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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冬季清雪车辆停放及相关事宜的通告
全市所有机动车车主、驾驶员及全体市民:
因城市清除冰雪作业需要,市区将在降雪、清雪作业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控措施。现就冬季清雪期间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在降雪及清雪作业期间,停放在道路停车泊位的机动车车主,应在车辆前风挡明显位置留置联系电话。随时按照清除冰雪作业要求移动车辆。
2、冬季清雪作业期间,停放在道路快车道、慢车道及道路内停车泊位车辆,如驾驶员不在现场、无法联系或者拒绝移动车辆影响清雪工作的,由市交警部门对车辆强制托离现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3、在机动车道、人行道上长期违法停放的机动车,经核查不能联系到当事人或当事人拒绝处理的,将对车辆采取摄像、照相等方式固定证据,移至指定地点停放,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4、雪季期间,各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家应按照《佳木斯市城市清除冰雪实施办法》中清扫责任认定,及时将门前积雪清扫至道路边石以下,并开放临时休息室,方便环卫工人在清雪期间临时休息。
特此通告
佳木斯市清运冰雪指挥部
2017年11月7日
来源:佳木斯日报
编辑:张建宇
编审:王艳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