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唐:跑步,你救过我两次,如今是第三次救我 (发人深省)
冯唐,诗人、作家、医生、商人、古器物爱好者,知名跑者,2013第八届中国作家富豪榜上榜作家,被称为“70代文学第一人”,代表作品有《万物生长》、《不二》、《北京北京》等。
很多人并不知道被誉为“鬼才”作家的冯唐也是一名跑者。在他数十年的跑步生涯中,这项看似枯燥的运动不但救过他,也给了他更多哲学意义上的思考。冯唐说四十岁后的他只做三项运动:写作、跑步、陪父母吃饭听他们骂街。
跑步,你救过我两次,如今是第三次救我
文 |冯唐
我中学的同桌一直生得壮实,以前常住美国,最近常住北京,常运动,总发给我各种她跑步的路线图,路线图总在我生长的垂杨柳附近,总说一起去跑步,毫无私情,仿佛小时候在八十中、三里屯附近溜达。有次我正巧在,于是一起去,从广渠门向南,沿着护城河外圈跑到永定门,再换到护城河内圈折返,一身汗,又一次深切体会到你的好处。
跑步,你救过我两次,如今是第三次救我。
第一次是在小学。我从小多病,小学三年级之前总被父母带着去复兴门附近的儿童医院,那个儿童医院很大,后来我熟悉得常常指点父母哪里是哪里。小学三年级之后的一个班主任充满常识,很严肃地和我谈,身体这样下去不行啊!我说,这样,以后我走路的时候就跑,一路小跑,跑习惯了,身体或许就好了。
后来,我就严格执行了,从小学门口到我家,跑十分钟,我书包叮当作响,我跑上三楼,跑进家,我爸的炒菜就上桌了。我爸说,他一听到我书包的响声就葱姜下锅,我跑进家门,菜就刚好熟。我跑去报亭买报,我跑去副食店买散装白酒,我跑去工厂洗澡,后来,我真不用去儿童医院了。
第二次是在军校。我在念北大之前,在信阳陆军学院军训了一整年。到军校报到的时候,我一米八零,一百零八斤,一年之后,离开军校的时候,一百五十斤。在军校,每天早上6点起,跑半小时步,再吃饭,每顿早饭,两个馒头,每个馒头比我脑袋都大。
一年军校的底子让我吃了二十年,这二十年的运动只有:念书、思考、饮酒、蛋逼、写作、开会、坐车、乘机。我到了四十岁前后的时候,发现,底子吃没了,再不锻炼,再不用你,不行了。还是一百三四十斤,但是和以前的分布不同了,二十年前是一棵树,抵抗万有引力,昂扬挺立,现在是一口袋劈柴,顺着万有引力,就坡下驴。还是念书、写作,但是两三个小时之后,腰背就痛得叫喊,再也没有物我两忘、晨昏恍惚的状态了。
所以又想起在过去救过我两次的你,重新开始跑步。随身的行李箱里永远放一双跑鞋、一条短裤、两件换洗的圆领衫,我继续原来的野路子,按照以下五个原则,跑步:
第一,敢于开始。和写作一样,最难的是开始。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挤出一个小时,逼逼自己,放下手机,去风里跑跑,风会抱你。
第二,必须坚持。又和写作一样,不想再继续的时候,再坚持一下,在所有的情况下,会越来越轻松。听各路神仙说,如果想有任何效果,至少跑半个小时,最好一个小时。
第三,忘掉胜负。又和写作一样,本来就没有输赢,不和这个世界争,也不和别人争,更不要和自己争。争的结果可能是一时牛逼,也可能是心脑血管意外,后者造成的持续影响大很多。
第四,享受成长。跑起来之后,很快发现,渐渐地,一千米不是问题了,渐渐地,三千米不是问题了,渐渐地,一万米不是问题了。身体很贱,给它足够时间适应,它就能干出很多让你想不到的事儿。又和写作一样,三年一本书,十几岁开始写起,四五十岁的时候,你就写完了十本书。
