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给你3秒时间,设想一下,在香港要“越狱”,可以采用哪种方法?趁着上庭的空隙,与他人对调身份,然后大摇大摆地从警察眼皮子底下走出大门,这种“越狱”方法能行得通吗?——这种港片编剧写出来都会被观众夸一句“有想象力”的情节,就在现实中真实上演了!
近日香港西九龙法院发生罕见的“偷龙转凤”犯人逃走案!警方证实,37岁姓陈本地男早前涉及一宗贩毒案件被捕,于昨日(4月1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他在法庭内的临时羁留室等候还押期间,遇上另一名24岁姓林本地男子。林姓男子是一名涉嫌殴打案的犯人,被获准保释。于是陈姓男子三言两语之间居然靠口头承诺支付“掉包费”买通了林姓男子,获取了对方的身份信息与犯人手带,然后冒充林姓男子成功办理了保释手续,大摇大摆的走出了西九龙法院,随后逃去无踪!之后警方发现事情有异,揭发陈姓男子与林姓男子调换了身份,随即以“涉嫌误导警务人员”拘捕林姓男子。
另外,探员也发现陈姓男子的妻子(31岁),在丈夫逃脱后向其提供金钱辅助,于是以“涉嫌协助罪犯”将其妻拘捕。
警方将案件列作“从合法羁押逃离”、“误导警务人员”及“协助罪犯”,深水埗警区正追缉该名在逃陈姓男子。
橙子君看完这个案情后真是震惊三观!这种逃跑思路是怎么想出来的啊?
2个犯人在法庭羁留室内大喇喇交换信息与手带,旁边也没人看着的吗?犯人办理保释时,警察也不核对身份的?俩人也不是双胞胎,年龄差距也不小,怎么就没人发现犯人被调包了?
据了解,涉嫌贩毒的陈姓男子曾多次进出法院,熟悉犯人羁押过程中的漏洞,于是策划了这场“偷龙转凤”越狱大戏。还有港媒报道指,林姓男子只持有报失身份证后的“行街纸”(临时身份证明书),怀疑庭警因此未能清晰核对身份。
该案真相到底是什么?是否牵涉更复杂的内幕?看来只有抓到陈姓男子后才能真相大白了~
新民党议员容海恩在立法会特别财委会上问及事件,认为不能将责任归咎于执法部门,建议司法机构检视流程,并引入科技加强保安。 司法机构政务长梁悦贤回应称,若政府部门认为需要加强保安避免事件重演,司法机构愿意沟通及采取可行措施。他又指,现时司法机构已加装闭路电视,并提高安检的覆盖率。
橙子君拍了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