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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表示,做个好市民其实非常简单和容易,并不需要懂得飞天遁地——
警方1973年推出好市民奖励计划,向积极协助警方防止或侦查罪案、逮捕罪犯的市民颁发奖金,以示嘉许;1984年增设全年最杰出好市民奖,进一步推广好市民奖励计划,以鼓励更多市民协助警方扑灭罪行。获提名角逐好市民奖和全年好市民奖的人士需具备以下条件↓
好市民奖
获提名人士不论是案中目击证人或受害人,必须曾积极协助警方或其他市民防止或侦查罪案,或逮捕罪犯,或保护生命及财产;以及获提名人士所提供的协助,必须是重要及有实际作用的。全年好市民奖
全年好市民奖的提名标准基本上与好市民奖相同,但获提名人士必须曾显出:特别英勇的行为或勇气;高度的机智;或非凡的积极性。而“好市民奖”2020颁奖典礼于今天(1月12日)中午在警察总部举行,警方即场向80人颁奖,有关典礼盛况及部分得奖者个案的短片,将于今晚9时在“香港警察”Facebook平台首播,希望更多市民知道当中好人好事,鼓励大众齐当好市民。
今年到底是哪些市民获此殊荣?他们都有哪些英雄事迹呢?
2020年4月25日晚,林先生发现其餐厅对面的元朗洪水桥翠珊园某座一楼某单位厨房着火了,并传出呼救声。他立刻通知正在餐厅工作的太太报警,自己则拿起灭火筒打算破门入屋救人,但当时浓烟已涌至楼梯口,根本无法进入大厦施救。
十万火急之下,林先生临危不乱并急中生智,立马折返餐厅,取出铝梯、铁锤和铁笔等工具,架起梯子登上一楼檐篷,打爆起火单位的玻璃窗让屋内众人逃生。
最终着火单位的女户主、其5岁女儿和3岁儿子、及一名朋友沿梯子爬下楼,多名街坊则在楼下扶住梯子接应逃生者,最终让4人安然脱险。
林先生形容,救人一刻没有惊慌,“只感觉焦急和心酸,希望尽快救出所有人!”
虽然4人获救了,但林先生从逃生者口中得知,起火单位内还有一名男婴,但由于没有专业灭火装备,只好交由到场的消防员施救,可惜男婴最终不治。林先生感言,他与多人齐心协力拯救4人固然高兴,但仍遗憾“救不走所有人”,希望类似悲剧不再发生。而林先生凭借勇气和智慧深入火场,成功挽救4条人命,这个“全年好市民奖”当之无愧~
年关将近,诈骗犯们也开始冲业绩了.......今年“好市民奖”其中一位得主陈小姐被电话诈骗的经历不但值得参考,还十分传奇~
因为大部分小伙伴接到诈骗电话不是受骗后再报警就是直接挂掉,而陈小姐不但意识到不对后及时报警,甚至还协助警方钓出诈骗犯将其抓获!
陈小姐于2018年10月时在九龙区一家工程公司任职文员,一天上班期间她接获一通自称内地公安的来电,对方声称她涉及一宗洗黑钱案件。
凑巧的是,陈小姐几天钱刚好掉了钱包,一时间误以为是有人盗用了她的身份证和信用卡犯案,所以相信了骗徒的鬼话,按照骗徒所提供的电话号码,致电给自称为北京朝阳市的警察,然后就是一段经典的套路........
陈小姐(右一)
不过挂掉电话后,陈小姐开始觉得不妥,与上司商量后相信遭遇了电话骗案,于是报警。她随后在东九龙重案组第3A队主管高级督察吴嘉莉的指引下,告诉骗徒须面对面递交10万元港币现金,并换取证明她没有犯法的“文件”,又拍摄备有大量现金的照片发送给骗徒,务求利诱对方现身。
与骗徒拉锯了3天后,骗徒终于利令智昏同意当面收款,但是要求陈小姐独自乘搭的士前往上环一家酒店交收。
陈小姐形容“好像拍电影一样”,自己拿文件袋装着假钱独自乘的士去与骗徒碰面,路上骗徒与她电话联络发出指令,警方只能隔一段距离悄悄尾随。
之后陈小姐终于按指示找到骗徒,却被要求坐在隐闭的角落里,而当时警方仍未到达,她只能不断拖延时间,怕骗徒发现钱是假的会狗急跳墙,“紧张得心都要跳出来了”.........最后骗徒当场被捕,其后被判“企图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成,入狱2年2个月。
陈小姐笑言,市民收到骗徒来电后,通常立即挂线,但她不想有其他人受骗,加上调查案件的警员给予信心,于是全程聆听骗徒说话,并在警员适时指引下作出应对,其间虽感到惊慌,尤其是独自面对收款人,但仍决定勇敢面对,“希望帮助到警方拘捕骗徒!”想知道更多好市民的精彩事迹,小伙伴们记得留意香港警方今晚9点的专辑呀~
(本文图片来自橙新闻、星岛、港台、文汇、Facebook、Youtube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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