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万磊被查处!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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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临近,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近日将陆续实名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今天,通报抚州市公安局侦查实战部主任、刑警支队支队长万磊违规在私人会所接受吃请、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违规收受“红包”等问题。
经查,2013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期间,万磊多次在江西华鑫投资有限公司食堂接受该公司老板吴某的吃请。该食堂不对外营业,平时只用于接待私人朋友,具有私人会所性质。2017年8月,经与江西华鑫投资有限公司老板吴某商量,万磊分三次在沿河路和味楼酒店操办儿子升学宴,宴请了亲朋和老师,费用1.3万元以挂账方式记在吴某名下,另外还接受了吴某提供的茅台酒12瓶。案发后,万磊妻子楼某于2017年10月28日刷卡支付了升学宴费用折后1.25万元。万磊操办儿子升学宴事前事后均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十八大以来,万磊仍顶风违纪收受5名个体经商者的礼金共计18.88万元。同时,万磊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经2017年12月1日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批准,市纪委、市监察局给予万磊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收缴其违纪所得,调离公安系统。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公款吃喝、公款送礼、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四风”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净化政治生态,深入开展节日廉情监督活动,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铁的纪律,坚持不懈、严格落实、坚决执行,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严明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中“十五个严禁”要求,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自觉行动,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关键少数和重要时间节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肃查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违纪违规行为,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以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毅力和韧劲,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要求、新部署,积极营造我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抚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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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廉洁抚州
编辑:万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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