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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兄长告电影《梅艳芳》侵权案开庭,被法官斥“浪费时间”“小心背一身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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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天后梅艳芳去世后,其兄长梅启明就失去了“长期饭票”。
2021年底,以已故歌手梅艳芳的故事为蓝本的传记式电影《梅艳芳》于香港上映,梅启明又找到了发财的新路子,跟这部电影的制作公司杠上了→《梅艳芳兄长状告《梅艳芳》,一代天后的狗血家庭伦理剧何时大结局?》
发财不成“丢了妈”
梅启明声称持有“梅艳芳”及“Anita Mui”的商标。
梅妈早前称后悔惯坏了梅启明。
今年2月14日,98岁的梅妈正式登报与梅启明脱离母子关系!
声明指:“本人梅覃美金与儿子梅启明脱离母子关系,此后梅启明在外一切华洋轇轕(国内的、海外的一切社会关系或纠纷)均与本人无关。”
梅妈还无奈地向传媒说是因梅启明在外面欠了一身债,逼至她无路可走要断绝关系。梅妈称:“我唔知佢点解争人钱,亦都唔知佢争几多钱。(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欠人钱,也不知道他欠了多少钱)”
法官:浪费时间
梅啟明昨日没有律師代表。
那么导致梅启明被断绝母子关系的官司到底打得怎么样了?能拿到钱吗?
这下连法官也是有点无语了……
陆启康法官向梅启明解释电影公司的理据,包括梅启明已注册的两个商标,只涉珠宝和手表一类,与电影无关。至于梅启明正申请的另一项商标,则涉及货品和服务,服务则包括出版,但该申请尚未获批准。
陆启康法官称,自己是专门处理商标案件,并向梅启明称:“你无理由同我讲法律”、“你唔熟悉法律,你无律师都系嘥(浪费)我时间,商标法写得好清楚。”
(本文图片来自星岛、大公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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