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03期>没有一种爱需要用暴力表达 | 办案故事第三季②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启动全国检察机关第三季“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由检察官讲述2022年以来通过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案例故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安徽检察新媒体“办案故事第三季”专栏今日播出第二期,由亳州市蒙城县的检察官讲述一起对未成年人提供综合保护的案例。
讲述人: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葛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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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本该是温暖和安全的港湾。有时,却可能成为暴力和痛苦的来源。
去年3月,蒙城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接到了一个特殊的电话。电话那头,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着急地说有两个孩子被送来临时安置,看上去衣衫褴褛、满身淤青,被发现还是因为在村里的垃圾桶翻找吃的,因可能存在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照“强制报告制度”,向检察机关通报有关情况。
在未保中心,检察官第一次见到了毛毛和成成(化名)。不到10℃的天气,瘦弱的姐弟俩穿着明显不合身的衣服,看着一点也不像已经十多岁的孩子。他们神情戒备,脸上块块疤痕,红肿的手上脱皮严重。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安抚,小男孩磕磕巴巴说出了第一句话:“阿姨,鸡腿,我埋在土里,会不会,别人,拿走?”
为什么“鸡腿”不吃而要“埋着”呢?原来是报警的村民看着他们可怜,给了他们几个鸡腿。吃剩的一些,他们就偷偷地埋在了土里,想留着下次饿的时候吃。成成的话,听得我们揪心极了。工作人员还告诉检察官,经医生检查,孩子们重度营养不良。
在他们身上,究竟经历了些什么呢?凭着职业敏感,未检检察官意识到这背后可能会有侵害行为,遂立即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走访发现,毛毛、成成小时候随母亲王某某和继父一起生活,继父李某某存在虐待孩子的嫌疑。
由于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孩子母亲存在思想顾虑,初期证据收集十分困难。
检察机关组织召开案件会商会,提出以虐待时间长、次数多作为取证方向,以成成面部烫伤疤痕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证据,查明了孩子继父李某某的虐待事实。鞭笞、打骂日日上演,饥饿、寒冷更是家常便饭。
李某某因不满毛毛、成成为非亲生子女,多次以毛毛、成成不听话为由,使用针扎手指,用荆条、棍棒等工具殴打毛毛、成成。
审查起诉期间,检察官考虑到李、王二人除了毛毛、成成外,还共同育有另外3名未成年子女,李某某系家庭唯一经济来源,两个孩子希望能继续同母亲一起生活,遂在案发地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妇联、关工委、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评议李某某的量刑情节,并对两个孩子的监护、户口、学籍等现实问题提出建议。
“我保证在以后的生活中,再也不会虐待小孩。”听证会上,李某某流出悔恨的泪水,一改案件之初称打骂孩子是为了教育孩子的辩解,同时也保证以后再也不实施家庭暴力。
2022年8月,蒙城县人民法院以李某某犯虐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禁止李某某再次对二被害人实施家庭暴力。
结案不是结束,为了进一步保障两个孩子的生活,蒙城县检察院联合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展开全面的帮扶救助工作,成立联合监护小组,监督李某某并对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确保不再出现暴力或虐待行为。
为疗愈孩子受伤的心灵,依托“七彩观护”社会支持体系,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给孩子进行心理疏导。
最近一次见面,终于在他们脸上见到本该属于孩子的天真与笑容!看着阳光下焕发新生的孩子,检察官在想,如何才能避免下一个毛毛或成成的出现呢?
以此案为契机,蒙城县检察院就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全县17个乡镇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设置专人专岗办理辖区内未成年人事务,帮助办理困境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救助和帮扶政策。
为将“强制报告制度”延伸至基层,在蒙城扎根繁茂,设置“强制报告制度”电子签章小程序,开发上线具有蒙城特色的“七彩观护蓝娃”未检云平台,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融通发力。
每个孩子都是国家的孩子,也都是我们的孩子。没有一种爱需要用暴力来表达,织牢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网”,是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多看一点、多想一点、多做一点,将没有恐惧、自由成长的孩子们交给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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