第五,没有终极。又和写作一样,涉及终极的事儿,听天,听命。让自己和身体尽人力,其他不必去想,多想无益,徒增烦恼。
我四十岁之后的某一天,忽然遇上一个很帅的瘦子,我叫不出他的名字。他说,我是阿信啊,我们曾经同事。我使劲想,你原来不是个龌龊的胖子吗?他说,我跑了很多马拉松,然后我每次过海关都要解释,护照照片里的胖子其实就是我。
后来莫名其妙反复见到阿信,他每次都说马拉松,我实在烦了,定下一条原 则,每次只给他十分钟说长跑这件事儿。阿信每次被硬性阻止的时候,眼神儿迷离,不知道眼睛该往哪儿放,不知道舌头该往哪儿去,我觉得他入了跑步教。
总结他多个十分钟说的东西,如下:
第一,慢速长跑能让人快乐,效果类似吸食毒品,而且丝毫不涉及违法乱纪。每次跑到不想再跑一步,心里的潜意识都告诉自己,跑到终点,等着你的是比毒品更柔美、更嚣张、更安全的愉悦。
第二,慢速长跑能让你独处,效果类似参加静修。你跑了一阵之后,你就不想说话了,天高地迥,你就想放下心里的一切,一步一步活着到终点。
第三,慢速长跑是人类最大的优势之一。人是自然界最能慢速长跑的动物,原始人就是靠慢速长跑,捕获了一个又一个大猎物。人类在创造蒸汽机和互联网之前,就是靠慢速长跑、辨认足迹、集体协作、和偷喝果子酒,算计了一个又一个猛兽。
二零一五年的五月,我一个中学的朱江师弟赞助了一个要在一百天里连续跑一百个马拉松的疯子陈盆滨,风雨无阻,从广州跑到北京。师弟说,好多疯子都陪他跑了,你也陪他跑一程吧,我想也没想,就说,好。我好胜心做祟,心想,不能丢脸。我不知道陪跑可以从三公里到全程都行,以为既然跑了,就是全程。于是和阿信说,救我,我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告诉我如何训练。
阿信用了少于十分钟的时间给我安排了一个训练计划,安排快递给我送了一块运动手表、几件跑步衣服和一个需要紧贴乳头之下的心率带。他说,时间短了点,但是你天赋异禀,或许不会死。
我穿了跑步衣裤、我带了跑步手表、我勒上心率带。第一个五公里在北京龙潭湖,绕湖一圈二点七公里,我跑了接近两圈,龙潭湖的西侧有个袁崇焕的小庙,我跑到那里,静静想了想,他被凌迟前,想了什么。
第一个十公里在厦门,海边跑道平坦,周围标语都似乎为了对岸能看见,十公里,我竟然跑了只有一小时, 我意识到,我的贱,潜能无限。
第一个二十公里在纽约曼哈顿岛,我参加完书展,睡不着,用跑步倒时差,从下城的酒店跑到中央公园,绕湖两周,再跑回下城。
第 一个三十公里在北京奥森公园,大圈跑了三圈,三十三公里,我瘫在公园门口,一心想死。带我跑的宋海峰说,你可以跑全马了。
从河北地界开始,和陈盆滨跑了半马,跑到延庆境内的山里,他问,你还跑吗,我说,谢谢你陪了我二十公里,你放开跑吧,我到最后五公里陪你。
我第一个全马是在法国波尔多跑完的,喝完,跑完,领完奖牌和一瓶胜利酒,我坐在马路牙子上,慨叹生不如死。旁边一个小孩子拿着手机狂打电子游戏,偶尔斜眼看我,我听见他的心里话:“你傻X啊。”
我忽然坦然,我心里想和他说的是,我忽然明白了,人生其实到处马拉松,特别是在最难、最美、最重要的一些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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