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又有新动作?所有不在停车位停放的车辆一律罚款?真相是…
“通知:大检查从2018年2月9日开始,城内所有不在停车位停放的车辆一律开罚单,交警大队明天开始抓摩托车无证驾驶,抓住直接拘留,今晚明天后天大后天晚上8点开始全市区,县,镇抓酒驾、无证无牌,市支队带队电视台跟拍,给家里的亲戚朋友通知一下。”
这几天,
一条关于交警查车的消息
又在市民朋友圈内热传。
这到底是不是真的?
13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
经交警部门证实,该信息为谣言。
记者注意到,这条言辞凿凿的“交警内部消息”是最近两天开始盛传的,很多人信以为真,纷纷转发扩散,“好心”提醒亲朋好友,甚至有人留言“我朋友在交警队,信不信由你”。随后,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这条被广泛转发的“交警内部消息”竟然“风靡”多个省市,除了个别内容不同外,大致内容完全一致。
(网络图)
在此,交警再次提醒大家,看到这类信息得擦亮双眼,可不能听风就是雨,更不能盲目将谣言进行转发传播,散布谣言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是,尽管这是谣言,可大家还是不能心怀侥幸地违法驾车上路,交警打击交通违法行为是不会手软的。
春节期间,
车辆停放应注意哪些情况?
遵守哪些规定呢?
跟抚小布来温习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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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当在停车泊位内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
2、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不得故意妨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正常通行。
(二)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按顺行方向停靠,车身右侧距道路边缘不得超过三十厘米;
2、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
3、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4、在交叉路口、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5、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6、在设有出租汽车停靠点的道路上,出租汽车应当在停靠点靠右侧路边按顺序停车上下乘客,但不得待客;在没有设置出租汽车停靠点的道路上,出租汽车应当遵守机动车临时停车的规定;
7、公共汽车进出停靠站应当在停靠站一侧按顺序依次单排靠边停车,暂时不能进入停靠站的,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单排等候进站,不得在停靠站内待客。
(网络图)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现场拍照或电子警察抓拍依法查处、依法处罚。对违规停放且妨碍路面正常通行的车辆,一律强制拖离现场,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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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袁平
编辑:万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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