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 让呼吸更自在,让浙江更迷人!告别灰霾,浙江打算这么做!
小康全面不全面,环境质量很关键。
“十三五”期间,浙江如何让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映入现实,先来看看我省最新发布《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中的“小目标”。
经济发展领跑全国的浙江,在“十二五”期间国民经济年均增长8%以上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显著: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分别较2010年下降了21.4%、28.8%,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
2015年,全省设区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分别为16、37、70微克/立方米,较2010年分别下降46.7%、11.9%、13.6%。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23.0%,超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下降目标。
全省清洁能源利用比例(含省外调入水电)从2010年的12%提高至21%;
率先在国内建成国际领先的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基本完成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治理,省统调煤电机组、燃煤热电机组、钢铁企业全部建成脱硫设施;
颁布《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淘汰黄标车85万辆,全省全面供应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全省共推广新能源汽车28663辆,数量居全国前列;
50%的矿山实现规范运行,建成绿色矿山363家,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9.7%,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1%;
建设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171个,实现县以上城市PM2.5等6项因子监测全覆盖;
2013年以来,我省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仍有较大差距。
2015年各设区城市细颗粒物日均浓度平均超标率为13.0%,11个设区城市中,除舟山市外其余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015年各设区城市臭氧最大8小时浓度平均超标率达到9.7%。空气质量指数(AQI)超标天数较多,不少天数属于中度以上污染。
到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重污染天气逐步减少,区域大气环境管理能力明显提高。
到2020年,全省未达标设区城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20%,全省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到82.6%以上。
2016、2017、2018和2019年,各设区城市累计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进度分别不低于20%、40%、60%、80%。
到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在2015年的基础上分别下降17%、17%、20%以上。
其中,二氧化硫重点工程减排9.1万吨,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10.3万吨,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25.5万吨。
浙江的十一个设区市,“十三五”期间分别迎来不同的呼吸保卫挑战赛。
细颗粒物浓度下降比例挑战最大的是杭州和湖州,要迎来26%的下降,是舟山(3%)的8倍多。
从细颗粒浓度(微克/每立方米)的单位值来看,挑战最大的是杭州、湖州、绍兴三地,均为42微克/每立方米。
到2020年,浙江宁波、温州、舟山、台州、丽水五地方的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将破“9”字大关,其中舟山优良天数比例将达93%。
点ZAN,一起期待浙江环境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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