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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记者被抓!是媒体就可以无视法律?

橙子君 橙新聞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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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电视部《铿锵集》编导蔡玉玲日前被警方上门拘捕。她犯了啥事呢?


由蔡玉玲担任编导的制作团队,通过特殊渠道取得去年元朗“721”时间前一刻的闭路电视片段。

视频截图

他们根据影片当中接载白衣人的车辆车牌,透过运输署系统查册车牌,取得相关车主的个人资料,包括车牌号码、车辆登记资料、车主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再根据登记人和公司资料追访车主。  

视频截图


警方指,蔡玉玲涉嫌在报道时,未通过当事人同意私自查车牌作虚假陈述,用于不符合声明所指的用途。 


这个行为涉嫌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的《道路交通条例》,根据有关条例,如果故意提供失实资料可被判罚款5,000元(港币,下同)及监禁6个月。 


港台编导蔡玉玲(左二)早前被捕。资料图


这下香港一帮记者可炸了锅!


连同香港记协在内,有8个传媒组织及工会联署发声明表示,要求警方立即放人,并表示透过查册取得资料报道,是社会约定俗成的做法,警方的做法涉嫌影响香港新闻自由。

 

记协资料图

的确,过去香港记者常常通过查册的方式报道新闻,也没听说谁被抓过。但是蔡玉玲这次怎么就栽了?


图:港台


要知道,车辆查册是需要选择“申请理由”的。过去在发给车辆登记细节证明书的申请表中,申请理由除了可选择“进行法律程序”、“买卖车辆”外,也可选择“其他”并述明。


不过,在2019年,申请表上的“其他”一项已经更改成“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


车辆查册申请表。图:运输署


瞧瞧,申请表格上写得清清楚楚,说好了是要有与交通及运输相关的理由才能查册,港台编导怎么就能用虚假理由套取资料后,再把车主信息放到电视节目中大肆播放呢?

这样一来性质就变了啊.......难道不是起底?


新闻从业人员也要守法!


正在北京的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11月6日)下午总结访京之行,回应港台编导被捕一事时表示,香港是依法办事的地方,法治是根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存在选择性执法或选择性检控,大家可以放心。  

林郑月娥。资料图

她又表示,新闻自由在基本法下获得保障,政府不会打压新闻自由,但新闻从业员亦要守法。  
 
有记者追问既然是依法办事,但有文件指出,运输署没有法律权限要求申请人解释查册原因,在申请表上也取消“其他用途”选项,被问到这行政手段是否没有法理依据,是否间接导致蔡玉玲被捕。 
 

图:星岛
 
林郑月娥回应,运输署已发出详细新闻公布,有关做法有法律依据,与从前没有实质改变。她重申,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日后也会有司法挑战,因此不会作进一步解释。 

个人隐私武器化 


运输署虽然没解释为何改变查册申请表上的原因选项,但是如果人人都能用“其他”理由查册起底,那也太可怕了.......

去年就有位警员投诉运输署泄露个人资料,是因为有人透过运输署来申请查阅他的车牌资料,并取得他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并且将相关信息发布在社交平台上,导致他被恶意起底。 
 

↑↑试问想这样的APP,为何没人管管?任由其为暴徒提供服务。

由于该警员没有牵涉任何关于交通和运输的事务或买卖,而上述申请也未得他授权,所以认为运输署处理申请的程序有不足,不能保障车主的私隐,警员的投诉也只是投诉而已。 

被起底的警员何止这一位,鉴于有不少警员被起底,车牌号码在不同公众平台被公开,对警务人员及车辆安全造成潜在风险,警方人事部早前也发出通知,说警队管理层决定资助受影响人员更换车牌。


警方都不堪其忧,何况被起底的普通市民?


大型双标现场?


香(反)港(对)人(派)一向非常注重隐私,之前内地核酸检测支援队来的时候,他们十分努力的反对,说是内地会趁此机会,获取他们的DNA。
 


后来他们又无所不用其极的反对健康码,说是会泄露隐私还会被监控。
 


但是自己人因为泄露别人隐私被抓了,怎么就是新闻自由了? 
 

记协主席杨健兴。图:星岛

记协主席杨健兴表示,传媒查册车牌是非常常见的侦查报道方法,以前都没有听过记者因为查册被捕,现在竟然出了这样的事儿? 
 



他还说这件事影响了整个新闻界,并表示传媒查册是基于公众利益,是希望找到一些有用的线索作出真实报道。 
 

记协主席杨健兴。图:橙新闻

记协联同摄影记者协会、独立评论人协会、等8个工会及新闻团体联署发声明,指追查事件真相属传媒天职,查车牌是记者常用的调查方法。 
 

图:电视截图


声明指,这次警方滥用《道路交通条例》打压正常采访行为,还高调拘捕了蔡玉玲,势必摧毁新闻自由,造成寒蝉效应,严正要求警方尽快交代细节以及拘捕的理据,立即无条件释放该名新闻工作者。 
 

暴乱活动期间,不少身穿反光黄间背心的“记者”围着警方拍摄。图:大公报

香港新闻行政人员协会则表示,记者侦查报导涉及公众利益的社会事件,是职责所在,也是维护香港整体利益,警方的拘捕行动,令新闻采访及报道自由受到阻碍,新闻自由及公众知情权,是香港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要素。 
 


说得这么大义凛然,为了新闻自由都不惜违法了,怎么不报道一下“队友”黎智英帮特朗普抹黑拜登的事呢?



记者啥时候成警察了?


有反对派说警察不仅“高调拘捕”,还没公开交代拘捕原因,橙子君简直要呵呵了,警方做事一向光明磊落,拘捕就是拘捕,何来“高调”之有? 
 
示威现场不时出现“记者多过示威者”的混乱场面。图:Facebook“香港警察 Hong Kong Police”

按照他们的说法,难道警方应该“低调拘捕”?如果真要是低调了,恐怕又会被工会批评为鬼鬼祟祟了吧! 
 
过往警方破获什么大案要案,一般都会有个主管的警员出来见记者,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这次只不过抓个犯法的,所以警方没见记者,是觉得不重视他们了? 
 
也是,犯法的很高调,抓人的淡定,一看没啥点击量,那可不得冲一波KPI么! 
 


还说什么寒蝉效应?那可真是太法盲了! 
 
法律,本来就是用来杀鸡儆猴。法官判案的时候经常用“以儆效尤”这个词,目的就是要有阻吓性刑罚,说白了就是要引起寒蝉效应,让其他人不敢违法。 
 


按港台工会这个逻辑,那法官判案绝不能判“阻吓性”刑罚,要避免引起寒蝉效应,但没有法律就没有寒蝉效应,这是在呼吁更多人去违法吗?  

至于记协说什么查车牌是记者常用的调查方法, 不单只港台这样做,很多记者都是这样做,那记者是警察吗? 
 


法律就是法律,《道路交通条例》既然列明查车主资料必须用于与道路有关的用途,蔡玉玲查料用来做新闻报道,明显违反条例。 
 
香港过去乱像不断,正正是因为很多法律得不到严格执行,没有发挥好法律的阻吓力。记协、港台工会中人身为传媒工作者,连这样的逻辑和常识都不懂,实在令人汗颜。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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