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哥”被警员箍颈送院不治,陪审团作出这样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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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1日,香港警方疑使用过分武力拘捕的士司机陈辉旺致其颈椎移位,入院一个月后离世,死者家属因此和涉事警员对簿公堂。昨天(10月24日),陪审团以3比2裁定司机死于“不合法被杀”。
图:星岛
六年前一个晚上,香港出了这么一宗案子:三名警员接到指示到西隧九龙出口处理一宗再普通不过的车费纠纷案,然而这么一宗寻常案件,却让几位当事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那天晚上,65岁的“的哥”陈辉旺接载日籍乘客齐藤贵裕至西隧九龙出入口收费亭时起争执,两人下车拉扯期间双双倒地,当时陈辉旺的膝盖和手指受了轻伤。不过,现场闭路电视拍到陈辉旺两度拳打乘客,但陈辉旺自行报案称自己受袭。
警员林伟荣。图:星岛
警员马振康。图:香港经济日报
然而,隶属西九龙冲锋队的警员林伟荣、马振康、警长罗伟民等到场调查时,陈辉旺拒绝合作,警员于是以袭击罪拘捕陈辉旺,并合力将他按在地上制服及反锁手铐。
当警员将陈辉旺带上警车的那个瞬间,警员林伟荣从他背后箍住他的脖子将其整个人提起双脚凌空,另一名警员则提起其双脚,扭转他的身体放入警车,闭路电视拍下了整个一幕经过。
证人:内科医生麦彦丰(左),及医生周晓慧(右)。图:星岛
当时,陈辉旺报称自己受伤,需送院接受治疗,警方于是安排救护车将他送院。
一个月留院后,陈辉旺最终不治。
女儿:父曾遭警员打
根据死因研讯主任的说法,警员箍颈导致陈辉旺颈椎移位,他留院瘫痪卧床一个月后因脊髓神经重创引致并发症死亡。
当时,被送医院两天的陈辉旺两天后表示颈痛,院方为他进行磁力共振,发现其颈椎移位,其后全身瘫痪,并于同年12月12日,因长期卧床引发支气管炎,加上他本身患有心脏病,引致心肺功能障碍,最后死亡。
医管局骨科服务统筹委员会主席李渊粦医生。图:星岛
任专家证人的医管局骨科中央统筹委员会主席李渊粦表示,陈辉旺遭箍颈提起,头部被扭转90度后,四肢随即失去活动能力,推断林伟荣的一连串动作造成死者颈伤。
林伟荣称,当时现场经过警员调查后,认为陈辉旺涉袭击乘客,警员马振康遂宣布拘捕陈。
陈辉旺听罢情绪激动,走向自己那辆的士,拒上警车。林伟荣和同僚阻止他离开,又多番警告,但陈辉旺不断挣扎,林伟荣和马振康只好合力按住陈辉旺肩膀,马振康用手铐反锁陈辉旺,想把他带上警车。
但陈情绪更加激动,想自己开车离开,林伟荣立即警告若不合作,会使用武力抬他上警车。
林伟荣在庭上解释,根据警方的程序手册,陈辉旺的动作已属顽强性的抗拒,警员可击打对方,甚至使用胡椒喷雾。但是,这类武力他们都没有使用,因为当时他们只是想把陈辉旺带上警车而已。
林伟荣说,自己原本打算架起陈辉旺的手臂,而马振康则负责控制其下半身。但陈辉旺不断挣扎,令自己失手箍到对方颈部。林伟荣随即放手,查问并检查对方是受伤,陈回应没有受伤。现场一名警长曾试图抬陈上警车,但不果。挣扎之下,陈辉旺原本伤势愈发严重。
资深大律师苏朗年(左)。图:星岛
代表陈辉旺家属的资深大律师苏朗年指,林伟荣当时的箍颈动作,令陈辉旺双脚离地,因杠杆原理让陈辉旺全身重量都集中在颈部。
林伟荣解释说,当时他的大腿已顶着陈辉旺背部,另一警员马振康也抓着陈辉旺右手,因此不同意全身重量都集中在颈部的说法。他说,知道箍颈是不合法的武力,案发时是在不情愿下才做出此动作。林伟荣知道箍颈或会令陈辉旺受伤,才会立即放手询问对方是否受伤。
陪审团的裁决:不合法被杀
不过,林伟荣作供时辩称他本想箍死者双肩,但因死者挣扎变成箍颈。据裁判官引导陪审团时指,若裁定陈辉旺“不合法被杀”,陪审团必须百分百肯定林蓄意作出相关一连串动作,比如——林伟荣明知已经箍到死者颈部,仍继续将他凌空提起。
的士司机陈辉旺被捕后死亡案,死者家人连日来到庭旁听。图:星岛
另外,死者的长女陈盈康庭上作供时质疑,父亲被捕后两天才她收到其父被送医院的消息。而她到医院探望时,其父直指遭警员打。
长女庭上又质问,为何其父伤势如此严重,她到警署查询,但警员仅称与他们无关。
死者长女陈盈康出庭作供。图:星岛
死因庭经过多日研讯后,陪审团昨日(10月24日)以三比二裁定死者“不合法被杀”(误杀),连日旁听时表现沉默的遗孀闻判激动哭泣,死者长女重拾欢颜说:“终于将公道还给他了!”恰逢昨日正是父亲生忌。
陪审团并向警方提出四项建议,包括在警车内安装具录音功能的闭路电视系统、培训警员搬抬被捕人之技巧、除非被捕人拒绝,否则警方应尽快通知其家人、以及若警员意识到可能伤及被捕人,应尽快通知医护人员及详述有可能受伤之部位。
遇到这种事,前线警员应如何处理?
那么,警员在拘捕的时候,正确做法是什么呢?
有前线警员透露说,警员的训练学堂不会教授如遇被捕者反抗,应如何抬被捕者上警车,而每位警员处理手法各有不同,没有特定方法。
比如,以前遇上醉酒人士闹事,会将其按倒在地铐上手铐,等被捕者冷静下来,才带上警车。
制服及运送被捕者的过程,往往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警员的经验及判断至关重要。
如果被捕者一直乱动,只能硬着头皮想尽办法将其抬上警车。其实警车车门狭窄,警员如只是拖着被捕者手臂可能会难以上车,如果被捕者力气太大,警员可能需箍颈才能将对方抬上警车。
这样,就真的很意外了。
其实,警员面对情绪激动的市民,会选择先以调停及谈判的方式解决纠纷,不会贸然使用武力,就算对方开始自残也不会使用武力。不过,当对方尝试伤害他人、或者抗拒警方命令,警方便需要使用适当武力以控制场面。
比如,意图逃离现场、或者作出躺在地上不动等的消极对抗,警员便有责任尽快制服他,由2至4名警员合力抬走他。
示意图,非案件当事人。图:Youtube
不过,代表“箍颈警”林伟荣的女大状谢禄英在结案陈词时表示,如果不是死者报警时恶人先告状,只称乘客欠车资却不提自己打人一事,并且遵从警员指示上警车返回警署,整件事便不会发生。
另外,虽然死因庭只就死因作研讯,不涉及刑事或民事诉讼,但庭上曝光的资料,可于刑事或民事审讯中被间接引用。所以,有大律师预计,“箍颈警”很大机会被刑事起诉。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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