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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连抓7名“乱港分子”,法院立马把人放了?!

橙子君 橙新聞 2019-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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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昨日(8月29日)和今日(8月30日)两天,警方一共出手抓捕7名“乱港分子”,扰攘了2个多月的反修例风波即将迎来大结局了吗?



7名“乱港分子”接连被捕


今天(8月30日)一早“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在其主页发布消息,称秘书长黄之锋已于今早被捕,并押往湾仔警察总部。


图:Facebook


这次被捕可能打破了黄之锋的一些部署,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黄之锋原定9月初接受台湾“交通部长”林佳龙成立的“光合教育基金会”的邀请前往台湾,并拜会民进党。




突然想起了早已开溜的罗冠聪同学(详情见《“带头大哥”赴耶鲁进修说走就走,还不忘鼓励废青们继续“抗争”……》),他可能是收到了风声吧.....

(入册:坐牢)图:读者提供

隔了没多久,“香港众志”又发布一条消息,原来周庭也被抓了。

图:Facebook

周庭大家或许不太熟悉,她被反对派称为“学民女神”,曾因参与“非法占中”被捕;2017年她两度与黄之锋一起前往日本寻求外国势力支持,并在东京大学发表“要香港人称自己香港人同时,也要认同中国人身份,这是非常荒谬的”等偏激言论;2018年她曾参选港岛区立法会议员,但因不拥护《基本法》被选举委员会取消参选资格。


黄之锋及周庭涉6.21煽惑他人围警总被捕。图:星岛


警方指,黄之锋及周庭被捕是因两人涉及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涉嫌“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黄之锋另外再涉嫌“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的罪名。

图:星岛

二人被即时落案起诉涉及6.21围警总事件,下午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黄之锋被起诉3罪,包括非法集结、及煽动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等,而周庭则面对1项非法集结罪。二人由大律师谭俊杰代表。

黄之锋和周庭由囚车押送到法院。图:星岛


下午五点左右传来消息,黄之锋和周庭二人获准以现金1万港元保释外出,除了特定时间能出境参与活动外,不能离港,亦须遵守宵禁令,并且不得踏入警察总部范围一带


还能出境啊,橙子君没当过法官,不是很懂呢......




据了解,在申请保释时,黄之锋希望在9月离港到台湾、德国及美国出席研讨会及发表演说等,预计9月22日才回港。周庭也透过律师称,9月要去德国出席会议及到奥地利探望教父及教母,预计9月23日回港。控方不反对二人在上述日子离港,但要事先通知警方及回港翌日准时报到。



另一“港独”头目陈浩天昨晚(8月29日)11点左右也在香港机场被警方带走,当时他正准备乘飞机前往日本。

图:Facebook


据悉,陈浩天在7月13日的上水游行中涉嫌参与暴动及袭警,已被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俗称O记)列为逮捕目标,并通知入境处将他列入禁止离境名单,所以他昨天准备出境时即被警方带走。

陈浩天月初被捕后获准保释。资料图

警方8月1日在火炭捣毁一个示威者“军火库”时曾当场拘捕陈浩天,将他扣留约43小时,罪名为藏有工具作非法用途。

之后他获准以1000港元保释,须在九月上旬向警方报到。你说你,还在保释期呢,乱跑个啥?


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今日正式被警方拘捕。据悉她被捕与7月1日大批人冲击立法会,并损毁大楼内物品的案件有关。另外据港媒之前报道显示,孙晓岚曾在受访时公开鼓吹“港独”。


孙晓岚。图:星岛


孙晓岚社交网站facebook今日下午贴出声称是她朋友代发的帖文,指有警察昨日清晨上门以涉嫌“串谋摧毁及损坏财产”与“进入或逗留会议厅范围”拘捕孙晓岚,并出示搜查令。不过,警察上门时孙晓岚不在家,她今日下午两点半由律师陪同到湾仔警察总部。

据悉,与孙晓岚一样因7月1日冲击立法会,并于今日被拘捕的还有一名22岁姓陈的女子,她同样涉嫌“串谋刑事毁坏”及“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被捕女子正被扣留调查。


