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操研习沙龙第92期】贾小玉律师主讲《行政认定在刑事司法中的证据效力及审查要点》、李卫彪律师分享成功案例
2018年3月12日,第92期实操研习沙龙如期举行,程全华律师为本次实操研习沙龙主席。本次沙龙共分为三个环节:第一环节,由贾小玉律师作主题分享、李卫彪律师作成功案例分享;第二环节,在座律师各作1分钟发言提问,由贾律师和李律师作出回应;第三环节,在座律师自由讨论五分钟,由主席随机抽取一名律师为沙龙总结。
第一环节,首先由贾律师分享《行政认定在刑事司法中的证据效力及审查要点》。贾律师首先通过两个案例引入了问题的由来,即行政认定是否可以直接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其次,贾律师详细介绍了行政认定的基本概念与种类,并就目前存在较多争议的责任认定类以及性质认定类结合具体文书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随后,贾律师就行政认定属于何种证据类
型、具有何种证据效力、行政认定是否是刑事认定的前置条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就律师的辩护难点以及对于行政认定如何审查与辩护结合案例进行了具体说明。贾律师认为,行政认定仅属于定罪量刑的参考性意见,对于行政认定的审查,辩护律师要全面结合案卷材料,注意考究行政认定的价值导向与刑事认定的不同之处。
李律师向在场律师分享了张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二审改判的辩护心得,李律师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案情,接着提出了二审的控辩焦点和辩护要点,然后分享了“四个思维”的心得体会,分别是归零思维、扩散思维、极致思维、现场思维。最后李律师总结提出,律师办理这些案件,要重点审查信息是否具有确定性,如果不具确定性,那么相应的信息则不能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
第二环节,在座律师纷纷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困惑,“行政认定没有提供理由与依据如何处理”、“行政认定与鉴定意见的关系?”、“批量信息如何核实与认定?”……贾律师和李律师分别作回应。现场讨论热烈,交流活跃。
第三环节,由主席随机指定姚立强律师作为本期总结点评人。姚立强律师认为王生虎律师态度认真,问题精准,为今天的最佳点评人。
本期实操研习沙龙圆满结束!
文字编辑及校对:叶双瑛 排版设计:叶双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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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霖律师事务所,于2009年10月19日获批成立,系浙江省首家、全国第三家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总所设在杭州,已在南京、上海、北京、宁波、义乌、温州设立分所。目前设有“新型犯罪研究与辩护部”、“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毒品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刑民交叉研究与辩护部”等10余个专业部门,有近百名律师组成刑辩专业团队专门从事刑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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