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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宁波三项实措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近年来,宁波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地方立法顶层谋划、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创新信用保险联动等有力举措,加强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更加精细化、规范化,确保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全力助推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01


立法先行,全国首创信用监管嵌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地方法规



 实施《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实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地方性法规零的突破,并将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承诺、联合惩戒和激励等条款纳入法规,为宁波市安全生产信用监管提供法治刚性保障。



加强安全生产信用管理配套制度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履诺公示制,将安全生产守法经营承诺、安全风险及应对措施告知、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的承诺等录入安全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公示申报,2022年全市完成安全生产信用承诺公示的生产经营单位达5.5万余家。


实施安全生产信用信息修复制度,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且不属于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等因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可按申请予以信用修复。2022年全市累计修复各类不良信用信息2.5万项。






02深化应用,全面开展信用分级分类行业监管

 制定《宁波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信用等级评定指标体系,采用信息化技术,对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信用等级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实施动态调整并集中公布。

 目前,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全面纳入信用管理系统。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企业安全信用与监督检查、执法等相结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如,对安全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减少对其监督检查的频次,依法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从轻处罚;对安全信用等级D级的生产经营单位,列为年度监督检查必查对象,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较高幅度的从重处罚,提升执法监管的针对性、精准性。

 印发实施《宁波市工贸企业“安全码”赋码管理办法(试行)》,全过程融入企业信用等级状态,在企业“安全码”(绿、黄、红、黑四种色码)的生成、监管和修复等各个环节中充分结合应用,进一步强化精准执法。以企业信用等级为执法“指挥棒”,全市先后组织开展“利剑”“筑安”“护航”等安全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安全信用等级为D、C级的企业,实现对D级企业检查全覆盖。







03探索创新,全国首推一般工贸行业安责险深化信用结果运用

 出台全国首个《关于在一般工贸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启动“安责险”推进工作,同步组建全国首个实体化运营的安责险风险防控服务中心,融“商业保险”“专业服务”“科技支撑”“重大事故应对”为一体,创设以信用等级为系数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具有宁波特色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模式。

 深入推动“保险+服务+科技”迭代升级,创新探索安责险行业自治新模式,更加突出信用激励奖惩,一方面引导企业积极投保安责险取得信用加分,另一方面,激励企业积极提高信用等级降低安责险保费,信用等级较高企业保费费率获5%-15%优惠,信用等级较低企业保费费率则上浮10%至50%;更加注重行业统筹、服务前置、科技赋能和责任闭环,深化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实现安全生产领域既“治已病”又“治未病”,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来源:宁波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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