反对派组织“沙田区政”中午在社交网站facebook专页表示,沙田区议员许锐宇被捕。


图:星岛

据悉许锐宇与7月14日在沙田一商场內发生的“妨碍警务人员执行任务”的案件有关,今天早上被警方拘捕。



下午4点左右,热血时报创办人黄洋达在facebook表示,立法会议员、热血公民主席郑松泰在天水围出席活动前被警方拘捕。有消息指他或许涉及上月在上水发生的非法集结事件。


图:facebook

在2016年一次立法会会议上,郑松泰曾故意倒插民建联议员台上的中国国旗和香港区旗,随即被裁定行为不检遭赶离会场,引起舆论哗然。


《人民日报》今日发表锐评指,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公然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的违法犯罪活动,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策划煽动、组织指挥激进暴动活动的乱港头目罪行昭昭,必然受到法律追究。对他们依法处理,严惩不贷,符合香港社会公共利益,一个都难逃刑事责任

香港社会热议《紧急法》,民阵游行取消


这几天反对派似乎不太顺利,“民阵”原计划于明日(31日)在中环遮打花园集会,之后游行至西环中联办,但警方昨日以维护公众安全为由作出反对。民阵向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上诉,结果遭驳回。


岑子杰表示将会取消明日的活动。图:星岛


民阵召集人岑子杰在得悉上诉结果后会见传媒,表示将会取消明日的活动,准备稍后再以同一主题向警方申请其他游行集会。


不过橙子君还是看到有人在网上扬言,明天要继续上街搞事......


反修例风波至今仍未平息,各种示威游行对香港社会造成重创,是否在香港实施《紧急法》成为社会热议的一个点。


特首林郑月娥日前谈及港府会否引用《紧急情况规则条例》(《紧急法》)时,表示有责任检视所有能够止暴制乱的法治手段。

林郑月娥。资料图


所谓《紧急法》,是授权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在紧急或危害公安的情况下,可以制订一系列合乎公众利益的规则。


例如不少人认为,示威者为何能够肆意行使暴力,是因为他们可以蒙面,使执法者无法认出被告的容貌,难以在事后加以追捕,于是提议政府仿效外国,制订《禁蒙面法》。

若能推出《禁蒙面法》立法,将防止罪案发生。图:AP


然而,在现时的政治形势下,立法会已被暴徒严重破坏,致使会议根本无法正常召开,政府无法展开《禁蒙面法》的紧急立法工作。

这时特首会同行政会议便可根据《紧急法》第2(2)(g)条,制定《禁蒙面令》,规定任何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可在公众地方配戴口罩、眼罩、面纱,或以任何衣物遮掩面庞,违者将被视作犯罪,警方便可加以拘捕。等到骚乱平息之后,才以正式的立法方式,正式制订《禁蒙面法》。

香港示威者蒙面现身科隆,被德国警察要求除头罩。图:资料图


现时已有德国、加拿大、丹麦、澳洲、法国和美国的15个州份都有禁止示威者戴面具头套的相关法律,其中法国自去年爆发“黄背心”运动后,更果断立法禁止示威者戴上面具面罩。


比蒙面更为隐蔽的,是香港暴力示威的组织者正躲进“暗网”。所谓“暗网”,是指目前搜寻引擎爬虫按照常规方式很难抓取到的互联网页面。


图:橙新闻

“暗网”本身并不违法,但其匿名特质易被犯罪分子利用,为恐怖分子提供了新的互联网生存机遇,例如利用“暗网”的匿名性进行非法金融交易、内部联系、恐怖宣传、反政府串联等破坏活动。


资料图

据研究显示,Telegram已经成为“暗网”中犯罪分子使用排名第二的通讯工具。有人认为这一应用工具的变化需引起警惕,Telegram本身已经被打上了“恐怖主义”的标签,坚持使用它的香港反对派很可能会被不知情带入“暗网化”,而走向恐怖主义的路径。


并且因为示威者常在连登讨论区发布非法资讯及假新闻,已有网友倡议联合国应列连登讨论区为恐怖组织。而全球各国对“恐怖势力”的打击是存在共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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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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