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道场】台湾辅仁大学张明伟教授主讲《台湾刑事诉讼与律师辩护制度》
导语
2017年10月18日,正值十九大召开之际,我所本期刑辩道场迎来台湾辅仁大学刑诉法教授张明伟主讲《台湾刑事诉讼与律师辩护制度》。
授课环节
张明伟教授从台湾地区刑诉法的沿革、旧制度的反思、强制措施批准权的变更、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刑事理念的区别、上诉制度的变迁等方面详细介绍了台湾刑事诉讼制度。
张教授首先点明台湾地区的法治并非一蹴而就,1980年代以前台湾比较专治,1980年之后在李斯科抢劫案中因警方抓错人,犯罪嫌疑人不堪囚禁畏罪跳河,后真凶现身促使当局反思。此后被告人取得了在侦查阶段就可以聘请辩护人的权利。
接着,张教授从检察官是否应该有批捕权角度反思了旧制度的弊端。张教授认为,检察官作为行政官员,更容易受到上级的压力而滥用逮捕权。后台湾先解除了检察官的羁押权,后又在“监听属于非物理性搜索”的理念下,取消了检察官的监听权,改为法官决定的令状主义。
随后,张教授还从比较法的角度,讲述了两大法系在刑事制度上的不同。德国作为大陆法系的代表,奉行实质真实发现主义,而英美法系则更强调正当程序。米兰达规则赋予被告人从刑讯开始就有权得到辩护,警察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有律师在场权。2003年台湾出台法律扶助制度,由政府指派律师,为夜间受讯的犯罪嫌疑人免费提供律师服务。
最后,张教授介绍了台湾实行的三审终审制,随着对上诉理由述明的要求,律师的工作量比过去增加了不少。
互动交流环节
在场人员每人一分钟提出了台湾律师的地位和收入、三审制度是否影响诉讼效率、法官的权力如何制约等四十余个问题,张教授细致地一一作答,深入而全面,张教授的儒雅、博学和睿智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总结点评
我所徐宗新主任做总结点评。徐主任认为张教授的来访机会难得,张教授对台湾刑诉法和辩护制度简要但全景式的介绍扩宽了我们的视野,为我国刑事制度的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思路;徐主任同时指出今后要善于运用比较法研究方法,培养全球视野,但同时要立足于中国本土,充分挖掘中国的法治本土资源。随后,徐主任评出肖友明为最佳点评人。
最后,我所律师与张明伟教授合影留念。
文字编辑及校对:汪远静 路锦辉 排版:汪远静
靖霖律师事务所,于2009年10月19日获批成立,系浙江省首家、全国第三家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总所设在杭州,已在南京、上海、北京、宁波、义乌、温州设立分所。目前设有“新型犯罪研究与辩护部”、“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毒品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刑民交叉研究与辩护部”等10余个专业部门,有近百名律师组成刑辩专业团队专门从事刑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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