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孩子!抚州校园及周边将有大行动!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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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
关乎孩子!
3月8日,
抚州市教育局发布了
《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两会”和春季开学期间
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等将被纳入
2018年度县(区)“平安学校”创建
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范围!
具体整治哪些问题?
抚小布划重点啦!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全国“两会”和春季开学期间全市学校安全稳定,根据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关于开展春季开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赣校园安全组〔2018〕1号)等文件要求,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31日止,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集中整治一批影响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的突出问题
各地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要根据平时工作中掌握的有关情况和群众信访、家长举报、走访师生以及网络舆情等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环境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摸底排查,逐一建立问题台帐,落实整改防范措施。特别要对防范薄弱、隐患突出的乡村(街道)、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的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和托幼、课外辅导机构等场所进行一次“地毯式”、“滚动式”排查,坚决把各类安全隐患和涉稳问题排查清楚、整治到位。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切实将排查整治纳入本系统工作,分行业、分领域抓好落实。
(网络图)
(一)坚决打击各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
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和非法借贷、传销组织,坚决查处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和针对师生的盗窃、抢劫(夺)、诈骗等侵财性犯罪,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传教和邪教组织对学校的渗透破坏活动。
(网络图)
(二)大力整顿校园周边地区各类治安乱点。
依法查处校园周边存在的非法营运车辆和违规经营网吧、酒吧、出租屋、旅店、音像图书店、饮食摊点,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全面清理容易滋生“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歌舞娱乐、洗浴按摩等场所。依法取缔校园周边的非法宗教活动场所。
(网络图)
(三)全面治理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
依法查处校园及周边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乱象,加强校车运营安全管理,完善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危险化学品、爆炸危险源、火灾事故、拥挤踩踏、校舍坍塌、食物及饮用水中毒等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学校食堂和周边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网络图)
(四)及时化解各类涉校涉教矛盾纠纷。
建立健全涉校涉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学校及周边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妥善处理学校内部因违规招生、办学、后勤管理服务和教师工资待遇、职称评聘等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化解因学生非正常死亡和学校征地拆迁、工程款结算等容易引发社会人员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各类矛盾纠纷。
(网络图)
(五)从严管控校园及周边各类高危人员。
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反恐防暴工作,及时掌握发现各类涉恐重点人员及案(事)件线索,落实防范处置措施,严防暴恐案件在校园发生。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症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且情绪和行为偏执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的有效管控,严防其因脱管漏控而闯入校园伤害师生。
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届时,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将按照市综治委和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的有关要求,
把各地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相关材料报送情况等纳入2018年度县(区)“平安学校”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范围,
把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相关材料报送情况等纳入2018年度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考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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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两会”和春季开学期间
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全国“两会”和春季开学期间全市学校安全稳定,根据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关于开展春季开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赣校园安全组〔2018〕1号)等文件要求,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31日止,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校园及周边综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全国“两会”正在召开,学校已经全面开学,一些“逢会必扰、逢节必闹”的境内外敌对势力和少数信访重点群体又开始蠢蠢欲动,一些影响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以及具有季节性特点的社会治安问题又开始逐步显现。为此,各地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务必保持清醒认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严落实整治责任,坚决防止校园及周边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事件、暴力恐怖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切实增强学校师生对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状况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将涉及本单位的校园及周边综治工作职责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坚决筑牢全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防线。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一批影响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的突出问题
各地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要根据平时工作中掌握的有关情况和群众信访、家长举报、走访师生以及网络舆情等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环境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摸底排查,逐一建立问题台帐,落实整改防范措施。特别要对防范薄弱、隐患突出的乡村(街道)、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的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和托幼、课外辅导机构等场所进行一次“地毯式”、“滚动式”排查,坚决把各类安全隐患和涉稳问题排查清楚、整治到位。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切实将排查整治纳入本系统工作,分行业、分领域抓好落实。
(一)坚决打击各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和非法借贷、传销组织,坚决查处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和针对师生的盗窃、抢劫(夺)、诈骗等侵财性犯罪,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传教和邪教组织对学校的渗透破坏活动。
(二)大力整顿校园周边地区各类治安乱点。依法查处校园周边存在的非法营运车辆和违规经营网吧、酒吧、出租屋、旅店、音像图书店、饮食摊点,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全面清理容易滋生“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歌舞娱乐、洗浴按摩等场所。依法取缔校园周边的非法宗教活动场所。
(三)全面治理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依法查处校园及周边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乱象,加强校车运营安全管理,完善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危险化学品、爆炸危险源、火灾事故、拥挤踩踏、校舍坍塌、食物及饮用水中毒等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学校食堂和周边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四)及时化解各类涉校涉教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涉校涉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学校及周边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妥善处理学校内部因违规招生、办学、后勤管理服务和教师工资待遇、职称评聘等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化解因学生非正常死亡和学校征地拆迁、工程款结算等容易引发社会人员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各类矛盾纠纷。
(五)从严管控校园及周边各类高危人员。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反恐防暴工作,及时掌握发现各类涉恐重点人员及案(事)件线索,落实防范处置措施,严防暴恐案件在校园发生。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症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且情绪和行为偏执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的有效管控,严防其因脱管漏控而闯入校园伤害师生。
三、有序推进,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各地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和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是在集中整治行动前,要在找准查实问题底数的基础上,制定专项行动实施计划,层层部署落实,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大造舆论声势。
二是在集中整治行动中,要注重整体联动、综合治理,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经反复整治,混乱局面仍得不到根本扭转,突出问题仍得不到有效解决的,要挂牌督办。对广大群众和师生反映强烈且长期整治无效的重点地区和问题,要及时协调专项组成员单位包点督办,做到局面不改、工作不停。
三是在集中整治行动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整治成效,切实把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与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完善防控体系、创新管理手段结合起来,为全面构建我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届时,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将按照市综治委和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的有关要求,把各地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相关材料报送情况等纳入2018年度县(区)“平安学校”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范围,把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相关材料报送情况等纳入2018年度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考评范围。
各县(区)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和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请于4月1日前将本地、本单位制定的2018春季开学期间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计划(正式文件)和工作总结(需加盖公章)报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联系人:邱春华,联系电话(传真):0794-8260156,电子邮箱:369154021@qq.com。
抚州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
综合治理专项组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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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抚州教育
编辑:万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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