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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終院英籍法官威脅鬧總辭,網友:好走不送!

橙新聞 2021-04-13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嶼天下 Author 嶼天下

全國人大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確立愛國者治港的新準則。這也是繼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後,中央完善香港法律和政治體制的又一重大舉措。


然而,在英國媒體眼中,這一新制度卻成了扼殺英國試圖「恢復香港自由」的最後一點希望........真的嗎?只怕是扼殺了某些外國勢力為所欲為的希望吧


於是英媒《泰晤士報》週一(3月15日)發表文章建議:在香港的英籍法官辭職吧。

《泰晤士報》截圖

這篇文章的意思大概是說,這些英籍法官的存在,是在為香港司法制度的合法性「粉飾太平」,以繼續讓香港維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所以《泰晤士報》要求這些英籍法官集體辭職。



不是吧,不是以為辭職就能威脅到香港吧?難道香港還少不了英籍法官了?



「臨時工」有什麼好囂張的?



話說回來,為什麼香港會存在英籍法官呢?

根據一份香港回歸前中英達成的協議,英國上議院會向香港終審法院提供在職法官(Law Lords,2009年後改為英國最高法院法官)人選,經香港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特首同意及立法會批准後兼任非常任法官。


一直以來,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制度,重點考察的是候選人在普通法地區的司法實踐經驗,對於候選人是否是香港永久居民,是否常居香港,是否在外國有居留權並無限制。


有香港學者評價這一制度是希望通過邀請海外資深法官加入,推進終審法院的判決獲國際認同,促使海外法院援引香港案例。


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3年,而特首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1次或以上,每次續期為3年。


說簡單點,非常任法官在香港司法部門就是做「臨時工」的!


目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名單上有18人,包括3名香港籍,2名中英雙重國籍與8名英國籍,5名其他海外籍。也就是說擁有英籍的法官,就有10人!


雖說國籍沒有限制,但是終院非常任法官在就職時都必須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他們的言行又是否對得起自己發過的誓呢?



韋彥德:我可能辭職



那可真不一定,比如第一個叫囂著要辭職的是身兼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

韋彥德

他昨日在英國國會聽證會上表示,「如果香港局勢變到他們不能憑良心服務下去,那他就不會再出任香港法官或不再任命他人來港」。

韋彥德還特別強調,他在短期內會再與英外相、大法官舉行定期會面,審視委任英法官至香港終審法院的安排。

可是韋彥德卻又聲稱他認為處理這個問題要非常小心,走到辭職這一步,就是非常嚴重的舉動了。


去年底獲任命出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賀知義亦有出席聽證會,他指「在香港目前困難的環境下,協助香港人和維護司法獨立與維護英國法院的聲譽,兩者確有衝突」。

emmm......擺出這種左右為難的樣子給誰看呢?誰還看不出來這些洋法官是在抹黑香港司法制度、妄圖干預香港的內政呢?大家都是巴不得他們趕緊走!

其實呢,韋彥德藉著辭職搞事也不止一次了!

早在去年的7月17日,韋彥德即指責香港國安法「破壞香港司法獨立和法治」,然後就發出威脅,說要帶領一眾英籍法官辭職↓



之前,英國最高法院也對於香港國安法頒布發表聲明,要求包括韋彥德在內的10名在港擔任法官的英國法官辭職。

這不大半年過去了,怎麼還在這叫囂呢……



網友:好走不送!



本身是執業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批評韋彥德的說法不負責任,韋彥德作為司法機構的一員,卻配合外交行政將香港的司法獨立混為一談,並且他欲拉大隊,連同終院其他外籍的非常任法官辭職一走了之。


周浩鼎形容韋彥德的做法是發悔氣以及抹黑香港的司法制度,若韋彥德續留任,只會對香港的司法制度造成傷害,因此要求他「早走早著」。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認為,由於外籍法官並非效忠特區,某些重大案件的裁決有可能出現偏頗,未必以國家安全及利益為先,因此由本地法官出任應較為合適,香港並不需要過多的外籍法官。

韋彥德去年高調質疑香港國安法,難免讓市民對他失去信心,如今又「帶隊走人」,也等於是坐實了「勾結外國勢力、配合外國政策抹黑中國」。

香港終院英籍法官也鬧總辭?網友:要走就趕緊走!↓



不過堅定不會辭職的英籍法官也有幾個——



有洋法官說了良心話!



香港終審法院法官、前英國最高法院法官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昨日(18日)在英國《泰晤士報》就該報建議集體辭職的事撰文反駁!

岑耀信稱英國應避免破壞香港司法獨立,他認為要求英國法官辭任終院非常任法官職務實際上為政治杯葛之舉,是為了向中國政府施壓改變其民主議題立場,此舉並不恰當。


岑耀信認為,參與政治抵制不是法官的正當職能,他們參與香港法院的工作,更能發揮司法的作用,他自己有意繼續留任。



他還說,香港殖民地時代港英政府從未實施民主,但司法系統一直獨立,縱然立法程序並不民主,亦沒有人認為與法治不一致。基本法作為中英談判下產物,處於弱勢的英國只能讓步,不能保證香港未來的民主,只視普選為最終目標,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方能對基本法有約束力的詮釋。

他稱,中國和特區政府迄今從未干預香港司法獨立,加上法律條文並非難堪得令人不願應付。香港國安法又明文保障人權,包括新聞及示威自由,條文必須受尊重,否則將毫無意義,而最佳方式正是司法獨立,英國亦應避免破壞。

《基本法》第85條

作為香港法官,岑耀信希望服務香港市民,按其利益行事,而非英國政客的意願。


另外有2人也不會辭職,這2名法官分別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廖柏嘉(David Neuberger)及華學佳(Robert Walker),他們任期延續↓ 

政府官網截圖

那麼,其他的英籍法官,真的會這樣甘心地離開香港嗎?



(圖片來自星島、橙新聞、香港01、FB及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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