链项目有泡沫,就一棍子打死,而是要加强监管能力,有效甄别,以“扬弃”的态度对待区块链技术。

曾经,互联网技术勾联了各种物体间的关系,社交网络让我们的沟通触手可及,电子商务重构了人的商业行为,网络支付加速了金融服务效率,共享经济提升了资源利用价值......如今的区块链技术,正以其强大的创新优势,不断突破,成为新时代的“宠儿”。作为一个非常有前景的技术创新,随着区块链行业发展的深入,监管层必定会对区块链技术和有价值的应用创新给予激励和支持,将随着行业的发展逐渐释放出一些促进政策。

未来区块链监管有宽容的空间,但也绝对会有严格防控风险的底线。区块链是全球化的网络,直接触及用户端,而且很容易与金融相结合,参与者通过持有代币或积分等参与到区块链体系中,如果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就会增加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基于消费者尤其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底线,未来区块链技术在务实推进技术真正落地应用的同时,尤应重点防范区块链被炒作为ICO工具,避免区块链沦为直接诈骗、非法集资、地下黑市的“加工厂”。

本文来源:华尔街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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